<?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It Talks--上海魏武挥的博客 &#187; BSP</title>
	<atom:link href="http://www.weiwuhui.com/tag/bsp/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www.weiwuhui.com</link>
	<description>立场即真相 但人们的立场其实很飘忽</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Fri, 03 Feb 2012 02:00:00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3.3.1</generator>
		<item>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6 Jul 2008 16:29:05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ger]]></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category><![CDATA[sns]]></category>
		<category><![CDATA[公共领域]]></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740.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这一篇其实才是我两周前不断在脑海中盘旋的问题。 在展开之前，我先说一下麦田那篇理论色彩文章很浓的日志。是的，理论色彩很浓，但如果真要从学理上看的话，这篇文章的逻辑是很有问题的。麦田的第一个观点大抵是搞Blog的那些BSP（博客网站）已经过时了；第二个观点则是他觉得从他个人角度而言，维护一个Blog已经过时了，他应该搬家到SNS去。这显然是博客站（BSP）和博客（Blog）之间的定义很混乱的原因造成的，也是商业角度和社会人文角度不断混杂造成的。麦田应该是大抵上脑海中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些想法，但可惜的是，没有理清楚，就忙不迭地发言了。 我这篇想谈谈独立Blog，也就是用Oblog、WP或者MT之类的Blog开源架站程序搭建起来的Blog站点。 很久以来，我一直怀疑Blog的草根性。中文Blog史上大致有这么一些重要的人物：Keso（洪波）、IssacMao（毛向辉）、木子美、方兴东、徐静蕾。keso做Blogger之前就是一个有名的IT网站老总级的人物，Issac则是手握巨资的风险投资人（他所在的维众就是投资分众的那个VC），方兴东好歹也是清华在读博士（现在毕业了），徐静蕾成为著名blogger前就算是二线影星，也是之中的翘楚，独独这个木子美，不算太有level，但人家不管如何也是文学人士，写字为生的。 说了这么几个人，无非是想说明，Blogger不是那么草根的。我早些年转帖过一篇文章，写得畅快淋漓，这里再给个链接，供诸君欣赏：乱扯：草根的归宿必定是精英。 乱扯：草根的归宿必定是精英。 在我看来，独立Blog是最有生命的blog。BSP中的那些blog，突然死亡是相对而言很正常的事，但独立Blog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通常会比较执着。这不奇怪，搭建一个独立Blog没点blog狂热主义精神，是不太可能的。 我所接触的Blogger中，很多人是在校大学生，还有不少研究生。虽然今天大学生已经不能称为“天之骄子”，但对于中国十四亿人口而言，无论如何，他们也是未来的精英阶层。Blog可能发源于草根，但精英化的倾向已经极其明显。O.F.BLOG就是典型的精英型Blog群体（虽然不那么大）。 我以前说过，写Blog是一个树立个人品牌的方式之一，当然，需要时间。换句话说，写Blog久了，或多或少会弄出点个人品牌来。而弄出个人品牌的，当然就脱离了草根。 毕业于复旦的Blogger浦宇平曾经share过一篇日志给我，标题是新部落时代的来临，作者本身就是一个极精英的人物：梁文道。这篇文章的主旨意思就是网民很难形成“公共领域”。这点我同意，姜奇平曾经花了很多字绕来绕去地说明网民和公民的差别（读起来是晦涩些，但在理）。但我想，blog既然已经向精英化发展，那么出现公共领域式的blogosphere也就不再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oxygen在上篇日志里问我，独立BSP转向Blogosphere以后如何？这个问题我只能给出答案之一：实现哈贝马斯的理想。 回到本系列的初衷：究竟是sns终结了bsp，还是bsp终结了sns？不晓得。但我以为，从blog开始做sns，形成的blogosphere，会比那些成天上面贩卖奴隶的sns站点，有社会意义得多。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12)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 (23)蚂蚁：Blog+SNS？ (8)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 (7)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 (2)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 (0)国内SNS为何不敌微博？ (27)中国会不会有Linkedin？ (22)中国的Facebook？ (15)<table class="wumii-related-items"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3" border="0"  style="clear: both;">
    
    <tr>
        <td colspan="4"><b><font size="-1"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padding: 20px 0 5px !important;">无觅猜您也喜欢：</font></b></td>
    </tr>
    
        <tr>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38.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39.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463.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蚂蚁：Blog+SNS？"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11.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蚂蚁：Blog+SNS？</font>
                    </a>
                </td>
        </tr>
        <br />
    <tr>
        <td colspan="4"><b><font size="-1"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padding: 20px 0 5px !important;">来自无觅网络的相关文章：</font></b></td>
    </tr>
    
        <tr>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ger改名为Google Blogs?"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tech2ipo.com%2F15359%2F&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2011/10/14/9149743.jpg"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ger改名为Google Blogs? (@tech2ipo)</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Nireblog—一个提供多语种的BSP"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showeb20.com%2F%3Fp%3D351&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389445.png"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Nireblog—一个提供多语种的BSP (@showeb20)</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Poptopus—Blogger盈利的另外一种模式"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showeb20.com%2F%3Fp%3D449&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389505.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Poptopus—Blogger盈利的另外一种模式 (@showeb20)</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Lifesterblog—不错的BSP、多媒体分享以及社会性网络"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showeb20.com%2F%3Fp%3D423&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389578.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Lifesterblog—不错的BSP、多媒体分享以及社会性网络 (@showeb20)</font>
                    </a>
                </td>
        </tr>
    
    <tr>
        <td colspan="4" align="right">
            <a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href="http://www.wumii.com/widget/relatedItems.htm" target="_blank" title="无觅相关文章插件">
                <font size="-1" color="#bbbbbb"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font-family: arial !important; padding: 5px 0 !important; font-size: 12px !important; color: #bbb !important;">无觅</font>
            </a>
        </td>
    </tr>
</table>]]></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一篇其实才是我两周前不断在脑海中盘旋的问题。</p>
<p>在展开之前，我先说一下麦田那篇理论色彩文章很浓的<a href="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2008/200873145319.shtml" target="_blank">日志</a>。是的，理论色彩很浓，但如果真要从学理上看的话，这篇文章的逻辑是很有问题的。麦田的第一个观点大抵是搞Blog的那些BSP（博客网站）已经过时了；第二个观点则是他觉得从他个人角度而言，维护一个Blog已经过时了，他应该搬家到SNS去。这显然是博客站（BSP）和博客（Blog）之间的定义很混乱的原因造成的，也是商业角度和社会人文角度不断混杂造成的。麦田应该是大抵上脑海中隐隐约约出现了一些想法，但可惜的是，没有理清楚，就忙不迭地发言了。</p>
<p>我这篇想谈谈独立Blog，也就是用Oblog、WP或者MT之类的Blog开源架站程序搭建起来的Blog站点。</p>
<p>很久以来，我一直怀疑Blog的草根性。中文Blog史上大致有这么一些重要的人物：Keso（洪波）、IssacMao（毛向辉）、木子美、方兴东、徐静蕾。keso做Blogger之前就是一个有名的IT网站老总级的人物，Issac则是手握巨资的风险投资人（他所在的维众就是投资分众的那个VC），方兴东好歹也是清华在读博士（现在毕业了），徐静蕾成为著名blogger前就算是二线影星，也是之中的翘楚，独独这个木子美，不算太有level，但人家不管如何也是文学人士，写字为生的。</p>
<p>说了这么几个人，无非是想说明，Blogger不是那么草根的。我早些年转帖过一篇文章，写得畅快淋漓，这里再给个链接，供诸君欣赏：<span style="text-decoration: line-through;">乱扯：草根的归宿必定是精英。</span> <a href="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1e0d65010000do.html" target="_blank">乱扯：草根的归宿必定是精英</a>。</p>
<p>在我看来，独立Blog是最有生命的blog。BSP中的那些blog，突然死亡是相对而言很正常的事，但独立Blog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通常会比较执着。这不奇怪，搭建一个独立Blog没点blog狂热主义精神，是不太可能的。</p>
<p>我所接触的Blogger中，很多人是在校大学生，还有不少研究生。虽然今天大学生已经不能称为“天之骄子”，但对于中国十四亿人口而言，无论如何，他们也是未来的精英阶层。Blog可能发源于草根，但精英化的倾向已经极其明显。O.F.BLOG就是典型的<a href="http://weiwuhui.com/47.html" target="_blank">精英型Blog群体</a>（虽然不那么大）。</p>
<p>我以前说过，写Blog是一个树立个人品牌的方式之一，当然，需要时间。换句话说，写Blog久了，或多或少会弄出点个人品牌来。而弄出个人品牌的，当然就脱离了草根。</p>
<p>毕业于复旦的Blogger<a href="http://www.puyuping.com/" target="_blank">浦宇平</a>曾经share过一篇日志给我，标题是<a href="http://www.bullog.cn/blogs/liangwendao/archives/150546.aspx" target="_blank">新部落时代的来临</a>，作者本身就是一个极精英的人物：梁文道。这篇文章的主旨意思就是网民很难形成“公共领域”。这点我同意，姜奇平曾经花了很多字绕来绕去地说明<a href="http://tech.qq.com/a/20080414/000242.htm" target="_blank">网民和公民的差别</a>（读起来是晦涩些，但在理）。但我想，blog既然已经向精英化发展，那么出现公共领域式的blogosphere也就不再是不可能的事情了。</p>
<p><a href="http://ecvip.org/" target="_blank">oxygen</a>在上篇日志里问我，独立BSP转向Blogosphere以后如何？这个问题我只能给出答案之一：实现<a href="http://wiki.weiwuhui.com/doc-view-22"  class="alinks_links" onclick="return alinks_click(this);" title="&#27861;&#20848;&#20811;&#31119;&#23398;&#27966;&#31532;&#20108;&#20195;&#39046;&#20891;&#20154;&#29289;"  style="padding-right: 13px; background: url(http://weiwuhui.com/wp-content/plugins/alinks/images/external.png) center right no-repeat;" rel="external">哈贝马斯</a>的理想。</p>
