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浏览器上位

Windows这个东西并不是一开始就是操作系统,直到win95版本,它才成为一种操作系统产品,而不再只是操作系统上的一种软件。换句话说,windows这个本来属于应用层级的程序,最终演变成一种用户层面最基础的程序,从而使得微软占据了PC市场上的大半江山。

但操作系统到底还是属于一个客户端,这个客户端不仅不免费,而且还相当庞大。当社会进入互联网时代之后,操作系统本身并非一个网络化的产品,微软需要另外一种产品来和互联网对接,这就是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早期的浏览器老大并不是IE,只不过微软握有史上最强大的客户端,再依靠免费策略,让IE一举击败了Netscape,成为浏览器上的霸主。而无论是门户也好,搜索引擎也好,都会很尴尬地发现,无论它们如何努力争斗,最终都是在IE的地盘上展开厮杀。这就好比去一个赌场,玩家再怎么赚钱,笑到最后的,总是赌场老板。

有那么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不是很懂google为什么要做两个操作系统:android和chrome。Android明摆着是直击微软的江山,意图在移动手持终端上成为最重要的操作系统,那么,chrome的使命是什么呢?

两个月前,《连线》杂志写了一篇引起蛮大轰动的文章:web已死,internet永生。在这篇文章发布数日后,google的web应用商店上线,某种程度上是对《连线》的一种回应:看,web不会死的。但另外一方面,这个举动让我感觉到了一些什么,那就是google有这种意图,让浏览器去替代操作系统。

Chrome操作系统其实是基于linux系统的一种变种,而linux系统和win系列相比,前者是开源的,google不用担心linux的发展会影响到它的商业地位;但另外一方面,linux系统上的应用,与win系列上的相比,是相当不大众化的——这个缺陷,google将利用web应用商店来解决,也就是纠集成千上万的第三方并利益共享。

Chrome系统因为它足够简单,故而能够飞快地启动起电脑,也因为它是基于开源的linux所为,故而它是真正意义上可以免费的。而使用chrome操作系统的使用者,如果想获得更多的应用(软件),ta就不得不几乎完全依靠浏览器,而这个浏览器,就是chrome。

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操作系统在用户界面上退回到类似BIOS这样的位置:它事实存在且需要,只不过普通用户从来不用(在大部分情况下,普通用户是不会用BIOS的)。如果这种可能成立的话,那么最重要的客户端将不再是操作系统,而是浏览器。在网络时代中,它将成为最核心的客户端。

在上篇文章中,我提到了数字巨头们在操作系统上的角力,在用户已经普遍习惯操作系统的今天,这种角力是现实的手法。但跨过操作系统(让操作系统本身成为一种无法商业化的免费应用),在浏览器上开打,则显得更具冒险性和前瞻性,而这一手,其实几乎在动摇微软的根基。

如果说,android是正面进攻部队的话,chrome就相对而言象是一支奇兵。Android和其它操作系统的竞争,属于正面战场,这个战场上,google和其它巨头们都遵循这样一个共识:操作系统很重要。但chrome则完全不是。Chrome系统将直接挑战这种共识:从商业角度看,操作系统还重要么?

当操作系统最终变成一种开源的没有商业价值的东西之后,整个产业逻辑便将被颠覆。王者将从它身上转移到浏览器,而对于google来说,这种颠覆既有的产业结构,让自己执产业之牛耳的行为,才是让它最兴奋的事:让浏览器成为用户层面的“操作系统”。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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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发于网易科技频道《数字与人》专栏,是数码设备发展的核心:分离操作系统的争斗的终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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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媒体供稿 | 评论(16)

红楼梦是一部泡妞宝典

看了几集《新红楼梦》,我得为它说句好话,挺好看的。

网上对它的看法基本上贬大于褒,但说来说去,无非就是它不如老版《红楼梦》(至于什么带轮胎的照片,那是恶毒攻击,子虚乌有的事)。不过,我不知道今天有几个在1987年就看过《红楼梦》这个电视剧的,反正,我当年才14岁,根本谈不上对《红楼梦》这本书有多深的理解。不晓得时下以80后为主体的网众们,87年看了没看《红楼梦》?

