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尾现象之雅虎中国版

谢文做雅虎中国总裁,43天,算是闪电上岗又闪电下岗的一个经典案例。网上炒得沸沸扬扬,方博士的科技中国再次杀入,推波助澜。不过,不管怎么说,雅虎中国总裁,43天结束任期,的确是一个可供炒作的新闻,怨不得网络各路媒体。

局外人本身很难对谢文的下台做太多的分析。不过,有网上传言是这么诠释的:谢文性格太过刚硬,得罪了雅虎中国的中高层人员,倒逼马云不得不临阵换帅。还有一个传言是:谢文的web2.0战略,不是杨酋长喜欢的,所以也只好下台。

这两个理由,无论其真实性,倒挺符合所谓长尾理论的。谢文究竟是得罪了尾巴,还是得罪了头部?抑或,统统得罪了?

我个人私下揣摩的是,得罪酋长还谈不上。战略不相符合,可以慢慢协调沟通。谢文不过是因为要参加web2.0大会,顺路去拜访了一下酋长。这段拜访时间应该不会太长。短短几日,就得罪了杨大酋长,以不管怎么说也是和讯ceo的谢文,能趟联办的水,不会这么不识情趣,把杨酋长给惹毛了。而且,再往深一层,马云任命这个雅虎中国的ceo,还是有充分话语权的。杨致远再不满,这个头部的力量不会大到让谢文下台。

我个人的估计是:谢文真得得罪了一条长尾。

雅虎中国里的“政治力量”很复杂。有马系人员,也有周系人员。谢文要做的事情是:摆平这些派系门户之见。谢文是面对过联办这个深不可测的水的,但联办对于和讯而言,显然是个头部。谢文应对头部的丰富经验,未必就能施于尾部之上。

长尾力量的这次雅虎中国版的爆发,的确证明了该力量不可小视。身为一个管理者,看上司的脸色是必要的,但看下属的脸色,同样必要。毕竟,公司不是军队,各级主管并没有随意枪毙下属的权利。

是故,方博士所谓“谢文适合创业,未必适合做经理人”这句话不见得成立。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做经理人要看人脸色,做创业者好像无需。但事实上,方博士自己都忘记了,创业博客中国,他难道无需看人脸色?此言一出,我个人以为,方博士还是没总结好教训:怎么做管理。

古话说的好:

阎王易见,小鬼难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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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经营管理 | 评论关闭

长尾理论

这是一本口碑极好的书,在网络界,流传甚广。这次引进中文版,拜“流传甚广”所赐,迅速成为中文畅销书。这本身是一起“长尾”的明证。

对于这本书的评价,说好的已经很多了。当然,我也承认,Anderson的确给我们揭示了一个利基产品的全新世界。但说到底,作为一个理论来说,还是有很大破绽的。

Anderson提到了“过滤器”的概念。无论是google还是iTunes,抑或ebay。用户都可以通过这些过滤器找到自己喜欢的但千奇百怪的商品。可是,我不得不追问这样一句:这些过滤器本身算不算大热门?

Anderson所鼓吹的“长尾市场”,其实本质上还是建立在“大热门”市场之上的。不信,你自己做个过滤器试试看?没有那么简单。沃尔马是一种过滤器,它的庞大使得它的过滤器成本比较低(比较其它超市而言)。ebay也是一种过滤器,只有它越热门,才有可能使得它的“长尾市场”在经济上成立。很难想像,用户会跑到其它不知名的网络商店上卖东西,或者买东西。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破绽。尽管Anderson不遗余力地证明利基产品市场的庞大。但他的证明还是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其实,长尾市场依然架构在大热门市场之上。当然,我也承认,有些变化。

第二个需要探讨的问题是:定价问题。Anderson基本上是忽略这个问题的。从Negroponte那里继承了“比特”和“原子”的概念法则后,Anderson只是在讨论比特的传输的便捷性。但是,他并没有看到(或者他看到了但并没有这样写):原子其实是比特定价的一种背书。

这是非常关键的一点。魏武挥拍一段小视频和张艺谋拍一段小视频的售卖价格显然是不可同日而语的。iTunes上各种各样的千奇百怪的音乐下载,其实也是先有原子,后有比特的。有些东西可以直接跨过原子阶段进入比特售卖,但毕竟是少数(例如后舍男孩,但这个例子同样也可以说明一些大热门过滤器对于后舍男孩是如何得重要)