<p>回到本系列的初衷：究竟是sns终结了bsp，还是bsp终结了sns？不晓得。但我以为，从blog开始做sns，形成的blogosphere，会比那些成天上面贩卖奴隶的sns站点，有社会意义得多。</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table class="wumii-related-items"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3" border="0"  style="clear: both;">
    
    <tr>
        <td colspan="4"><b><font size="-1"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padding: 20px 0 5px !important;">无觅猜您也喜欢：</font></b></td>
    </tr>
    
        <tr>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38.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39.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463.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蚂蚁：Blog+SNS？"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11.html&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images/blogWidget/wordpress_default.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蚂蚁：Blog+SNS？</font>
                    </a>
                </td>
        </tr>
        <br/>
    <tr>
        <td colspan="4"><b><font size="-1"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padding: 20px 0 5px !important;">来自无觅网络的相关文章：</font></b></td>
    </tr>
    
        <tr>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Blogger改名为Google Blogs?"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tech2ipo.com%2F15359%2F&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2011/10/14/9149743.jpg"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Blogger改名为Google Blogs? (@tech2ipo)</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Nireblog—一个提供多语种的BSP"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showeb20.com%2F%3Fp%3D351&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389445.png"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Nireblog—一个提供多语种的BSP (@showeb20)</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Poptopus—Blogger盈利的另外一种模式"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showeb20.com%2F%3Fp%3D449&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389505.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Poptopus—Blogger盈利的另外一种模式 (@showeb20)</font>
                    </a>
                </td>
                <td width="102" valign="top" style="padding: 5px !important; margin: 0 !important; border-left: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a target="_blank" title="Lifesterblog—不错的BSP、多媒体分享以及社会性网络"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cursor: pointer !important;" href="http://app.wumii.com/ext/redirect.htm?url=http%3A%2F%2Fwww.showeb20.com%2F%3Fp%3D423&from=http%3A%2F%2Fwww.weiwuhui.com%2F740.html">
                        <img style="margin: 0 !important; padding: 2px !important; border: 1px solid #DDDDDD !important; width: 96px !important; height: 96px !important;" src="http://static.wumii.com/site_images/389578.gif" width="96px" height="96px" /><br />
                        <font size="-1" color="#333333"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line-height: 15px !important; width: 102px !important; font: 12px/15px arial !important; height: 60px !important; margin: 3px 0 0 0 !important; padding: 0 !important; overflow: hidden !important;">Lifesterblog—不错的BSP、多媒体分享以及社会性网络 (@showeb20)</font>
                    </a>
                </td>
        </tr>
    
    <tr>
        <td colspan="4" align="right">
            <a style="text-decoration: none !important;" href="http://www.wumii.com/widget/relatedItems.htm" target="_blank" title="无觅相关文章插件">
                <font size="-1" color="#bbbbbb" style="display: block !important; font-family: arial !important; padding: 5px 0 !important; font-size: 12px !important; color: #bbb !important;">无觅</font>
            </a>
        </td>
    </tr>
</table><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a> (2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1.html" title="蚂蚁：Blog+SNS？">蚂蚁：Blog+SNS？</a> (8)</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a> (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63.html" title="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a> (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80.html" title="国内SNS为何不敌微博？">国内SNS为何不敌微博？</a> (2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65.html" title="中国会不会有Linkedin？">中国会不会有Linkedin？</a> (2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062.html" title="中国的Facebook？">中国的Facebook？</a> (15)</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3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6 Jul 2008 14:17:59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ger]]></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category><![CDATA[sn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739.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好的，我们现在来看看BSP（博客托管服务商）有没有过时。 BSP是一种商业网站，商业的东西会不会过时，就要看它有没有收入能力。比如有人反复鼓吹报纸是过时的，但我总看到不断的有资本投入到这个行当里，不晓得它怎么个过时法。 收入方面，对于商业网站而言，两个部分。 第一个部分：投资，或者VC。我们必须看到一点，纯BSP已经基本丧失了对VC勾引的能力。换句话说，一个只提供博客服务的网站，在未来前景堪忧。至少在中国，产生象SixApart自身能造血（也就是大面积的收费用户）的网站模式，非常不乐观。一旦自身无法造血，又无法吸引到投资，的确可以说：过时了。 第二个部分：经营。这个话题相对复杂一些，我们需要展开一下。 正如我前面所说的，纯BSP经营是挺困难的，直接收费并不会产生足够的规模，在自己的用户Blog上到处投放广告会遭到极大反弹（所以一般blog页面都不会有太多的广告）从而丧失很大一块媒体性质的商业价值，至于说用手机来写blog看Blog赚那个无线增值收入&#8230;呵呵&#8230;实在是太遥远的事情了。 独立BSP的确需要改变，而且，是改变的时候了。 独立BSP一般在所谓的“口碑营销”上做文章，因为它不像门户类BSP有那么强的媒体价值。它总算还握有不大不小的用户数，做一点口碑营销的小案子，只要有一定的市场运作手法和人脉关系，倒还不成问题。但这种小富即安式的运作手法，逆水行舟，不进则退。 BSP侵入SNS是明摆着的不远的未来的事情。BSP进军SNS后，究竟是SNS终结了BSP，还是BSP终结了SNS，这只是文字游戏。最重要的是这个概念的真正形成：博客社区（Blogosphere）。 国内现在的SNS主要吸引两部分用户，其一IT圈里的人，其二学生。垂直应用的SNS几乎没有处在第一阵营的（wealink真得可惜了）。SNS娱乐化非常明显。我坚信今天这种SNS在不遗余力地为QQ打工，或者网游。关键在于，它太注重某个应用忽然之间卷了一帮用户来玩，忽然之间明天这些用户做鸟兽散。这些用户之间的关系要么就是线下已经非常牢靠，要么就是线上昙花一现，要么就看对眼了交换IM地址（号）。 SNS对于独立BSP搞口碑营销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它的确能起到“病毒扩散传播”的作用。但遗憾的是，SNS的媒体属性实在太弱，如果要让今天的广告主完全抛弃媒体概念来运作市场的话，这不是短期能达到的事情。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SNS们争夺用户，因为，总有人要死的，而市场，则培育起来了。 BSP还有一些媒体属性的价值可以挖掘，这方面，其实Bokee还算做得不错（PV还是高的，这点要承认）。Bolaa的架子和规划有些意思，但媒体属性价值的挖掘，编辑的实力太重要了。这不是技术活，是人力活，而且是，高智商的人力活。 独立BSP的确过时了，但由于几年下来所累积的那些用户数，而且不少还是高粘度的用户，可以让BSP们“华丽的转身”。转成什么？我没有答案，但可以用这个问题勉强作为答案： 豆瓣是什么网站？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 (33)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 (23)蚂蚁：Blog+SNS？ (8)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 (7)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 (2)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 (0)国内SNS为何不敌微博？ (27)中国会不会有Linkedin？ (22)中国的Facebook？ (15)]]></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好的，我们现在来看看BSP（博客托管服务商）有没有过时。</p>
<p>BSP是一种商业网站，商业的东西会不会过时，就要看它有没有收入能力。比如有人反复鼓吹报纸是过时的，但我总看到不断的有资本投入到这个行当里，不晓得它怎么个过时法。</p>
<p>收入方面，对于商业网站而言，两个部分。</p>
<p>第一个部分：投资，或者VC。我们必须看到一点，纯BSP已经基本丧失了对VC勾引的能力。换句话说，一个只提供博客服务的网站，在未来前景堪忧。至少在中国，产生象SixApart自身能造血（也就是大面积的收费用户）的网站模式，非常不乐观。一旦自身无法造血，又无法吸引到投资，的确可以说：过时了。</p>
<p>第二个部分：经营。这个话题相对复杂一些，我们需要展开一下。</p>
<p>正如我前面所说的，纯BSP经营是挺困难的，直接收费并不会产生足够的规模，在自己的用户Blog上到处投放广告会遭到极大反弹（所以一般blog页面都不会有太多的广告）从而丧失很大一块媒体性质的商业价值，至于说用手机来写blog看Blog赚那个无线增值收入&#8230;呵呵&#8230;实在是太遥远的事情了。</p>
<p>独立BSP的确需要改变，而且，是改变的时候了。</p>
<p>独立BSP一般在所谓的“口碑营销”上做文章，因为它不像门户类BSP有那么强的媒体价值。它总算还握有不大不小的用户数，做一点口碑营销的小案子，只要有一定的市场运作手法和人脉关系，倒还不成问题。但这种小富即安式的运作手法，逆水行舟，不进则退。</p>
<p>BSP侵入SNS是明摆着的不远的未来的事情。BSP进军SNS后，究竟是SNS终结了BSP，还是BSP终结了SNS，这只是文字游戏。最重要的是这个概念的真正形成：博客社区（Blogosphere）。</p>