我当年即使只有14岁(一个初中生),我也知道,当时的媒体舆论对《红楼梦》争议也很大,最大的争议在于老版的《红楼梦》基本上就是围绕宝玉黛玉展开的,是一部爱情片,而不是红楼梦。87版对高鹗的续写也基本弃之不用,重新杜撰了当时主创们对曹雪芹可能要做的后四十回的情节。而这一点,不无受当时的“政治因素”所影响。而由于事实上每个人对红楼的理解不一,这样的杜撰,未必就让每一个人都心服了去。

高中之后,我看过《红楼梦》原书很多遍,倒不是因为我喜欢文化艺术,而是我觉得《红楼梦》绝对是一部泡妞宝典。中国女性各种各样的性格心态,基本上你都能从红楼梦当中找到一个对照角色。想了解女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么?我建议你看《红楼梦》。

不过,作为把它当泡妞宝典来看的副产品,我大致也能从《红楼梦》书中琢磨出一些所谓相对严肃的东西。我以为,曹雪芹要描写的其实是一种“个人主义”的精神,换句话说,并不是大家认为好的我就认为好,大家推崇的价值观我就推崇。书中借宝玉之口,说过很多“叛逆”、“反主流”的话,我就不一一恭录了。这部书最大的意义不在于什么寻找爱情的真谛,不在于揭示一个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家族没落,而在于在一个荡漾了数千年的集体主义意识观的文明中,曹雪芹写下了“个人主义”——而这一点,你必须把自己假想成一个养尊处优但又极度依赖家族的公子哥儿,才明白说出这些话来,需要有多大的勇气。

但87版《红楼梦》限于当时的时代,是不可能刻画出这股子劲儿的——事实上,一直到今天,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相比,都讨不了好去。87版几乎就是一部控诉封建家族对自由爱情迫害的片子,顺便也用了极其残忍的结局来描绘这个封建家族的覆灭。然而,我始终不认为这一定就是曹雪芹的本意。曹雪芹应该最关心的是个性的张扬和释放,以及在面对铁幕一般的社会主流意识时这种个性的绝望。至于其它,不过是枝节罢了。

如果有林黛玉和薛宝钗两个女朋友可以选,你选哪一个?林黛玉成天哭哭啼啼,醋劲又重,而且按照她那个疑似肺痨,估计模样也好不到哪里去(我反正没见过药罐子美女),相比之下,宝钗就落落大方得多。宝钗成天劝宝玉读点经济学问,就像你今天的女朋友成天劝你多努力多奋斗多赚点钱买房子,有啥可以大惊小怪的——君不见那几个学生心灵导师成天鼓吹的,不就是这些玩意儿。这才叫积极的人生嘛!

于是,你便可以大体了解,贾宝玉这个人,有多么“非主流”了。成天吃人嘴巴上的口红,那是小事一桩,公子哥儿份内的事。但不努力不上进瞧不起大家公认需要崇拜的人(书中就是指文死谏武死战),该有如何得“荒唐”!从这个意义出发,我倒是以为,高鹗让贾宝玉高中然后再出家,更能显出那种“荒唐”。

但这种个人主义精神,电视剧能反映出来么?对不起,87版也好,新红楼也好,都没有,也不可能有,因为我们总是以为,集体主义才是好的。个人主义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那是自由主义,是毛主席白纸黑字批判过的。我今晚表达了一番对家族聚会的厌倦,就被老妈狠狠说了一通。

故而,不要扯什么反映不反映原著精神的了,这压根就不是可能的事。两部红楼,都只是大众文化的娱乐品,虽然20年前,人们不懂得炒作为何物,20年后,商业主义盛行。但归根到底,都是拿出来当休闲的。

新红楼拍得还是很唯美的,至少场景布置,比老红楼强多了。至于角色象不像的,谁规定林黛玉一定要象陈晓旭啊?