利基产品市场的存在亘古有之。Anderson与其说发明了长尾理论,还不如说发现了长尾理论。更确切地说,这还谈不上一个理论。因为对于“市场”这个概念的定义,Anderson只是局限在商品之上,忽视(或者有意忽视)了渠道这个重要的“市场”概念维度。其实,我们依然可以看到,渠道依然在遵循着大热门法则。比如这样说:

看新闻上新浪。

事实其实就是这样的。虽然在新浪上能看到很多报纸上根本看不到的“利基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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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读书 | 评论(5)

Web vs. Software

先做一个小小的声明,这里指的“软件”基本上是一种客户端软件,并非完全孤立的不能与外界相通的软件。

我记得有人说,web2.0的重要特征之一是web化,尽可能地把功能实现在web上,而非发布软件。说法不能说完全没有道理。但凡事皆不可极端,一味地追求web化,我个人以为,未必正确。

我们先来看看为什么要web化。很多人的说法是:我可以随时随地地调用我的资料。如果把资料存储在一台电脑里,那么调用是极其不便的。

这是一个说法,但明显具有漏洞。一个需要随时随地调用资料的人(比如做市场之类外联工作的),很高比例地在使用笔记本电脑。大多数我见到使用台式机的人未必具有“随时随地调用资料”的需求。从msn的使用情况可以侧面地佐证这一点:虽然msn具有web化版本,但我msn上一百多号人,我非常罕见地会看到一个人从web的msn上登录。

我是习惯使用客户端软件在进行邮件收发的,客户端软件对我而言,最大的好处就是:在我不能联网的状态下,我依然可以调取我已经收下的邮件。比如在飞机上。在上飞机之前,我会收一遍邮件。在飞机上慢慢阅读。这是web式邮件系统无法完成的事情。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飞机上联网估计是一个昂贵的票价(比如头等舱),不是我能承受得起的。

使用web化应该是如下三个理由,成立其一即可:

第一,分享的需要

将资料数据存储在自己的电脑中,分享是显然不容易的。所以网摘曾经大行其道,毕竟我的收藏夹里的收藏想告诉别人,太不容易了。这也正是美国的web2.0在中国会出现变种的原因:国人的分享需求其实并不大。在国内,分享逐步转变成一种虚荣和爱现(或者,网站推广)。我写Blog的目的其实更多的建立在虚荣心上,未必是什么分享。

所以,很多Blog,包括洪波,包括我,公开宣称的是:这是我的地盘,少跟我提客观。

分享需求的变异导致中国web2.0的特殊国情,这是符合逻辑的事情。但不管怎么说,即使分享需求在变少,但总归是有的。所以web化也是可能的。

第二,协同的需要

在今天这个商业社会中,精细分工是一个大趋势。精细分工带来的就是协同作战。某种意义上讲,协同和分享有点类似。早期的office套件完全是封闭式的,到了今天的office套件,协同办公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当然,据我所知,使用office套件来协同工作的,貌似根本不够多。

不过,协同是一个很重要的推动力。这是和分享截然不同的地方。协同是具有经济利益推动的需要。但凡具有经济利益推动的,它的进展会很快。但同样可以看到,客户端软件未必不能达到这个协同的需要。而web化去实施协同,有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安全和隐私。毕竟,数据存放本机的安全性,天然就比网络上来得高。

当然,网络游戏也是一种协同,共同把老怪给砍死,或者去“共同攻打”一座有“共同把守”的城池。但不可忘记,大多数的网络游戏,还是需要一个客户端的,通常情况下,容量还不小。

第三,人肉过滤器的需要

过滤器,在《长尾理论》一书中,有着极为详细的阐述,这里不再赘言。一个好的web式功能的确能够圈住大批用户进行人肉过滤,而且,这是当今的人工智能还无法达成的事情。而客户端软件,在这个需要上,是很弱的。

这个需要的动力比协同来得更大。因为,一旦控制了过滤器,就意味着控制了“某个世界”。google事实上已经开始控制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讲,长尾理论的破绽极大(是何破绽,回头另行撰文)。

从另外一个端口:用户端,他也需要一个人肉过滤器来帮助他面对这个世界纷繁的选择。搜索引擎中的算法一定需要考虑人肉过滤的因素,不然就不是一个好的搜索引擎。比如说:点击最多的网页应该排在最前面。很难想像,一个客户端搜索引擎能做什么事情,至多,搜索搜索本机的数据罢了。

web化的真谛我以为便是如此。一味地追求功能web化,是没有意义的。在准备实施一个功能前,的确需要冷静地判断一下:基于分享,基于协同,还是基于打造一个人肉过滤器?