<p>国内现在的SNS主要吸引两部分用户，其一IT圈里的人，其二学生。垂直应用的SNS几乎没有处在第一阵营的（wealink真得可惜了）。SNS娱乐化非常明显。我坚信今天这种SNS在不遗余力地为QQ打工，或者网游。关键在于，它太注重某个应用忽然之间卷了一帮用户来玩，忽然之间明天这些用户做鸟兽散。这些用户之间的关系要么就是线下已经非常牢靠，要么就是线上昙花一现，要么就看对眼了交换IM地址（号）。</p>
<p>SNS对于独立BSP搞口碑营销是极有帮助的，因为它的确能起到“病毒扩散传播”的作用。但遗憾的是，SNS的媒体属性实在太弱，如果要让今天的广告主完全抛弃媒体概念来运作市场的话，这不是短期能达到的事情。所以，我不得不承认，我有些幸灾乐祸地看着SNS们争夺用户，因为，总有人要死的，而市场，则培育起来了。</p>
<p>BSP还有一些媒体属性的价值可以挖掘，这方面，其实Bokee还算做得不错（PV还是高的，这点要承认）。Bolaa的架子和规划有些意思，但媒体属性价值的挖掘，编辑的实力太重要了。这不是技术活，是人力活，而且是，高智商的人力活。</p>
<p>独立BSP的确过时了，但由于几年下来所累积的那些用户数，而且不少还是高粘度的用户，可以让BSP们“华丽的转身”。转成什么？我没有答案，但可以用这个问题勉强作为答案：</p>
<p>豆瓣是什么网站？</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a> (3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a> (2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1.html" title="蚂蚁：Blog+SNS？">蚂蚁：Blog+SNS？</a> (8)</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a> (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63.html" title="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a> (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80.html" title="国内SNS为何不敌微博？">国内SNS为何不敌微博？</a> (2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65.html" title="中国会不会有Linkedin？">中国会不会有Linkedin？</a> (2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062.html" title="中国的Facebook？">中国的Facebook？</a> (15)</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4 Jul 2008 17:27:14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ger]]></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738.html</guid>
		<description><![CDATA[蚂蚁网的创始人麦田新写了一篇日志，题目为《博客已经过时了》。一贯的，这是一篇充满理论色彩的文章。而有趣的是，这个问题从上周起一直在我脑海中盘旋，只是因为牙疼，没有去细细地考虑和撰写（我的读者们应该发现，我几乎有一两周的时间没有认真写过还算值得一看的日志）。 这里在讨论麦田的这个话题之前，有必要先澄清几个名词。方兴东和王俊秀将发明了“博客”这个词，对这种网页形态的推广是有功的，但同样也有弊端。弊端就在于下面的这句话： 一个博客昨天在他托管在某个博客网站上的博客上博客了一篇博客。 大抵上，细细读来我想每个人都是能理解的，但刹那间一看，是会犯晕的。在这句话中，前后出现了五个“博客”，其实指代着完全不同的五个概念： 第一个博客：是个人，或者说Blogger。blogger我想永远不会过时，怎么能说人会过时呢？至于说全球那么多人，可能这个人今儿不写了，可能那个人明儿放弃了，但总有那么一群人，还在那里写。所以，blogger，我以为过时不了。 第二个博客：是个商业网站，叫博客服务提供商（可能是独立的，可能是某大型网站的一个博客频道），或者说BSP。会不会过时？很有趣的问题，容后面讨论。 第三个博客：是个网站形态，可能是独立blog，可能是某BSP下的一个blog，请注意，不是人，是网站，或者就是Blog。Blogger是人没有过时的概念，那么，Blog会不会过时？依然是有趣的问题，容后面讨论。 第四个博客：是个动词，也就是“写”，或者叫post。一个动作，无所谓过时不过时的，就此打住，不讨论。 第五个博客：是篇日志，也就是一张网页。也打住不讨论，理由同第四。 现在的核心问题是，blog和BSP会不会过时？ 我的答案很简单也很清晰：Blog不会过时；BSP会过时。 先说Blog。 长久以来，对于Blog的定义，似乎很多人都认为就是“写字”，而我更愿意将它视为一个个人秀场。我经常说的是，Blogger都是或多或少有虚荣心的人，写Blog越勤的Blogger虚荣心越重（包括我在内），不然拿个word就可以写字，干吗要写blog？ 中国人其实是很愿意说话的，骨子里个个都是经天纬地的不世出的人才。只是中国人的性格不太喜欢太过激进太过积极，互联网就成为中国人发挥他们其实是很愿意说话的天性的地方。于是BBS在中国很火爆，Blog同样如此。 BBS这样东西会不会消亡？是的，单个BBS可能会，但作为一种形态，只要有大量开源BBS程序的存在（康盛可能会倒，但做开源BBS的总归会前赴后继），BBS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会消亡。 那么，Blog呢？ 我同意Blog会出现一些变种，可能不是长成这个样子，但我却发现，几个主流的SNS，包括豆瓣在内，都在发布带有Blog印记的功能。在蚂蚁网上，我四下找不到一开始就有的导入blog功能（也许我不够仔细，但我能理解，这个部分的rss读取对服务器的负载极高），倒是发现了蚂蚁新推的日志功能。blog看来一点都没过时。 只要人还存在，只要人还有那么点虚荣心，blog就不会消失。也许，会出现变种，但那种根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在互联网上有一块发声音的地盘的精神，永远不会消亡。 但是，BSP未必。 且听下回分解。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 (33)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12)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 (7)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 (2)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 (0)888 (29)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 (61)Twitter和社会学 (40)我所理解的&#8220;推&#8221; (24)]]></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蚂蚁网的创始人麦田新写了一篇日志，题目为《<a href="http://maitian.blog.techweb.com.cn/archives/2008/200873145319.shtml" target="_blank">博客已经过时了</a>》。一贯的，这是一篇充满理论色彩的文章。而有趣的是，这个问题从上周起一直在我脑海中盘旋，只是因为牙疼，没有去细细地考虑和撰写（我的读者们应该发现，我几乎有一两周的时间没有认真写过还算值得一看的日志）。</p>
<p>这里在讨论麦田的这个话题之前，有必要先澄清几个名词。方兴东和王俊秀将发明了“博客”这个词，对这种网页形态的推广是有功的，但同样也有弊端。弊端就在于下面的这句话：</p>
<p>一个博客昨天在他托管在某个博客网站上的博客上博客了一篇博客。</p>
<p>大抵上，细细读来我想每个人都是能理解的，但刹那间一看，是会犯晕的。在这句话中，前后出现了五个“博客”，其实指代着完全不同的五个概念：</p>
<p>第一个博客：是个人，或者说Blogger。blogger我想永远不会过时，怎么能说人会过时呢？至于说全球那么多人，可能这个人今儿不写了，可能那个人明儿放弃了，但总有那么一群人，还在那里写。所以，blogger，我以为过时不了。</p>
<p>第二个博客：是个商业网站，叫博客服务提供商（可能是独立的，可能是某大型网站的一个博客频道），或者说BSP。会不会过时？很有趣的问题，容后面讨论。</p>
<p>第三个博客：是个网站形态，可能是独立blog，可能是某BSP下的一个blog，请注意，不是人，是网站，或者就是Blog。Blogger是人没有过时的概念，那么，Blog会不会过时？依然是有趣的问题，容后面讨论。</p>
<p>第四个博客：是个动词，也就是“写”，或者叫post。一个动作，无所谓过时不过时的，就此打住，不讨论。</p>
<p>第五个博客：是篇日志，也就是一张网页。也打住不讨论，理由同第四。</p>
<p>现在的核心问题是，blog和BSP会不会过时？</p>
<p>我的答案很简单也很清晰：Blog不会过时；BSP会过时。</p>
<p>先说Blog。</p>
<p>长久以来，对于Blog的定义，似乎很多人都认为就是“写字”，而我更愿意将它视为一个个人秀场。我经常说的是，Blogger都是或多或少有虚荣心的人，写Blog越勤的Blogger虚荣心越重（包括我在内），不然拿个word就可以写字，干吗要写blog？</p>
<p>中国人其实是很愿意说话的，骨子里个个都是经天纬地的不世出的人才。只是中国人的性格不太喜欢太过激进太过积极，互联网就成为中国人发挥他们其实是很愿意说话的天性的地方。于是BBS在中国很火爆，Blog同样如此。</p>
<p>BBS这样东西会不会消亡？是的，单个BBS可能会，但作为一种形态，只要有大量开源BBS程序的存在（康盛可能会倒，但做开源BBS的总归会前赴后继），BBS恐怕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会消亡。</p>
<p>那么，Blog呢？</p>
<p>我同意Blog会出现一些变种，可能不是长成这个样子，但我却发现，几个主流的SNS，包括豆瓣在内，都在发布带有Blog印记的功能。在蚂蚁网上，我四下找不到一开始就有的导入blog功能（也许我不够仔细，但我能理解，这个部分的rss读取对服务器的负载极高），倒是发现了蚂蚁新推的日志功能。blog看来一点都没过时。</p>
<p>只要人还存在，只要人还有那么点虚荣心，blog就不会消失。也许，会出现变种，但那种根子里的任何一个人都在互联网上有一块发声音的地盘的精神，永远不会消亡。</p>
<p>但是，BSP未必。</p>
<p>且听下回分解。</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a> (3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a> (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63.html" title="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a> (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609.html" title="888">888</a> (29)</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551.html" title="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a> (61)</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407.html" title="Twitter和社会学">Twitter和社会学</a> (4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238.html" title="我所理解的&ldquo;推&rdquo;">我所理解的&ldquo;推&rdquo;</a> (24)</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Blog服务被截杀？</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231.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23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1 Dec 2006 07:12:46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p=231</guid>
		<description><![CDATA[这句话是土豆网王微说的。问号则是我打的。 先说12月6日百度的那份报告（我这么晚才指手画脚这篇报告，时间效应貌似不够），在这份报告里，百度给国内博客服务做了如下前十的排名： Qzone (qzone.qq.com) 新浪博客 (blog.sina.com.cn) MSN Spaces (spaces.msn.com) 搜狐博客 (blog.sohu.com) 百度空间(hi.baidu.com) 网易博客(blog.163.com) 51.Com (www.51.com) 博客网(www.bokee.com) BlogBus(www.blogbus.com) 和讯博客(blog.hexun.com) 用不了几秒钟，就可以发现，只有三个博客服务商是顶级域名，其它七个，统统是门户的子域名。换句话说，在这七个门户中，Blog服务，不过是类似“新闻中心”之类的频道罢了。 这里聚集的是这样一些派系： 以IM客户端为跳板的两大Blog：QQ和MSN。qq的blog服务我从来没用过，space我倒是用过。我还曾经试图劝说我在读书时候的室友放弃space，得到的回答是：那我的朋友就不知道我blog更新了。space的那个小黄星，是它粘着度的重要基石。眼红也没用。 以门户眼球力为基石的四大门户blog：新浪、搜狐、网易和和讯、百度（各算半个）。王微所谓截杀，大抵也就是这个作为证据。写Blog是一种对分享的期盼，门户的高聚焦会使得很多blogger投奔而去。 最后一个派系，也是相对而言较弱的派系：纯BSP。51是老庞的，Bokee是老方的，BlogBus是老横的。老庞花招最多，老方炒作最牛，老横，嘿嘿，貌似无甚可以夸耀的优点。我感到奇怪的是，杭州的BlogCN怎么没有它的位置，因为据我所知，这家BSP其实用户并不少。 门户搞BSP，没什么奇怪。这反而印证我曾经这样的一个观点：Blog服务，会象BBS服务那样，成为各大网站的标配。不过，门户搞BBS并没有获得多大的成功，搞BSP倒是风声水起，十分之热闹。 关键在于：Blog的技术运作流程和BSS的，大不相同。Blogger贡献的内容，可以非常有机地结合到门户的内容中去。但如果要说截杀，断言过早。 门户的优势在于影响力庞大，但劣势便在于成本极高。动辄数百编辑的大型门户，一个月的开销，超过纯BSP的一年开销。当然，它钱也多。老方不信邪，以为1000万美金就是很有钱了，便在敌人最强大的地方打了一场硬仗，“超越新浪”，结果不仅唤醒了门户，而且差点把自己给搞出局。这点，搞纯BSP的，一定要铭记在心。 比尔盖茨说，微软离破产只有18个月；李彦宏说：百度离破产只有3个月。数字不同，道理其实都一样：成本不小。无论对于巨头，还是对于创业公司而言，可把握的未来的时间，都是差不多的。无非就是一个5000万过一年，一个只需50万过一年罢了。 大抵上，未来会有两种BSP存活，且发展不错。第一类应该是特色BSP，比如说某个行业BSP（财经？娱乐？化工？军事？）。今天还活得很滋润的铁血社区是一个范例。专门搞军事讨论的论坛，也可以发展那么大，会让门户眼红且截杀不了的。不过，这类特色BSP路非常遥远，存活概率不高。 第二类BSP就是不犯错的BSP，对于一个商业组织来说，成本永远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世界上的确有高盛美林，但也有etrade。成本领先将会成为很大的优势。正如我前面所说，虽然帐上的钱绝对数量有差别，但一旦涉及花销速度，纯BSP未必没有优势。 不犯错的BSP，不是不做事的BSP。有些事情自然一定要做。但如果跟着门户亦步亦趋，套用当年成功的模式来预想自己成功，无非是南辕北辙罢了。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事情，门户是无法做的。（比如说，搜狐跟着新浪搞blog，就是不智之举。如果它当初搞另外一种模式，哪里有博啦的存在可能。事实上，一个“搜”字，完全可以做出比博啦还博啦的博啦。现在，已经晚喽！） 曾经有很红的书，一本是追求卓越，一本是基业长青。书中不乏有些道理之处，但其薄弱点也显而易见： 成功，是可以复制的吗？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 (33)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12)Blog Blogger BS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句话是土豆网王微<a href="http://www.donews.com/Content/200612/9c49a66bc977406887d7762a18e1572b.shtm" target="_blank">说的</a>。问号则是我打的。</p>