最后再说一遍,所有纠结于找女朋友的男孩子,请记住:红楼梦绝对是一部泡妞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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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社会与文化 | 评论(12)

我所理解的记者的专业主义

其实,我从来没在任何一家传统媒体做过新闻(小时候瞎胡闹不算),不过,我觉得我还是有那么点资格来聊聊新闻记者这个事儿,理由如下:

1、我做过蛮多年网络媒体的编辑

2、从祖父老爸老妈,都是搞新闻的出身,耳闻目睹得也不少

3、最后学的是传播学,现在厮混在媒体与设计学院,和所谓新闻学,算是近亲

4、一个月要给不同的媒体写十数篇专栏,MSN上人数最多的一组是“media”(呵呵,不是IT,所以我的确是互联网圈子里打酱油的)

所谓“记者”,从字面上的意思就是“记录的人”,社会上或有或无的一种看法是,能写文章就能做记者,这种看法相当要不得。如果一个记者觉得自己文笔出众是最佳的特色的话,我以为,这个记者,是很不合格的。

记者当然首先是一个码字的人,但这只是一个必要条件。记者是不是一种专业工种?颇可一议。虽然关于“新闻学”是不是一门专门的学问,有不同的看法,但我以为,即使新闻学不是一种专业的学问,记者,也是一个专业的工种。

什么叫专业?

专业的第一条就是:抛弃你自己的感情。

律师是今天大家都承认的专业工种,但就在数十年前,人们还无法接受律师为很明显有犯罪嫌疑的人进行辩护。说实话,“疑罪从无”原则,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并不存在,更遑论刑事案上的“必须排除所有合理疑点”(beyond reasonable doubt)。律师就是一种必须抛弃自身感情的工作,即使你再怎么认为当事人的确有罪,要么你不接,要接的话,就必须为当事人说话。

医生也是专业工种。一个被认定犯下滔天罪行的人,一个在社会上臭名昭著的人,一个公然挑战文明底线的人,只要有病进了医院,你就得为ta治病。即使明天ta必须死去,你今天,也得尽你所能,把ta救活了。因为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至于这个死和伤背后代表的人品,唔,你可以内心深处鄙视ta,但你不可以有一丝丝的马虎和懈怠。—— 相对于律师可以不接案子,医生更甚一步,医生没有资格拒绝病人。

这就叫“专业”。

记者也是一种“专业工种”。

凯文卡特

《饥饿的苏丹》,这是一张很有名的照片,获得94年普利策奖。有传言说拍摄者凯文卡特后来因为拍这张照片受到了大量的谴责而自杀——这是彻头彻脑的传言,因为凯文卡特拍完照片后赶走了秃鹰,他的自杀和他一位朋友的遇袭身亡以及他在财务上的问题有关。拍摄者可以放弃新闻报道的工作:不拍了。但如果他要拍,就必须直面冷酷的事实。

这就是记者。你可以象律师那样拒绝你作为一个人而无法完成的报道(先不论行政上的管理压力),但如果一旦接受并去执行,那么,你就不是任何一个群体的代言人,你只为事实代言

我说这句话的原因在于,我见过很多记者有为弱势群体代言的倾向,我一点也不质疑他们作为“人”的善良一面,但我的确相当质疑他们作为“记者”的专业一面。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高阶群体在矛盾中就一定是不对的。所谓真理面前人人平等,事实真相,和真理一样,是不讲强弱贫富的。

有一种观点是,高阶(强势)群体有足够的实力去在媒体上发出他们想要的声音,作为弱势者,在新闻报道上就必须倾斜一些。我很明白这种现实,但我无法接受这种观点,因为这可以说是一种“以暴制暴”,用不专业的手法去对待前一个不专业的手法。这样的结果是什么?最终,媒体作为一个整体,将失去公信力。

事实上,对于要做一些“矫枉过正”的事,不见得非要动用“新闻报道”这个武器。把媒体解读成“新闻媒体”是天大的误读,因为媒体不是只有新闻。媒体可以有立场有态度有倾向性——我不反对一份标榜为弱势群体代言的媒体——但你不能动用新闻报道的版面。你可以用评论、专栏、采访手记等等诸多其它形式来主观表达你的观点,但对于新闻报道,即使我们都知道无法做到绝对客观,但你必须为客观去尽可能的努力。

储安平和他的《观察》就有很明显的特征,这是一份基本上持痛批国民党政府立场的媒体,但它不是新闻媒体,因为它基本上不报道新闻。储安平这个我景仰万分的人,就他的工作来看,他是一个杰出的评论者,但我并不认为他是一个记者,也谈不上什么新闻工作者。

网络媒体的兴起,其实对这一点是有冲击的。我虽然主要通过网络获取信息,但我相当怀念和欣赏传统媒体的编排方式。至少,新闻报道版面和评论版面是可以清楚地区隔的。但网络媒体,哪里还有这种专业的分法。所有的文章堆在一个频道或栏目下,不细读那些文字,你根本无法判断是一篇可以允许主观的评论,而是一篇必须客观的新闻报道。而近年来,夹叙夹议的手法特别流行——虽然我也很喜欢读一些长篇的类似报告文学的所谓新闻报道,但我对它的警觉性,从来不曾丧失过。

专业性的沦丧——无论你持有什么样的动机——是记者这个工种沦丧的开始。作为一个人,必须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作为一个记者,必须是一个专业的记者。除非,你和我一样,码的字都是评论。

故而,一直到今天,我都极其反对“公民记者”的提法

伟大的公共知识分子乔姆斯基曾经论述过今天影响新闻媒体客观性的五个过滤器:ownership institution、advertising as primary income、media content over-depend on powerful sources、flaks to discipline the media、anti-communism as a control mechanism (Chu后来添加了一项: anti-terror),我想,在新闻报道上,似乎应该再添加一项:记者本人的感情。

最后推荐一本书——相对于我这篇完全倾向于“价值中立”的主观博文——复旦张志安写的《记者如何专业——深度报道精英的职业意识与报道策略》,作者另外一本书《报道如何深入》我没有看过,但以《记者如何专业》和《潜入深海》的水准,想必也值得一看:

记者如何专业

注:这里我想再展开一下关于“专业”的问题。我不能充分解释什么叫专业,但我想,我可以解释一下什么不是专业。其实大多数工种都谈不上“专业工种”,非专业工种有一个共同特征:在同一个文化圈(或国度)里无法无缝迁移工作平台。

律师在任何一个律师行都可以展开TA的工作,医生、程序员、记者、教师、神职人员,都是如此。是的,“管理者”不是专业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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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传媒与传播, 社会与文化 | 评论(32)

关于xWeibo这个东东 这玩意儿太傻了

好像很久没写blog了,今天写一篇。

xweibo

很久以前,我曾经用PageCookery架设过一个私人微博,所谓私人微博,就是它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微博站点,理论上,你当然可以使用这个程序搭建自己的“微博平台”,不过,这只是理论上。做一个独立博客想要搞点影响力出来已经很难,更何况做一个个人的微博。

昨儿我在网上看到xWeibo,号称可以帮你建立自己的微博平台且和新浪微博数据打通,有鉴于PageCookery其实已经停止任何开发,我就第一时间下载了xWeibo程序,第一时间安装了上去。这里顺大便提一个小问题:这个程序包里有一个字库文件,将近10M大小,这么大的一个文档用FTP上传至虚拟空间,是很累的。

当我怀揣着一丝兴奋,把这个程序架设完毕后,摆弄了一下,说句实话:大失所望。

weibo2

如果上站用户不是新浪微博用户,又或者处在未登录状态,它看到的页面就是上图所示。请注意链接框里,已经直接跳到sina上了,再注意一下下面的版权信息:新浪公司版权所有。活脱脱就是一个新浪的子站点。

假设你是一个搞B2C的网站,想做一个微博平台,不晓得你这位站长能不能接受这样的起始页面。即使你接受,不晓得你的上站用户会不会有一种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的感觉?点击那个“立即注册”?好吧,完全就跑新浪网站上去了。

这样的设计,算是一个建站程序么?我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这完全就是在你的站点上开了一个新浪微博页面,而不是你自己拥有了一个微博频道。不知道这算哪门子的“解决方案”?