<p>先说12月6日百度的那份报告（我这么晚才指手画脚这篇报告，时间效应貌似不够），在这份报告里，百度给国内博客服务做了如下前十的排名：</p>
<p>Qzone (qzone.qq.com)<br />
新浪博客 (blog.sina.com.cn)<br />
MSN Spaces (spaces.msn.com)<br />
搜狐博客 (blog.sohu.com)<br />
百度空间(hi.baidu.com)<br />
网易博客(blog.163.com)<br />
51.Com (<a href="http://www.51.com">www.51.com</a>)<br />
博客网(<a href="http://www.bokee.com">www.bokee.com</a>)<br />
BlogBus(<a href="http://www.blogbus.com">www.blogbus.com</a>)<br />
和讯博客(blog.hexun.com)</p>
<p>用不了几秒钟，就可以发现，只有三个博客服务商是顶级域名，其它七个，统统是门户的子域名。换句话说，在这七个门户中，Blog服务，不过是类似“新闻中心”之类的频道罢了。</p>
<p>这里聚集的是这样一些派系：</p>
<p>以IM客户端为跳板的两大Blog：QQ和MSN。qq的blog服务我从来没用过，space我倒是用过。我还曾经试图劝说我在读书时候的室友放弃space，得到的回答是：那我的朋友就不知道我blog更新了。space的那个小黄星，是它粘着度的重要基石。眼红也没用。</p>
<p>以门户眼球力为基石的四大门户blog：新浪、搜狐、网易和和讯、百度（各算半个）。王微所谓截杀，大抵也就是这个作为证据。写Blog是一种对分享的期盼，门户的高聚焦会使得很多blogger投奔而去。</p>
<p>最后一个派系，也是相对而言较弱的派系：纯BSP。51是老庞的，Bokee是老方的，BlogBus是<a class="alinks_links" style="padding-right: 13px; background: url(http://weiwuhui.com/wp-content/plugins/alinks/images/external.png) center right no-repeat;" onclick="return alinks_click(this);" rel="external" href="http://hengge.blogbus.com">老横</a>的。老庞花招最多，老方炒作最牛，老横，嘿嘿，貌似无甚可以夸耀的优点。我感到奇怪的是，杭州的BlogCN怎么没有它的位置，因为据我所知，这家BSP其实用户并不少。</p>
<p>门户搞BSP，没什么奇怪。这反而印证我曾经这样的一个观点：Blog服务，会象BBS服务那样，成为各大网站的标配。不过，门户搞BBS并没有获得多大的成功，搞BSP倒是风声水起，十分之热闹。</p>
<p>关键在于：Blog的技术运作流程和BSS的，大不相同。Blogger贡献的内容，可以非常有机地结合到门户的内容中去。但如果要说截杀，断言过早。</p>
<p>门户的优势在于影响力庞大，但劣势便在于成本极高。动辄数百编辑的大型门户，一个月的开销，超过纯BSP的一年开销。当然，它钱也多。老方不信邪，以为1000万美金就是很有钱了，便在敌人最强大的地方打了一场硬仗，“超越新浪”，结果不仅唤醒了门户，而且差点把自己给搞出局。这点，搞纯BSP的，一定要铭记在心。</p>
<p>比尔盖茨说，微软离破产只有18个月；李彦宏说：百度离破产只有3个月。数字不同，道理其实都一样：成本不小。无论对于巨头，还是对于创业公司而言，可把握的未来的时间，都是差不多的。无非就是一个5000万过一年，一个只需50万过一年罢了。</p>
<p>大抵上，未来会有两种BSP存活，且发展不错。第一类应该是特色BSP，比如说某个行业BSP（财经？娱乐？化工？军事？）。今天还活得很滋润的铁血社区是一个范例。专门搞军事讨论的论坛，也可以发展那么大，会让门户眼红且截杀不了的。不过，这类特色BSP路非常遥远，存活概率不高。</p>
<p>第二类BSP就是不犯错的BSP，对于一个商业组织来说，成本永远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世界上的确有高盛美林，但也有etrade。成本领先将会成为很大的优势。正如我前面所说，虽然帐上的钱绝对数量有差别，但一旦涉及花销速度，纯BSP未必没有优势。</p>
<p>不犯错的BSP，不是不做事的BSP。有些事情自然一定要做。但如果跟着门户亦步亦趋，套用当年成功的模式来预想自己成功，无非是南辕北辙罢了。事实上，的确存在一些事情，门户是无法做的。（比如说，搜狐跟着新浪搞blog，就是不智之举。如果它当初搞另外一种模式，哪里有博啦的存在可能。事实上，一个“搜”字，完全可以做出比博啦还博啦的博啦。现在，已经晚喽！）</p>
<p>曾经有很红的书，一本是追求卓越，一本是基业长青。书中不乏有些道理之处，但其薄弱点也显而易见：</p>
<p>成功，是可以复制的吗？</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a> (3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a> (2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33.html" title="BSP的网络编辑">BSP的网络编辑</a> (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60.html" title="BSP的致命危机">BSP的致命危机</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71.html" title="专注于某个服务">专注于某个服务</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19.html" title="BLOG战略">BLOG战略</a> (4)</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a> (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a> (2)</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231.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4</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BSP的网络编辑</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333.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333.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4 Aug 2006 09:43:14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p=333</guid>
		<description><![CDATA[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Web2.0没有了编辑就是大锅饭！，甚以为然。但我还是有些想法，想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再发挥发挥。 对于web2.0而言，主体部分自然是Blog。相对于其它web2.0型的网站，BSP是产生最多内容的网站类型。因此，我这里发挥的主要是BSP的网络编辑。 网站需要编辑，这篇文章已经进行了论证。其实从CNNIC的报告里就可以看出，网络排名第一的应用就是“阅读”。既然第一位的是阅读，就必须满足这个需求来获得自己的商业利益－－内容打造。所谓web2.0与1.0的不同之处就是，前者的内容来自用户，后者则是来自网站自身。但对于内容进行再进一步的编辑加工，即使是web10.0，都是避不过去的话题。 在我看来，编辑大致应该分为两类编辑：文字编辑和策划编辑。文字编辑最标准的模式就是“新浪”。陈彤在《新浪成功之道》这本书里把文字编辑描述得相当清楚。大体上，我个人认为，文字编辑需要这样四种功夫： 1、对时局的敏感性。这个时局不是指政治时局，而是网站所在的行业。比如IT网站的编辑对IT时局就需要极其敏感。他必须知道怎样在最快的时间里得知最新的信息。或者是，怎样的一条信息在未来的短短数日内是具有“炒作”价值的。 2、懂得如何对信息归类。迄今为止，大部分网站，还是频道栏目式的架构。这种架构，大多数网民也已经习惯。TAG这种自由分类法，很多人并不适应。信息归类的另一种说法就是“导航”。文字编辑将信息进行归类其实就是完成了一次信息导航的工作。准确的分类定义将有助于信息的被阅读。 3、会做标题和摘要。要懂得怎样的标题是吸引人而又贴近主题的。对于很多Blog而言，更改它的标题未必乐意，但加一个摘要并无不妥之处。更进一步，我以为在今天的“快餐式阅读”文化的背景下，需要懂得如何从一篇上千字的文章中准确地写出百八十字的摘要。 4、烂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这些技能应该包括office组件的应用、IE的操作以及简单的网页编码（主要是html）。 但对于BSP来说，文字编辑很需要，却不是全部。说实话，我以为文字编辑的学历只需要大专，中专也可以胜任。一个泡网多年的网虫连学历都不需要就可以做一个很好的文字编辑。web2.0需要有“策划编辑”。如果说，在1.0时代，编辑是以文字编辑为主的话，在2.0时代，策划编辑就开始起步了。 不同于成天和文字打交道的文字编辑来说，策划编辑更着重于和人打交道。BSP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访问量多但是分散。一个大型的BSP，总体访问量很高，但这个访问量高是建立在每日几十乃至几百万的日志基础上的。因此，单篇日志，很容易产生“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这就好象一群人拔河，力不往一处使的状况。而策划编辑，就是根据一个策划主题，将众多的Blog有效聚集起来的工种。 策划编辑最多打交道的人就是Blogger。他要懂得如何引导Blogger产出网站所需要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他就是要懂得约稿。更多的情况下，他是免费约稿。如何让Blogger免费地提供内容，这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当然，对于Blogger，免费提供内容也是有好处的，例如：增加访问量。 BSP是一个互动很强的网站种类。策划编辑要充分发挥互动性，我这里说的不是网上，而是网下。网下的活动排山倒海不间断地推出，对于粘合Blogger，吸引业界注意，诱惑广告商投入，甚至是VC介入，都是至关重要的。 基于不同的商业模式，不同的BSP可能需要不同的策划编辑。但我以为，只要这个BSP需要以广告作为收入的话，策划编辑是极其重要的岗位。当然，你可以把它命名为“客户经理”、“销售主任”、“策划代表”等等诸如此类的名字和头衔。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 (33)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12)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 (23)Blog服务被截杀？ (4)BSP的致命危机 (2)专注于某个服务 (2)BLOG战略 (4)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 (7)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 (2)]]></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网上看到这样一篇文章：<a title="Web2.0没有了编辑就是大锅饭！" href="http://blog.sina.com.cn/u/3fc9b9380100059z" target="_blank">Web2.0没有了编辑就是大锅饭！</a>，甚以为然。但我还是有些想法，想在这篇文章的基础上再发挥发挥。</p>
<p>对于web2.0而言，主体部分自然是Blog。相对于其它web2.0型的网站，BSP是产生最多内容的网站类型。因此，我这里发挥的主要是BSP的网络编辑。</p>
<p>网站需要编辑，这篇文章已经进行了论证。其实从CNNIC的报告里就可以看出，网络排名第一的应用就是“阅读”。既然第一位的是阅读，就必须满足这个需求来获得自己的商业利益－－内容打造。所谓web2.0与1.0的不同之处就是，前者的内容来自用户，后者则是来自网站自身。但对于内容进行再进一步的编辑加工，即使是web10.0，都是避不过去的话题。</p>
<p>在我看来，编辑大致应该分为两类编辑：文字编辑和策划编辑。文字编辑最标准的模式就是“新浪”。陈彤在《新浪成功之道》这本书里把文字编辑描述得相当清楚。大体上，我个人认为，文字编辑需要这样四种功夫：</p>
<p>1、对时局的敏感性。这个时局不是指政治时局，而是网站所在的行业。比如IT网站的编辑对IT时局就需要极其敏感。他必须知道怎样在最快的时间里得知最新的信息。或者是，怎样的一条信息在未来的短短数日内是具有“炒作”价值的。</p>
<p>2、懂得如何对信息归类。迄今为止，大部分网站，还是频道栏目式的架构。这种架构，大多数网民也已经习惯。TAG这种自由分类法，很多人并不适应。信息归类的另一种说法就是“导航”。文字编辑将信息进行归类其实就是完成了一次信息导航的工作。准确的分类定义将有助于信息的被阅读。</p>
<p>3、会做标题和摘要。要懂得怎样的标题是吸引人而又贴近主题的。对于很多Blog而言，更改它的标题未必乐意，但加一个摘要并无不妥之处。更进一步，我以为在今天的“快餐式阅读”文化的背景下，需要懂得如何从一篇上千字的文章中准确地写出百八十字的摘要。</p>
<p>4、烂熟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这些技能应该包括office组件的应用、IE的操作以及简单的网页编码（主要是html）。</p>
<p>但对于BSP来说，文字编辑很需要，却不是全部。说实话，我以为文字编辑的学历只需要大专，中专也可以胜任。一个泡网多年的网虫连学历都不需要就可以做一个很好的文字编辑。web2.0需要有“策划编辑”。如果说，在1.0时代，编辑是以文字编辑为主的话，在2.0时代，策划编辑就开始起步了。</p>
<p>不同于成天和文字打交道的文字编辑来说，策划编辑更着重于和人打交道。BSP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访问量多但是分散。一个大型的BSP，总体访问量很高，但这个访问量高是建立在每日几十乃至几百万的日志基础上的。因此，单篇日志，很容易产生“无人问津”的尴尬境地。这就好象一群人拔河，力不往一处使的状况。而策划编辑，就是根据一个策划主题，将众多的Blog有效聚集起来的工种。</p>
<p>策划编辑最多打交道的人就是Blogger。他要懂得如何引导Blogger产出网站所需要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他就是要懂得约稿。更多的情况下，他是免费约稿。如何让Blogger免费地提供内容，这是一门很大的学问。当然，对于Blogger，免费提供内容也是有好处的，例如：增加访问量。</p>
<p>BSP是一个互动很强的网站种类。策划编辑要充分发挥互动性，我这里说的不是网上，而是网下。网下的活动排山倒海不间断地推出，对于粘合Blogger，吸引业界注意，诱惑广告商投入，甚至是VC介入，都是至关重要的。</p>
<p>基于不同的商业模式，不同的BSP可能需要不同的策划编辑。但我以为，只要这个BSP需要以广告作为收入的话，策划编辑是极其重要的岗位。当然，你可以把它命名为“客户经理”、“销售主任”、“策划代表”等等诸如此类的名字和头衔。</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a> (3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a> (2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31.html" title="Blog服务被截杀？">Blog服务被截杀？</a> (4)</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60.html" title="BSP的致命危机">BSP的致命危机</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71.html" title="专注于某个服务">专注于某个服务</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19.html" title="BLOG战略">BLOG战略</a> (4)</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a> (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a> (2)</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333.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BSP的致命危机</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360.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360.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1 Aug 2006 07:16:59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经营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p=360</guid>
		<description><![CDATA[敏思至今仍然无法访问，关于敏思Blog的争夺已经开始。多家BSP以不同的方式招徕敏思的Blog，不过这次BSP的用户争夺是建立在一家比较大型的BSP自身倒闭之上的，倒并非是某家BSP服务做得不好而引发的大规模迁徙。 我做服务业很久了，自己也被不同的服务业服务过。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我曾经购买过一台DELL的笔记本，由于它送货比较晚而且内部客户服务人员交接上出了点岔子，导致我勃然大怒，并借当时的做培训的工作之便，甚至跑到了宁夏去告诉别人：当客户服务出个岔子的时候，后果有多严重（想想，不过是得罪一个上海客户，居然宁夏人都知道了）。不过，后来我逐步推翻了我的这个想法，道理很简单，我现在使用的一台全新的笔记本，还是Dell。 这引发了我的一个小小思考。为什么当初让我暴跳如雷的一个事件，到后来却让我如此健忘？我想了想，最后得出一个原因：Dell的确有其特殊之处，让我不得不选择Dell。对于我而言，Dell的特殊之处，就是购买实在很方便，也免去我讨价还价之苦。而这个特殊之处，与客户服务的瑕疵比较的话，显然后者显得微不足道了。 BlogBus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极其不稳定，当时我大致还算一个编外的高级咨询顾问的角色。有一次，真得很让我恼火，发一篇日志竟然需要我半个小时的时间，甚至还会失败。我跑去其它BSP注册了不少Blog，大有打算搬迁的意图。不过，当我发现，很多BSP，比如space，不提供“自定义发布时间”的时候，我放弃了。这个小小的功能，对我而言，实在是很需要的。 不过，我也明白，Blogbus这个小小的“自定义发布时间”的功能并非是使得我最终没有搬迁的理由，最重要的理由是，毕竟我还是Blogbus的一分子。不过，我可以设想的是，一旦我不再是了，如果速度和稳定性出现问题的话，估计我还得搬迁。对于一个BSP而言，功能也好，界面也好，都还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最要命的，便是它的速度，和它的稳定性。 这是BSP最根本的竞争力。我考察了space，发现这个准Blog其实功能比较多，而且也有各式各样的插件来帮助完善自己的界面。最好的功能是，它可以和自己MSN的好友捆绑，从而能够达成“对于不熟悉者的加密”功能。其实，我以为space的唯一成功之道－－如果说还算成功的话－－便在于它和MSN的捆绑。如果抛却这个因素，我实在看不出space有何好用之处，因为，它的速度和稳定性实在是太烂了。 据说百度空间的速度和稳定性做得很好。我没有试过，不敢断言。不过，我知道现在百度空间还处于公测阶段，并没有大规模地放开注册。我会很有兴趣地看着当百度空间一旦放开之后，其速度和稳定性究竟如何。 我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老横亦然。所以，对于Blogbus而言，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使得它的速度和稳定性能够上一个台阶。这不是一个小修小补的工程，而且，对于最终用户而言，甚至不能立刻发现Blogbus的变化所在。这更不会成为一个能够炒作的话题，但对于一个BSP而言，这，显然是如根一般的重要。 一如一个武功高手般，招术倒是其次，马步不行的话，一切均是白搭。 及：敏思获救了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战略 (4)直指人心的宜家 (21)中国化的肯德基 (38)紧迫感 (18)创业的第二个艰难时刻 (12)李彦宏之惑：人贵有自知之明 (53)浮躁 (22)需求方 vs. 管理者 (21)视频 视频分享 以及 寒冬 (9)]]></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敏思至今仍然无法访问，关于敏思Blog的争夺已经开始。多家BSP以不同的方式招徕敏思的Blog，不过这次BSP的用户争夺是建立在一家比较大型的BSP自身倒闭之上的，倒并非是某家BSP服务做得不好而引发的大规模迁徙。</p>
<p>我做服务业很久了，自己也被不同的服务业服务过。比较典型的例子是我曾经购买过一台DELL的笔记本，由于它送货比较晚而且内部客户服务人员交接上出了点岔子，导致我勃然大怒，并借当时的做培训的工作之便，甚至跑到了宁夏去告诉别人：当客户服务出个岔子的时候，后果有多严重（想想，不过是得罪一个上海客户，居然宁夏人都知道了）。不过，后来我逐步推翻了我的这个想法，道理很简单，我现在使用的一台全新的笔记本，还是Dell。</p>
<p>这引发了我的一个小小思考。为什么当初让我暴跳如雷的一个事件，到后来却让我如此健忘？我想了想，最后得出一个原因：Dell的确有其特殊之处，让我不得不选择Dell。对于我而言，Dell的特殊之处，就是购买实在很方便，也免去我讨价还价之苦。而这个特殊之处，与客户服务的瑕疵比较的话，显然后者显得微不足道了。</p>
<p>BlogBus曾经有过一段时间极其不稳定，当时我大致还算一个编外的高级咨询顾问的角色。有一次，真得很让我恼火，发一篇日志竟然需要我半个小时的时间，甚至还会失败。我跑去其它BSP注册了不少Blog，大有打算搬迁的意图。不过，当我发现，很多BSP，比如space，不提供“自定义发布时间”的时候，我放弃了。这个小小的功能，对我而言，实在是很需要的。</p>
<p>不过，我也明白，Blogbus这个小小的“自定义发布时间”的功能并非是使得我最终没有搬迁的理由，最重要的理由是，毕竟我还是Blogbus的一分子。不过，我可以设想的是，一旦我不再是了，如果速度和稳定性出现问题的话，估计我还得搬迁。对于一个BSP而言，功能也好，界面也好，都还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最要命的，便是它的速度，和它的稳定性。</p>
<p>这是BSP最根本的竞争力。我考察了space，发现这个准Blog其实功能比较多，而且也有各式各样的插件来帮助完善自己的界面。最好的功能是，它可以和自己MSN的好友捆绑，从而能够达成“对于不熟悉者的加密”功能。其实，我以为space的唯一成功之道－－如果说还算成功的话－－便在于它和MSN的捆绑。如果抛却这个因素，我实在看不出space有何好用之处，因为，它的速度和稳定性实在是太烂了。</p>
<p>据说百度空间的速度和稳定性做得很好。我没有试过，不敢断言。不过，我知道现在百度空间还处于公测阶段，并没有大规模地放开注册。我会很有兴趣地看着当百度空间一旦放开之后，其速度和稳定性究竟如何。</p>
<p>我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a class="alinks_links" style="padding-right: 13px; background: url(http://weiwuhui.com/wp-content/plugins/alinks/images/external.png) center right no-repeat;" onclick="return alinks_click(this);" rel="external" href="http://hengge.blogbus.com">老横</a>亦然。所以，对于Blogbus而言，接下来的主要任务是使得它的速度和稳定性能够上一个台阶。这不是一个小修小补的工程，而且，对于最终用户而言，甚至不能立刻发现Blogbus的变化所在。这更不会成为一个能够炒作的话题，但对于一个BSP而言，这，显然是如根一般的重要。</p>
<p>一如一个武功高手般，招术倒是其次，马步不行的话，一切均是白搭。</p>
<p>及：<a title="敏思获救了" href="http://www.blogms.com/blog/AffView.aspx?ActionDo=AffView&amp;BlogAffCode=1000012237" target="_blank">敏思获救了</a></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19.html" title="BLOG战略">BLOG战略</a> (4)</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443.html" title="直指人心的宜家">直指人心的宜家</a> (21)</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438.html" title="中国化的肯德基">中国化的肯德基</a> (38)</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266.html" title="紧迫感">紧迫感</a> (18)</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207.html" title="创业的第二个艰难时刻">创业的第二个艰难时刻</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191.html" title="李彦宏之惑：人贵有自知之明">李彦宏之惑：人贵有自知之明</a> (5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184.html" title="浮躁">浮躁</a> (2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971.html" title="需求方 vs. 管理者">需求方 vs. 管理者</a> (21)</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910.html" title="视频 视频分享 以及 寒冬">视频 视频分享 以及 寒冬</a> (9)</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360.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专注于某个服务</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371.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371.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2 Jul 2006 06:42:27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p=371</guid>
		<description><![CDATA[这年头，“专注”这个词很时髦，大家都喜欢用“专注服务”来证明自己的网站是如何如何地贴近用户，聆听用户的声音。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您专注之前，必须先专注的： 到底是专注于用户的各种需求呢？还是专注于不同用户对这个服务的不同需求？ 窃以为，很多网站是第一种。 我以做Blog为例。 我先弄了一个BSP，吸引用户来写Blog。后来我想啊，这个写Blog的人可能也需要收藏文章。现在都讲依法治国了，不能成天搞那种拷贝粘贴这类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活，还是弄个网摘吧。于是，网摘服务在“贴近用户需求”下出笼了。起个名字叫：博摘。 又过两天，忽然觉得这个blog还是以文字为主，我们的用户也是人，可能有拍照的癖好。我们应该提供图片存储和展示的服务，以满足用户更大的需求，于是，图片服务又推出了。这可以叫博图。 Blog之间是需要互相友情链接的，我们大家都不瞎，都看到了。我们得想个法子，方便用户添加友情链接。当年赫赫有名的太极链、凤凰链死了没有？没有？好，拷贝一个，我们需要，而且我们是“诚信白领”式的，不会象他们那样乌七八糟，什么玩意儿吗？彼可取而代之！博链这个名字不错。 再过一阵子，网站发展得不错，有了不少用户。对啊，这些用户也需要互相交流的嘛！搞个圈让他们玩玩？这样就可以用户和用户互动起来了，想想也算针对Blog的服务。好，这个点子不错，上“圈”！当然叫博圈。 有用户反映，我们网站的RSS表现形式太难看了，一堆类似源码的东西，很多人看不懂嘛。这好办啊，也是针对Blog的服务，我们得Dig一下，弄feed封装吧，这个业务不错的，又能够促使Blog得到更多的访问，还能推一推rss，行，组织技术人员，上项目！慢，把rss的客户端浏览器和web端浏览器一起放这个项目里，一并开发！叫博读如何？ 我们看到，现在网络上垃圾邮件越来越多了，唉，真同情我们用户。为了让他们写Blog写得更兴高采烈一些，我们弄个邮箱给他们好不好？abc@blog.com，多牛×的信箱。2G实在不稀奇了，我们弄个无限空间的吧！顺理成章，叫博邮。 技术人员报告，有人那我们无限空间的邮箱当网络硬盘。哇，这可是典型的用户需求啊！我们得满足。来啊，搞个网络硬盘，不就是块硬盘嘛，400G的都1000不到，小case，顺便，把播客服务也做喽。博盘这个名字被采纳了。 Blog越来越多了，看来搜索日志成了一个问题，这样一种全文搜索，技术含量不是很高。而且现在不是卖关键字很热门吗？嗯，需要造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搞搜索嘛！什么？太庞大了？google也是人做的，我们有什么不可以做的！博搜博搜，就是博大的搜。 这就叫一统互联网web2.0的江湖！ 别笑，我这个故事夸张是夸张点，但不是没影子的事情。仔细观察观察周遭，大有这些专注于某项服务的网站的存在。往好里说，这叫“广种博收”，往坏里说，就是专门让VC来“博傻”。 累了，待续…… （及：加粗黑体，本人放弃这些名字的创意权，尽可以有想专注于服务的人拿去用，呵呵）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 (33)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12)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 (23)Blog服务被截杀？ (4)BSP的网络编辑 (0)BSP的致命危机 (2)BLOG战略 (4)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 (7)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 (2)]]></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这年头，“专注”这个词很时髦，大家都喜欢用“专注服务”来证明自己的网站是如何如何地贴近用户，聆听用户的声音。但是，这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您专注之前，必须先专注的：</p>