这个程序是怎么搞出来的?我去TOM逛了一下,因为TOM微博据说已经和新浪微博互联互通了。我发现,这个程序很有可能是这项互联互通项目的副产品,本来就是用于新浪和TOM之间的,后来觉得似乎可以拿出来做一个单独的“产品”,于是,世间就多了一个xWeibo这么个完全不是建站程序的“建站程序”。

以新浪这样的强势微博平台,做这样的建站程序,只能放弃数据与它之间的“互联互通”,因为这种互联互通是中心架构式的,多个“新浪微博页面”围绕着新浪自己的微博平台,而这种所谓的“众星拱月”,其实一点意义都没有。和discuz那种BBS建站程序,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一个标准的建站程序,首先就是站长应该能有自己的用户数据库,而不是“利用”新浪的用户数据库(现在这种利用是很肤浅的)。无论站长微博平台的用户数据库和新浪的同步标准是双向的还是单向的,但起码站长能够完全掌握这个数据库。xWeibo后台的确有一个用户管理的功能,但我怎么也想不出,利用xWeibo做出来的微博平台,如何形成自己的注册用户数据?

其次就是前台界面上的一些设置,xWeibo提供了一些很简单的个性化设置,我再说一遍:很简单。至于模板皮肤什么的,除了你能换个logo,大概就啥都做不了了。

最近新浪微博事业部彭总说要大力鼓励第三方应用,我这里得说一句:把自己当成吸流量吸用户的中心的心态,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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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15)

从《1984》到《美丽新世界》

奥威尔的《1984》是一本相当有名的…唔…幻想小说,说它是幻想小说,概因“老大哥”其实是很难长期存在的。对于整个人类文明发展而言,即使出现了老大哥式的现象,也只是暂时的,道理就在于,绝大部分人都有这样一个共识:少数人随意统治大多数人的极权主义是不能被允许的。

数字世界由于数字本身易复制易传输的原因,的确存在着大量隐私方面的安全问题,而大量的数字公司出于各种考量,或明或暗地在收集用户的隐私。通常意义上讲,人们总是对自我隐私的泄漏,充满着担忧。

在现实社会中,有着各种各样的可能来对抗这种趋势。比如最近360推出一款专门用于检测窥探自己隐私软件的工具,目标直指中国电脑客户端No.1的腾讯QQ。对于这样一个新闻,我并没有兴趣知道360究竟持有什么样的道德动机,也不想知道腾讯究竟有没有这样干,不过,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出于商业上的考量,公司和公司之间的制衡的确存在,并借助于一些共识,使得任何一个公司,乃至于任何一个组织,不敢也没有能力去长期的为所欲为。

但这里面需要注意的地方有两点,其一是人们对隐私的担忧更多的是在隐私泄漏,现在数字公司们提供的各种数字使用协议书也声明一点:不将用户的隐私交给第三方。人们对商业公司收集自己的隐私这件事本身,并不以为意。第二点则在于,数字公司只能收集和它业务有关的用户隐私,跨出这个圈,用户就要开始担忧——360对腾讯的进攻就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之上:指责腾讯扫描用户硬盘其它文档。而这两点,恰恰说明了这样一个当下的认识:对于商业公司收集和它业务有关的自我隐私,我们的态度应该是:可以信任——甚至可以用放任两个字。

当今的媒介处于一个大规模的融合之中,随着数字公司们的攻城略地四处扩张,它们业务线不断展开而日趋庞杂,于是这种认识成为了它们全方位收集用户私隐的很好的理由。以搜索引擎为例,通过分析一个ip地址连续一段时间的搜索记录,这套程序其实比这个用户本人还要了解自己。如果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之类的商业组织,再和互联网接入者——也就是提供IP地址的人——融合起来,一个人的一切,在数字化系统面前,将暴露无遗。