<p>到底是专注于用户的各种需求呢？还是专注于不同用户对这个服务的不同需求？</p>
<p>窃以为，很多网站是第一种。</p>
<p>我以做Blog为例。</p>
<p>我先弄了一个BSP，吸引用户来写Blog。后来我想啊，这个写Blog的人可能也需要收藏文章。现在都讲依法治国了，不能成天搞那种拷贝粘贴这类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的活，还是弄个网摘吧。于是，网摘服务在“贴近用户需求”下出笼了。起个名字叫：<strong>博摘</strong>。</p>
<p>又过两天，忽然觉得这个blog还是以文字为主，我们的用户也是人，可能有拍照的癖好。我们应该提供图片存储和展示的服务，以满足用户更大的需求，于是，图片服务又推出了。这可以叫<strong>博图</strong>。</p>
<p>Blog之间是需要互相友情链接的，我们大家都不瞎，都看到了。我们得想个法子，方便用户添加友情链接。当年赫赫有名的太极链、凤凰链死了没有？没有？好，拷贝一个，我们需要，而且我们是“诚信白领”式的，不会象他们那样乌七八糟，什么玩意儿吗？彼可取而代之！<strong>博链</strong>这个名字不错。</p>
<p>再过一阵子，网站发展得不错，有了不少用户。对啊，这些用户也需要互相交流的嘛！搞个圈让他们玩玩？这样就可以用户和用户互动起来了，想想也算针对Blog的服务。好，这个点子不错，上“圈”！当然叫<strong>博圈</strong>。</p>
<p>有用户反映，我们网站的RSS表现形式太难看了，一堆类似源码的东西，很多人看不懂嘛。这好办啊，也是针对Blog的服务，我们得Dig一下，弄feed封装吧，这个业务不错的，又能够促使Blog得到更多的访问，还能推一推rss，行，组织技术人员，上项目！慢，把rss的客户端浏览器和web端浏览器一起放这个项目里，一并开发！叫<strong>博读</strong>如何？</p>
<p>我们看到，现在网络上垃圾邮件越来越多了，唉，真同情我们用户。为了让他们写Blog写得更兴高采烈一些，我们弄个邮箱给他们好不好？<a href="mailto:abc@blog.com">abc@blog.com</a>，多牛×的信箱。2G实在不稀奇了，我们弄个无限空间的吧！顺理成章，叫<strong>博邮</strong>。</p>
<p>技术人员报告，有人那我们无限空间的邮箱当网络硬盘。哇，这可是典型的用户需求啊！我们得满足。来啊，搞个网络硬盘，不就是块硬盘嘛，400G的都1000不到，小case，顺便，把播客服务也做喽。<strong>博盘</strong>这个名字被采纳了。</p>
<p>Blog越来越多了，看来搜索日志成了一个问题，这样一种全文搜索，技术含量不是很高。而且现在不是卖关键字很热门吗？嗯，需要造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搞搜索嘛！什么？太庞大了？google也是人做的，我们有什么不可以做的！<strong>博搜</strong>博搜，就是博大的搜。</p>
<p>这就叫一统互联网web2.0的江湖！</p>
<p>别笑，我这个故事夸张是夸张点，但不是没影子的事情。仔细观察观察周遭，大有这些专注于某项服务的网站的存在。往好里说，这叫“广种<strong>博</strong>收”，往坏里说，就是专门让VC来“<strong>博</strong>傻”。</p>
<p>累了，待续……</p>
<p>（及：加粗黑体，本人放弃这些名字的创意权，尽可以有想专注于服务的人拿去用，呵呵）</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a> (3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a> (2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31.html" title="Blog服务被截杀？">Blog服务被截杀？</a> (4)</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33.html" title="BSP的网络编辑">BSP的网络编辑</a> (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60.html" title="BSP的致命危机">BSP的致命危机</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19.html" title="BLOG战略">BLOG战略</a> (4)</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a> (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a> (2)</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371.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BLOG战略</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419.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419.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9 Jan 2006 04:18:54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经营管理]]></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p=419</guid>
		<description><![CDATA[桌面战略曾经是很时髦的话题，或许，今天依然时髦。抢占用户桌面，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且正在被很多巨无霸式的网站实施。IM是一个手段，浏览器工具条又是一个手段，当然，也包括桌面搜索工具。网络上到处是免费的工具下载，有所谓“邪恶的”，也有所谓“纯洁的”，但总归是想把门直接开到用户机器里，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 老横有天和洪波说，在他的大力鼓动下，我用上了豆瓣。我得在这里郑重澄清这个事实，我不是在老横的鼓动下用上豆瓣的。不过，这个事情也提醒了我，我到底怎么会用上豆瓣的？虽然我很早就知道这个网站很“酷”，很被洪波推崇。 我琢磨了一下，忽然就发现，我是从别的BLOG上看到的。每天都注意到一些blog的右侧（或者左侧）挂着“我的豆瓣”，一天不注意，两天不注意，时间一长，终于心痒难熬，也摆弄起来了。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心理特征，引发我这样的一个思考：有没有所谓的BLOG战略，或者叫，抢占用户的个人信息门户？如果，BLOG的发展，会真正走到“个人信息门户”的那一天的话。 这是两个命题。第一个命题：BLOG会不会成为大众性质的个人信息门户？这个命题很重要，如果不能，那始终是小众的玩意，就不会引发第二个命题：会不会出现BLOG战略？ 我只想说第二个命题。第一个命题，我能力有限，说不清楚。 我以为会。 BLOG的页面，大致上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侧较宽，可以展现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甚至音频视频），一侧较窄，通常是个人简介、用户登录框、友情链接区、最新文章区、最新评论区、最新留言区，等等。但以我看过的很多BLOG，这两侧是不平衡的。内容一侧一般较长，而另外一侧通常会短点。这种不平衡，使得BLOG战略成为可能。 较短的一侧，足以放下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小工具，或者，小生意。 我见过很多的BLOG，长长地挂着一堆的信箱，比如gmail的，比如hotmail的，也有些业内人士会挂着rss的东西，比如feedsky的，feedburner的（比如我），也包括gougou的，bloglines的。BLOG主挂着这些小玩意的心理是复杂的，包括炫耀性质的，的确需要性质的，方便浏览者性质的，招徕朋友性质的，但无论如何，最终，无意间，总会达到这样一个目的：推广了这个小玩意。 如果说，我只是如果说，BLOG真会成为大众性质上的个人信息门户的话，BLOG右侧，将是兵家必争之地。 而BLOGBUS，呵呵，一个卖水的家伙罢了。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SP的致命危机 (2)直指人心的宜家 (21)中国化的肯德基 (38)紧迫感 (18)创业的第二个艰难时刻 (12)李彦宏之惑：人贵有自知之明 (53)浮躁 (22)需求方 vs. 管理者 (21)视频 视频分享 以及 寒冬 (9)]]></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桌面战略曾经是很时髦的话题，或许，今天依然时髦。抢占用户桌面，不仅仅是一个口号，而且正在被很多巨无霸式的网站实施。IM是一个手段，浏览器工具条又是一个手段，当然，也包括桌面搜索工具。网络上到处是免费的工具下载，有所谓“邪恶的”，也有所谓“纯洁的”，但总归是想把门直接开到用户机器里，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也。</p>
<p><a class="alinks_links" style="padding-right: 13px; background: url(http://weiwuhui.com/wp-content/plugins/alinks/images/external.png) center right no-repeat;" onclick="return alinks_click(this);" rel="external" href="http://hengge.blogbus.com">老横</a>有天和<a class="alinks_links" style="padding-right: 13px; background: url(http://weiwuhui.com/wp-content/plugins/alinks/images/external.png) center right no-repeat;" onclick="return alinks_click(this);" rel="external" href="http://blog.donews.com/keso/">洪波</a>说，在他的大力鼓动下，我用上了豆瓣。我得在这里郑重澄清这个事实，我不是在老横的鼓动下用上豆瓣的。不过，这个事情也提醒了我，我到底怎么会用上豆瓣的？虽然我很早就知道这个网站很“酷”，很被洪波推崇。</p>
<p>我琢磨了一下，忽然就发现，我是从别的BLOG上看到的。每天都注意到一些blog的右侧（或者左侧）挂着“我的豆瓣”，一天不注意，两天不注意，时间一长，终于心痒难熬，也摆弄起来了。</p>
<p>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心理特征，引发我这样的一个思考：有没有所谓的BLOG战略，或者叫，抢占用户的个人信息门户？如果，BLOG的发展，会真正走到“个人信息门户”的那一天的话。</p>
<p>这是两个命题。第一个命题：BLOG会不会成为大众性质的个人信息门户？这个命题很重要，如果不能，那始终是小众的玩意，就不会引发第二个命题：会不会出现BLOG战略？</p>
<p>我只想说第二个命题。第一个命题，我能力有限，说不清楚。</p>
<p>我以为会。</p>
<p>BLOG的页面，大致上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侧较宽，可以展现内容（包括文字、图片甚至音频视频），一侧较窄，通常是个人简介、用户登录框、友情链接区、最新文章区、最新评论区、最新留言区，等等。但以我看过的很多BLOG，这两侧是不平衡的。内容一侧一般较长，而另外一侧通常会短点。这种不平衡，使得BLOG战略成为可能。</p>
<p>较短的一侧，足以放下各种各样的小玩意，小工具，或者，小生意。</p>
<p>我见过很多的BLOG，长长地挂着一堆的信箱，比如gmail的，比如hotmail的，也有些业内人士会挂着rss的东西，比如feedsky的，feedburner的（比如我），也包括gougou的，bloglines的。BLOG主挂着这些小玩意的心理是复杂的，包括炫耀性质的，的确需要性质的，方便浏览者性质的，招徕朋友性质的，但无论如何，最终，无意间，总会达到这样一个目的：推广了这个小玩意。</p>
<p>如果说，我只是如果说，BLOG真会成为大众性质上的个人信息门户的话，BLOG右侧，将是兵家必争之地。</p>
<p>而BLOGBUS，呵呵，一个卖水的家伙罢了。</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360.html" title="BSP的致命危机">BSP的致命危机</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443.html" title="直指人心的宜家">直指人心的宜家</a> (21)</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438.html" title="中国化的肯德基">中国化的肯德基</a> (38)</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266.html" title="紧迫感">紧迫感</a> (18)</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207.html" title="创业的第二个艰难时刻">创业的第二个艰难时刻</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191.html" title="李彦宏之惑：人贵有自知之明">李彦宏之惑：人贵有自知之明</a> (5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1184.html" title="浮躁">浮躁</a> (2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971.html" title="需求方 vs. 管理者">需求方 vs. 管理者</a> (21)</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910.html" title="视频 视频分享 以及 寒冬">视频 视频分享 以及 寒冬</a> (9)</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419.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4</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2 Jan 2006 04:16:35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社会与文化]]></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p=422</guid>
		<description><![CDATA[起因甚是简单，一位学生，对自己的老师（也就是陈博士）不满，在自己的BLOG上痛骂这位老师，言辞涉及“猥琐”、“烂人”和“简直就是流氓”，一不小心被该位老师用搜索引擎查到，于是该老师要求该BLOG的BSP：BlogCN.com删除该日志。不料后者“置若罔闻”，认为是网友的权益，不愿意删除，于是陈博士拿起了法律武器，状告BlogCN.com侵权。有关案件的文章在这里，看官也可以在搜索引擎中以“烂人烂文章”和“长套袜”为关键字组合搜索，想必结果甚多，所以这里不再赘述。（有些所谓学者关于什么开车压死人应该告司机不应告马路拥有者的评论，完全是扯淡，看看笑笑算了。要看真正有点深层价值的评论，还是本篇为上，^_^） 我对这起案件，引起的思考不在于侵权与否，而在于究竟何为BLOG？如何界定BLOG与BSP的关系？这个是相当有趣的，因为BLOG完全是个新兴的东西。 BLOG与BSP BSP，博客服务托管商，这个“托管”两个字极其重要。很多人认为BSP对于BLOG天然就拥有管理的权利，或者说，天然承担为BLOG负责的义务。我不以为然。因为“托管”两个字，清晰地表明BSP和BLOG之间的“契约”关系。BSP是什么？也就是火车站旁边那个小件行李寄存部，为用户提供一个“日志寄存”服务罢了。当然，为了获得更多的寄存业务，把这个寄存部弄得美观一些，好用一些，服务态度好一些，甚至提供个性化钥匙，都还是改不了这样一个性质：托管。 既然是托管，BSP对于BLOG的管理责任仅仅限于一种整体的责任，而非分割的责任。也就是说，BSP必须保证BLOG的整体运行是良好的，保证数据是完善的，但是，对于BLOG内部的每篇日志，就好像寄存行李那样，寄存部理所当然地不能承担里面的行李是否合法的责任。寄存部所能要求的是，寄存者必须主动申明我寄存的行李里面件件合法。 但是，BLOG当然不是一件行李那么简单。它本质上有着“传播”的性质。在国外，有些地方是将BLOG视为一种“独立出版人”的。因此，言论是否侵害到他人，BSP究竟有没有责任或者义务，实施这种监管？如果有，监管的具体表现形式又是什么？ “合理”的出发点 当前，所有网络用户在注册一个BLOG的时候，BSP都会提供一份文件要求用户同意。只有按“同意”键，用户才能在BSP上开博。这份文件大同小异，而里面提供的这部分内容则可以说是完全一致的： 用户必须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我个人称之为“网禁九条”，完全摘抄于信息产业部2000年发布的《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第九条。陈博士使用的就是这里面的第八款：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既然用户在开博之前按了“同意”键，就意味着用户接受了这份“电子契约”。用户理所当然地应该接受。在本案中，很显然，长套袜用户没有遵守他和BlogCN.com之间的契约：不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当然，前提是“烂人”、“猥琐人”属于侮辱或者诽谤的词眼。 但问题是，当用户在自己的BLOG上实施了“侮辱”或者“诽谤”的不法行为，BSP应该怎么办？将那篇日志删除？这似乎是很多人都这么认为的：BSP可以管理每个BLOG。但更深层的问题是：托管服务提供者有权利应他人（注意，不是国家机器）的要求将被托管者的物件进行处置吗？ 很明显，中国所有的BSP虽然都认为BBS和BLOG是两回事，但提供的契约，可叹的是，全部来自于中国的BBS管理准则。 不合理的“合理”的出发点 BBS，不是一种托管服务。从来没有听说过电子公告托管服务的。用户发布一篇帖子，是使用了网站提供的电子公告服务。从理论上说，用户享有版权，网站天然就享有使用版权。网站可以在自己的站点内转贴这份电子公告，没有问题，说到天边也不侵权。 BLOG，是一种托管服务。一个用户在BLOG上发布一个日志（顺道说一句，很多人都习惯性地将这个行为也说成发帖，把日志说成帖子，我个人是极不同意的），如果套用BBS的管理准则，BSP就立刻同时享有该日志内容的使用权了？我不认为是这样。寄存部连将寄存者的寄存物品换个箱子放的权利有时候都没有，更何况使用里面的物件？带有BLOG原教旨主义情结的我，就顽固地认为，任何一个BSP，对于它用户的BLOG，日志内容不享有使用权，除非电子契约里事先规定。（霸王条款啊！） 从这个角度看，当前BSP所提供的电子契约是有问题的。我的主张是：对于每个BLOG的单篇日志，BSP没有任何权利进行处置。删除修改日志的权利，全部在用户手上。用户违法，那是用户的事情，和BSP这样的托管者，没有类似BBS那样的管理关系。 但依然，还是有管理关系。管理关系在哪里？BSP可以拒绝为用户提供BLOG托管服务，也就是说，删除整个BLOG。 当BSP发现某个用户在BLOG上实施了某种可能属于违法的行为后，BSP的步骤应该是这样的：劝告用户删除或者修改日志，劝说无效则导出该用户所有数据交付用户后将BLOG删除。这和寄存部是一样的：我认为你的包裹里的那个东西是炸弹，对不起，我不能为您提供寄存服务。 回到本文提到的这个案子，BlogCN.com如果同意陈博士的看法，认为长套袜的确侵权了，就应通知后者修改或者删除日志，如果劝说无效，就删除整个BLOG。而如果BlogCN.com不认为这种修辞属于诽谤或者侮辱，那么，在官司审判结束后，如果败诉的话，同样，应该删除整个BLOG，而非那个日志。除非国家机器要求仅仅删除一篇日志。 案外的话语 首先是BlogCN.com，如果我是BlogCN.com的管理者，我一样会对陈博士的要求“置若罔闻”。我不会因为仅仅是另外一个公民提出的要求而删除用户的任何一篇日志。即使我知道那个用户的确有侵权行为。为什么？不就是一个民事官司嘛，输了至多赔偿一点现金，给个道歉，但得到的是什么：我对用户的极度尊重。这是个商誉，不是能用钱买来的。 官司败诉使得我不得不删除用户的日志的话，这个行为已经和我无关了。我是应国家机器要求的。但是，如果我不经过那道环节就肆意删除用户日志的话，商誉的损失无可估量。 其次是陈堂发博士，一个传播领域的副教授。我以为他太不了解BLOG这个新兴的网络事物了。我不敢说这样的话：在没有发现那篇侮辱性的日志之前，陈博士可能还不知道BLOG；但是，我敢这么说，陈博士的确不了解BLOG。至少，他混淆了BLOG和BSP之间的关系，而代之以一个论坛用户和BBS的关系。因为他始终要求的是寄存服务提供者处置整个寄存物件中的一件，而非要求服务提供者拒绝再提供对该寄存物件的寄存服务。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 (33)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12)Blog Blogger BSP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起因甚是简单，一位学生，对自己的老师（也就是陈博士）不满，在自己的BLOG上痛骂这位老师，言辞涉及“猥琐”、“烂人”和“简直就是流氓”，一不小心被该位老师用搜索引擎查到，于是该老师要求该BLOG的BSP：BlogCN.com删除该日志。不料后者“置若罔闻”，认为是网友的权益，不愿意删除，于是陈博士拿起了法律武器，状告BlogCN.com侵权。有关案件的文章在<a href="http://www.yast.org/ReadNews.asp?NewsID=5806" target="_blank">这里</a>，看官也可以在搜索引擎中以“烂人烂文章”和“长套袜”为关键字组合搜索，想必结果甚多，所以这里不再赘述。（有些所谓学者关于什么开车压死人应该告司机不应告马路拥有者的评论，完全是扯淡，看看笑笑算了。要看真正有点深层价值的评论，还是本篇为上，^_^）</p>
<p>我对这起案件，引起的思考不在于侵权与否，而在于究竟何为BLOG？如何界定BLOG与BSP的关系？这个是相当有趣的，因为BLOG完全是个新兴的东西。</p>
<p>BLOG与BSP</p>
<p>BSP，博客服务托管商，这个“托管”两个字极其重要。很多人认为BSP对于BLOG天然就拥有管理的权利，或者说，天然承担为BLOG负责的义务。我不以为然。因为“托管”两个字，清晰地表明BSP和BLOG之间的“契约”关系。BSP是什么？也就是火车站旁边那个小件行李寄存部，为用户提供一个“日志寄存”服务罢了。当然，为了获得更多的寄存业务，把这个寄存部弄得美观一些，好用一些，服务态度好一些，甚至提供个性化钥匙，都还是改不了这样一个性质：托管。</p>
<p>既然是托管，BSP对于BLOG的管理责任仅仅限于一种整体的责任，而非分割的责任。也就是说，BSP必须保证BLOG的整体运行是良好的，保证数据是完善的，但是，对于BLOG内部的每篇日志，就好像寄存行李那样，寄存部理所当然地不能承担里面的行李是否合法的责任。寄存部所能要求的是，寄存者必须主动申明我寄存的行李里面件件合法。</p>
<p>但是，BLOG当然不是一件行李那么简单。它本质上有着“传播”的性质。在国外，有些地方是将BLOG视为一种“独立出版人”的。因此，言论是否侵害到他人，BSP究竟有没有责任或者义务，实施这种监管？如果有，监管的具体表现形式又是什么？</p>
<p>“合理”的出发点</p>
<p>当前，所有网络用户在注册一个BLOG的时候，BSP都会提供一份文件要求用户同意。只有按“同意”键，用户才能在BSP上开博。这份文件大同小异，而里面提供的这部分内容则可以说是完全一致的：</p>
<p><span style="font-size: x-small;">用户必须同意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br />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r />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br />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br />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br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br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br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br />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br />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他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span></p>
<p>我个人称之为“网禁九条”，完全摘抄于信息产业部2000年发布的《<a href="http://www.cnnic.net.cn/html/Dir/2000/10/08/0653.htm" target="_blank">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a>》的第九条。陈博士使用的就是这里面的第八款：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既然用户在开博之前按了“同意”键，就意味着用户接受了这份“电子契约”。用户理所当然地应该接受。在本案中，很显然，长套袜用户没有遵守他和BlogCN.com之间的契约：不侮辱或者诽谤他人。当然，前提是“烂人”、“猥琐人”属于侮辱或者诽谤的词眼。</p>
<p>但问题是，当用户在自己的BLOG上实施了“侮辱”或者“诽谤”的不法行为，BSP应该怎么办？将那篇日志删除？这似乎是很多人都这么认为的：BSP可以管理每个BLOG。但更深层的问题是：托管服务提供者有权利应他人（注意，不是国家机器）的要求将被托管者的物件进行处置吗？</p>
<p>很明显，中国所有的BSP虽然都认为BBS和BLOG是两回事，但提供的契约，可叹的是，全部来自于中国的BBS管理准则。</p>
<p>不合理的“合理”的出发点</p>
<p>BBS，不是一种托管服务。从来没有听说过电子公告托管服务的。用户发布一篇帖子，是使用了网站提供的电子公告服务。从理论上说，用户享有版权，网站天然就享有使用版权。网站可以在自己的站点内转贴这份电子公告，没有问题，说到天边也不侵权。</p>
<p>BLOG，是一种托管服务。一个用户在BLOG上发布一个日志（顺道说一句，很多人都习惯性地将这个行为也说成发帖，把日志说成帖子，我个人是极不同意的），如果套用BBS的管理准则，BSP就立刻同时享有该日志内容的使用权了？我不认为是这样。寄存部连将寄存者的寄存物品换个箱子放的权利有时候都没有，更何况使用里面的物件？带有BLOG原教旨主义情结的我，就顽固地认为，任何一个BSP，对于它用户的BLOG，日志内容不享有使用权，除非电子契约里事先规定。（霸王条款啊！）</p>
<p>从这个角度看，当前BSP所提供的电子契约是有问题的。我的主张是：对于每个BLOG的单篇日志，BSP没有任何权利进行处置。删除修改日志的权利，全部在用户手上。用户违法，那是用户的事情，和BSP这样的托管者，没有类似BBS那样的管理关系。</p>
<p>但依然，还是有管理关系。管理关系在哪里？BSP可以拒绝为用户提供BLOG托管服务，也就是说，删除整个BLOG。</p>
<p>当BSP发现某个用户在BLOG上实施了某种可能属于违法的行为后，BSP的步骤应该是这样的：劝告用户删除或者修改日志，劝说无效则导出该用户所有数据交付用户后将BLOG删除。这和寄存部是一样的：我认为你的包裹里的那个东西是炸弹，对不起，我不能为您提供寄存服务。</p>
<p>回到本文提到的这个案子，BlogCN.com如果同意陈博士的看法，认为长套袜的确侵权了，就应通知后者修改或者删除日志，如果劝说无效，就删除整个BLOG。而如果BlogCN.com不认为这种修辞属于诽谤或者侮辱，那么，在官司审判结束后，如果败诉的话，同样，应该删除整个BLOG，而非那个日志。除非国家机器要求仅仅删除一篇日志。</p>
<p>案外的话语</p>
<p>首先是BlogCN.com，如果我是BlogCN.com的管理者，我一样会对陈博士的要求“置若罔闻”。我不会因为仅仅是另外一个公民提出的要求而删除用户的任何一篇日志。即使我知道那个用户的确有侵权行为。为什么？不就是一个民事官司嘛，输了至多赔偿一点现金，给个道歉，但得到的是什么：我对用户的极度尊重。这是个商誉，不是能用钱买来的。</p>
<p>官司败诉使得我不得不删除用户的日志的话，这个行为已经和我无关了。我是应国家机器要求的。但是，如果我不经过那道环节就肆意删除用户日志的话，商誉的损失无可估量。</p>
<p>其次是陈堂发博士，一个传播领域的副教授。我以为他太不了解BLOG这个新兴的网络事物了。我不敢说这样的话：在没有发现那篇侮辱性的日志之前，陈博士可能还不知道BLOG；但是，我敢这么说，陈博士的确不了解BLOG。至少，他混淆了BLOG和BSP之间的关系，而代之以一个论坛用户和BBS的关系。因为他始终要求的是寄存服务提供者处置整个寄存物件中的一件，而非要求服务提供者拒绝再提供对该寄存物件的寄存服务。</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a> (3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a> (2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a> (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63.html" title="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a> (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609.html" title="888">888</a> (29)</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551.html" title="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a> (61)</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407.html" title="Twitter和社会学">Twitter和社会学</a> (4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238.html" title="我所理解的&ldquo;推&rdquo;">我所理解的&ldquo;推&rdquo;</a> (24)</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7</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MSN SPACE 安替 反垄断</title>