不过,人们似乎并不以为意。一家公司收集和它业务无关的东西时,舆论会大哗。但如果的确出于它业务需要,我们便听之任之,见怪不怪。

赫胥黎描绘的《美丽新世界》便是这样一种场景:我们并非被我们意识到的敌人所统治,而是臣服于我们自身黑暗的一面。与“老大哥”相比,我更愿意相信“新世界”不是一种幻想。但也许人类受够了上千年的极权专制统治,对专制的老大哥充满警惕,故而《1984》的声名,远远超过了《美丽新世界》(亚马逊上,前者销售排名在3000左右,后者在1万开外)。

不过,数字世界的信息之庞杂,不是人力能够处理的,需要开发更多的程序来处理这些由人而产生的信息。技术能够带来吸金的效率。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技术更胜一筹的google,虽然在中国市场上只有区区18.9%的搜索请求份额,但它的收入份额却超过了3成。相比而言,占有超过7成的搜索请求份额的百度,收入份额却不到7成。商业公司对利润的追逐,使得他们日益依赖技术,最终的结果大概是,的确没有任何一个现实的老大哥的存在,但却有着那么几个洞察一切的超级系统的存在,而这些超级系统,自我运作的一天的到来,未必就纯属幻想。

面对技术,我们很开心地交出了自己,生活在一个无比“美丽”的“新世界”之中。还有人会做如是问:这样,有什么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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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发于当期《21世纪经济报道》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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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后媒体时代, 媒体供稿 | 评论(6)

电子书准入针对的是谁?

据最近南方一家报纸报道,目前大陆地区有40多家在做电子阅读器,加上涉及电子书内容、芯片开发、电子书渠道等方面的企业,整个产业链上的企业数量达数百家。该报还援引了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所长郝振省这样一段话:“我们担心在特别热的情况下,不要出现一哄而上,然后一旦发现问题又马上转入低潮。”

但我以为,一个开放的市场经济社会,除了特别重大的影响国民生计的行业,是应该允许商业组织进出自由的。单就数码产品而言,到目前为止,看不出有哪种产品“一哄而上发现问题又马上转入低潮”,U盘、MP3播放器、DVD碟机乃至电视机,每个用于播放性质的产品在里面竞争的商家都肯定不止40家,经过长期的市场的考验,最终诞生了几个有实力的厂家,这本就是市场经济应有之意。

最近新闻出版总署就电子书行业发布了一个《关于发展电子书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网上的议论是根据这个意见,但凡要造电子阅读器的(也就是文头提及的40多家),都需要“准入”了。但就我的解读,它并非是对整个电子阅读器市场的。

按照《意见》对电子书的定义,是“植入或下载数字化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内容的集存储介质和显示终端于一体的手持阅读器”。我们省去前面长长的定语,也就是版署要对一个阅读器做一个规范。一个“国务院主管新闻出版事业和著作权管理的直属机构”,现在要对硬件设备做管理,关键的问题在于:手持阅读器属于不属于出版?

我们以盛大的锦书和它背后的云中书城为例。云中书城是一个数字化书籍的存放地,显然属于“出版”领域,锦书只是一种数码设备,按理和出版没有什么关系。但由于云中书城内嵌在锦书之中,使得锦书成为一种“发行工具”,符合现代出版“对以图书、报刊、音像、电子、网络等媒体承载的内容进行编辑、复制(包括印刷、复制等)、发行(或网络传播)三个方面”的定义,这种所谓的“电子书”,自然属于版署的管辖范围。

故而,汉王也好方正也好,出品的都是《意见》中所定义的“电子书”,因为它们背后——或者说,阅读器硬件内部——都和一个网络书城紧密相关。但问题在于,所谓的山寨手持阅读设备,并没有实力去搞这种网络书城,这种没有任何内容支持的裸式阅读终端,该不该受到《意见》的准入限制?

我以为是不受限的,因为它根本没有涉及到“发行”这个环节。这种设备仿若一个很廉价的MP3播放器,消费者购买的时候,并没有从这个播放器中得到任何一种数字内容作品,网上也没有和它紧密相联的数字内容作品库,谈不上什么“植入信息内容的手持阅读器”。如果这种裸式阅读终端都要受版署意见的规范的话,那么,MP3播放器、DVD播放器是不是也该同理受制约呢?

《意见》中对于手持阅读器的另外一个重要的词是“下载”,按照我的理解是,这个下载有其特殊的含义。比如锦书通过网络和云中书城相联,获得后者的数字内容作品这类下载。用户通过其它设备(比如电脑),联网下载后获取数字内容,再拷贝至阅读器中进行阅读,并不能视为《意见》中的下载行为。如果一个阅读器具有上网功能,内嵌有一个浏览器让用户进入某个不特定的网页下载数字内容作品至本机中阅读,我也不认为这是《意见》中所定义的下载行为。因为如果这样的阅读器都需要受限,那么,上网本、笔记本、平板电脑乃至手机这类也可以用于手持阅读的可联网设备,也该受《意见》管辖么?

在我看来,《意见》并不是规范整个电子阅读器市场的,而是专门用于所谓电子书的。这种背后带有版权内容作品的手持阅读设备,成本高昂,不是想一哄而上就能一哄而上的。版署的作用在于对于内容及内容发行的管理,至于纯设备制造,一来并非它的管辖领域,二来,我还是那个观点:这是一个应该并允许自由进出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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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刊发于最新一期的《第一财经日报》专栏上,事实上,这篇文章我用的是春秋笔法,虽然我一再说版署不是为了规范所有电子阅读器,但其实,我知道,版署这次就是冲着整个市场去的。这个所谓《意见》相当之扯淡,我在微博上说,这是典型的金权和政权以神权的名义合谋的东西。大厂家财大气粗,让政府出面将小玩家从市场中驱逐。这种行为,龌龊之至。从一开始,把电子阅读器叫成电子书,就是一种图谋。

不过,这种所谓规范,也就是一厢情愿而已。要么就是松松垮垮其实不执行,要么就是在严格执行下最后电子阅读器会被弄死掉,平板电脑倒发展起来了。难不成汉王盛大们,还要撺掇有司去规范平板电脑么?

中国硬件厂商们,不去好好琢磨该如何做到最佳的用户体验——去看看汉王那些产品吧,简直就是上个世纪的人设计出来的东西——一门心思在如何利用规章排斥其它玩家,我打心眼里要给他们竖个中指,VERY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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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媒体供稿 | 评论(10)

TMT一周图集 第0期

所谓一图胜千言,图表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我个人有收集TMT图表的癖好,我期望自己能每周做一个TMT图集发布在这个blog上,分享给有兴趣的人——故而,这一篇叫第0期。

现在上图(点击图片可以看到高清大图):

world of apple company and app statistics

这张图的重点包括两个部分:苹果从1975年创建到10年8月的纲要小结,以及苹果应用商店的几个数字。

Web

这张图描述了apple TV、Boxee Box和Roku这三个客厅数码设备各自的情况,可惜的是,没有google TV。

7代游戏系统之战

这张图讲述了7代游戏机的竞争历史,以及目前最畅销的五大游戏主机收入数字。

whos suing whom in Telecom

这张图描绘了移动通信巨头之间的彼此诉讼,更详细的文字说明可以点击这里

how executives are using social media

这张图试图描绘的是,一个执行层人员是如何利用社会化媒体进行工作的。

the communication shift_changing enterprise communications every 20 years

这张图说明了每20年,商业组织的媒介使用是如何转变的。

淘宝网开放平台

淘宝开放平台的架构示意图。

电子商务网站营销流程图

电子商务网站营销流程图,会不会觉得过于庞杂了?哈哈。

state of the blogosphere_cn

这张图总结了当前的博客全球使用情况,英文原版可以点击这里

Windows进化史

Windows进化史,不过这张图漏了一个版本:win2003。英文原版可以点击这里

Photoshop进化史

PhotoShop进化史。

Internet Penetration Rate Globally

全球互联网普及率的概况,蛮好的一张数字鸿沟示意图。

更多TMT图片,可以访问http://p.weiwuhu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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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