		<link>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link>
		<comments>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6 Dec 2005 04:12:20 +0000</pubDate>
		<dc:creator>魏武挥</dc:creator>
				<category><![CDATA[TMT乱弹]]></category>
		<category><![CDATA[blog]]></category>
		<category><![CDATA[BSP]]></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eiwuhui.com/?p=429</guid>
		<description><![CDATA[秦尘写了一篇微软垄断2.0 的开始：MSN大举入侵中国博客市场的文章，立刻招来keepwalking的唾骂： 我感到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年轻人（应该很年轻罢）对新闻自由的漠视、对信息自由的残忍，我感到恶心的是这个年轻人为了市场利益竟然可以下作到呼吁、指点强力部门打压特定人和特定言论的境地。 感谢BLOG，在上个世纪的互联网年代，是看不到这样精彩的控诉的。不过，话说回来…… 秦尘的文章可以一劈为二的看。安替是安替，微软是微软。安替在space上的逍遥自在被秦尘很不合适宜地拿来做了一个例子来反对微软垄断霸权。我们不是在这里搞学术，过程的演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微软有没有霸权？微软的霸权会不会导致所谓“MSN中国进入中国才六个月，上个月据统计，用户就达到六百五十万左右，与此相关的MSN SPACE的用户也突飞猛进。二者的相互支持、相互绑定，对我们的民族市场产生了重大的威胁。” 我原来是不太在意space的，在试用过一段时间以后，自以为摸清了space的路数，就删除了这个空间。跑到学校里以后，发现同学们都在使用space，于是我这个一向随大流的人又再次开启了space的空间。基本上我的blogbus写的是一些“专业”的东西，space呢，抒发抒发感情罢了。 当我写完“web1.0和web2.0下的互联网传播”后，我和我的同学说，我琢磨着教授看不懂这篇文章。同学很好奇地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我大量文字涉及BLOG。于是这个同学又提出了一个让我诧异到下巴都要掉下来的问题：什么是BLOG？ 天！这位同学，他是有space的！ SPACE最强悍的功能在于和MSN的绑定。那个橘色的星星可以提示使用者有多少好友的space又更新了。当然，这个功能有时候未必是好事，比如我内子就不愿意使用space，因为她msn上自己的学生太多了，她可不想让自己的学生看到自己的内心深处的东西。 BLOG有时候对于用者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他既希望有人看，又希望有一部分人看不到。或者有可能是某篇日志希望某些人看不到。顺便提及一句，如果这个希望能体现成功能的话，应该是个不错的功能。 扯远了，转回来，space对于国内BSP们，究竟有没有威胁？ 作为一个BSP的从业者，我以为，有，而且不小。 占领桌面，是当今IT巨头争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制高点。无论是“圣洁”的GOOGLE，还是极其商业化的“微软”，对用户桌面的争夺从来没有停止过。微软以其windows系统天然对这一制高点享有优势（对不起，我又要扯开了，有一篇文章说2008年google会吞并mircosoft，我以为是扯谈）。所幸的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使得msn不是windows的标配（标配是windows message，一个很小的IM工具），但以我看了那么多的人的电脑的经历，我很少发现有用户不装msn的。 msn捆绑了hotmail和space。我现在有活生生的例子来说明space的用户不知道什么叫blog，我不敢说有没有人用hotmail但不知道什么是电子邮件（估计没那么白痴吧？）。所谓650万space用户，有多少不知道BLOG四个字母呢？每当我一想到这个问题，我就对国内BSP的生存环境感到一份杞人忧天式的担忧。 中国政府在这件事情的处理是可以拷问的。撇开什么信息主权舆论监管不谈，即使从纯利益的角度看，对于space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的确是可以找出点麻烦来监管监管它。随便举例，当安替搬迁到space的时候，网警应该天天去盘问space，而当space实在觉得无趣而封杀安替使得后者搬迁到blogbus的时候，网警应该眼开眼闭才是。有些东西，中国还是泱泱大国的心态，重面子而不重里子，这和韩国人实在是有点天壤之别。 再延伸开来，很多手段是可以使用的。比如要求space不是即时更新。也就是用户传上去的内容必须经过space人工自我审核才可以更新到页面上。中国广播系统从来是这么干的。有没有试过打电话到电台里去？电台会以声音共鸣的理由要求你关掉收音机。其实，这里面是有时滞的。你的声音会被人工审核一下再传输到广播中。我以为，对付space，未尝不可以这样来一下。^_^ 当然，纯属异想天开。但商业问题变得很大的时候，就一定会牵涉到政治问题。经济，也是政治的侍女，不是吗？ 扯到政治了，就此打住。 Copyleft &#169;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 欢迎 浏览我收集的信息图 关注我的微博 访问我的分享 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 (33)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 (12)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 (23)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 (7)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 (0)888 (29)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 (61)Twitter和社会学 (40)我所理解的&#8220;推&#8221; (24)]]></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秦尘写了一篇<a href="http://column.bokee.com/109419.html" target="_blank">微软垄断2.0 的开始：MSN大举入侵中国博客市场</a>的文章，立刻招来keepwalking的<a href="http://blog.donews.com/keepwalking/archive/2005/12/24/669532.aspx" target="_blank">唾骂</a>：</p>
<p><span style="color: #0000ff;">我感到毛骨悚然的是这个年轻人（应该很年轻罢）对新闻自由的漠视、对信息自由的残忍，我感到恶心的是这个年轻人为了市场利益竟然可以下作到呼吁、指点强力部门打压特定人和特定言论的境地。</span></p>
<p>感谢BLOG，在上个世纪的互联网年代，是看不到这样精彩的控诉的。不过，话说回来……</p>
<p>秦尘的文章可以一劈为二的看。安替是安替，微软是微软。安替在space上的逍遥自在被秦尘很不合适宜地拿来做了一个例子来反对微软垄断霸权。我们不是在这里搞学术，过程的演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微软有没有霸权？微软的霸权会不会导致所谓“<span style="color: #00ff00; font-size: x-small;">MSN中国进入中国才六个月，上个月据统计，用户就达到六百五十万左右，与此相关的MSN SPACE的用户也突飞猛进。二者的相互支持、相互绑定，对我们的民族市场产生了重大的威胁。</span>”</p>
<p>我原来是不太在意space的，在试用过一段时间以后，自以为摸清了space的路数，就删除了这个空间。跑到学校里以后，发现同学们都在使用space，于是我这个一向随大流的人又再次开启了space的空间。基本上我的blogbus写的是一些“专业”的东西，space呢，抒发抒发感情罢了。</p>
<p>当我写完“web1.0和web2.0下的互联网传播”后，我和我的同学说，我琢磨着教授看不懂这篇文章。同学很好奇地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我大量文字涉及BLOG。于是这个同学又提出了一个让我诧异到下巴都要掉下来的问题：什么是BLOG？</p>
<p>天！这位同学，他是有space的！</p>
<p>SPACE最强悍的功能在于和MSN的绑定。那个橘色的星星可以提示使用者有多少好友的space又更新了。当然，这个功能有时候未必是好事，比如我内子就不愿意使用space，因为她msn上自己的学生太多了，她可不想让自己的学生看到自己的内心深处的东西。</p>
<p>BLOG有时候对于用者是一个很复杂的东西，他既希望有人看，又希望有一部分人看不到。或者有可能是某篇日志希望某些人看不到。顺便提及一句，如果这个希望能体现成功能的话，应该是个不错的功能。</p>
<p>扯远了，转回来，space对于国内BSP们，究竟有没有威胁？</p>
<p>作为一个BSP的从业者，我以为，有，而且不小。</p>
<p>占领桌面，是当今IT巨头争夺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制高点。无论是“圣洁”的GOOGLE，还是极其商业化的“微软”，对用户桌面的争夺从来没有停止过。微软以其windows系统天然对这一制高点享有优势（对不起，我又要扯开了，有一篇文章说2008年google会吞并mircosoft，我以为是扯谈）。所幸的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因素，使得msn不是windows的标配（标配是windows message，一个很小的IM工具），但以我看了那么多的人的电脑的经历，我很少发现有用户不装msn的。</p>
<p>msn捆绑了hotmail和space。我现在有活生生的例子来说明space的用户不知道什么叫blog，我不敢说有没有人用hotmail但不知道什么是电子邮件（估计没那么白痴吧？）。所谓650万space用户，有多少不知道BLOG四个字母呢？每当我一想到这个问题，我就对国内BSP的生存环境感到一份杞人忧天式的担忧。</p>
<p>中国政府在这件事情的处理是可以拷问的。撇开什么信息主权舆论监管不谈，即使从纯利益的角度看，对于space这样一个庞然大物，的确是可以找出点麻烦来监管监管它。随便举例，当安替搬迁到space的时候，网警应该天天去盘问space，而当space实在觉得无趣而封杀安替使得后者搬迁到blogbus的时候，网警应该眼开眼闭才是。有些东西，中国还是泱泱大国的心态，重面子而不重里子，这和韩国人实在是有点天壤之别。</p>
<p>再延伸开来，很多手段是可以使用的。比如要求space不是即时更新。也就是用户传上去的内容必须经过space人工自我审核才可以更新到页面上。中国广播系统从来是这么干的。有没有试过打电话到电台里去？电台会以声音共鸣的理由要求你关掉收音机。其实，这里面是有时滞的。你的声音会被人工审核一下再传输到广播中。我以为，对付space，未尝不可以这样来一下。^_^</p>
<p>当然，纯属异想天开。但商业问题变得很大的时候，就一定会牵涉到政治问题。经济，也是政治的侍女，不是吗？</p>
<p>扯到政治了，就此打住。</p>
<hr /><small>Copyleft &copy; 2010 知识共享署名-非商业性使用-禁止演绎 注意：转载勿改标题！<br />ItTalks -- 魏武挥的Blog (digitalfingerprint:fc4f8fc31f70097eea4b780b13146415)<br><br>

欢迎 浏览<a href="http://infographic.weiwuhui.com">我收集的信息图</a> 关注<a href="http://t.sina.com.cn/weiwuhui">我的微博</a>  访问<a href="http://read.weiwuhui.com">我的分享</a> </small><h3  class="related_post_title">与本日志可能相关的文章有：</h3><ul class="related_post"><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40.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下）</a> (3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9.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中）</a> (12)</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738.html" title="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Blog Blogger BSP 哪一个过时了？（上）</a> (23)</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22.html" title="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中国第一起博客民事案</a> (7)</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463.html" title="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blog程序的考量标准zt</a> (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609.html" title="888">888</a> (29)</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551.html" title="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吾乃插件控（原文名：我所使用的WP插件）</a> (61)</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407.html" title="Twitter和社会学">Twitter和社会学</a> (40)</li><li><a href="http://www.weiwuhui.com/2238.html" title="我所理解的&ldquo;推&rdquo;">我所理解的&ldquo;推&rdquo;</a> (24)</li></ul>]]></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www.weiwuhui.com/429.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