顺便说一句,web化在我看来,未必等于去中心化。其实真正的去中心化,才是客户端软件。本机电脑硬盘的损害概率应该远远小于某个网站破产关闭的概率。任何一个人,最最重要的资料,我以为,是不会置放在web上的。

及:忽然想到,google大力推进web化的真正意义所在。google是要做上帝的,但这个世界的上帝是微软。如果它还在那里拼命推动软件,那么最多做成一个大天使,这不是google的愿景。只有web化,才能彻底推倒这个世界,重新建立起属于google的世界。至于产生的其它后果(比如应用层面上),副产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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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新媒体批判 | 评论(4)

IT大败局

这是一本讲述IT企业如何失败的书籍,但我阅后觉得35元大洋的价格完全不能值回票价。

书中涉及的全部是美国IT企业。说实话,我们国人对于美国IT企业了解得并不多,更何况那些失败的企业。所以缺乏背景知识之后,有点“完全不知道他在讲什么”的感觉。作者对于这些企业的描述并不好。增加了阅读困难。

作者在文中还大量卖弄美式幽默,也许老外读了会会心一笑,可惜我完全不能感同身受。虽然译者卖力地标注出这些美式幽默到底在指什么。但幽默一旦被说破之后,便毫无幽默可言。

最关键的一点,这本书并没有太多的总结性东西。它只是在告诉你一些失败的案例,但从这些案例中,能得到什么启示,或许作者本着“述而不作”的精神,基本上不涉及这方面。有些案例貌似是营销的问题,有些案例则貌似是技术的问题。但是,所有失败的企业,都有这个那个的问题,原因又何在呢?书中并没有答案。

解释没解释好,归纳又基本没有。这本书的唯一意义便在于:也许将来要写些什么东西的时候,可做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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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读书 | 评论(7)

难道豆瓣不是一个流氓,抑或上帝?

豆瓣推出了一个“我上”的栏目,以Blog为核心,让用户记录他们经常上的Blog。倒没什么。虽然我这个人对这个功能没什么兴趣,但对我也没什么妨碍,所以略过。

从别人的Blog里看到,豆瓣在搞“声明拥有一个Blog”的运动。赶紧去看看,原来如此:

声明拥有”It Talks-魏武挥的BLOG”
如何声明拥有blog

很简单,你只要在”It Talks-魏武挥的BLOG”上发一篇文章(验证成功后这篇文章可以删掉),在标题或者内容中包含下面这段文字:

doubanclaim704cad863c813584

确认该段文字在RSS输出中存在,然后点击下面这个按钮就可以了。

我不得不气愤一下。就好比我有一套房子,已经拿了房产证了,现在有个组织,居然跑来让我声明一下:我是这个房子的主人。方法是,请自己家门口挂一下该组织的为您定做的牌子,让该组织核实后,您才可以去掉。

当自己是谁?是某级国家政府吗?

豆瓣的主人是个强势的人,我早有耳闻。听说过这样一句名言:豆瓣是阿北的豆瓣。可以,没问题。我不反对。但不要手伸太长。魏某人的Blog是魏某人的,不是阿北的豆瓣的魏某人的Blog。

我知道事实上也很难有人来冒领我的Blog,无所谓,谁有本事谁认领去好了。

阿北搞了豆瓣,口碑一直不错。但这次这个运动,是在消耗阿北阁下您的口碑。

阿北要做上帝,请自便。

附:

一个用2作为代号的网友是这样评论的:

用房子类比blog,那么什么可以视为blog的房产证呢?

显然您没有在technorati或者bloglines上claim一个blog归属的经历,也没有用过google webmaster tools来Verified过站点,否则您更要惊叹“流氓会武术”了——豆瓣并没有强制您对blog做出声明,如果您有更好的方法在网络上确认一个站点的归属,大可以提出来探讨或者申请专利,至少我完全没有看出“气愤”的必要。

我先回答这个问题:把房子类比Blog,那么Blog的房产证便是我和BSP在注册之后签订的电子协议书。虽然,这个协议书有点霸王式,不过,总比没有好。

再来说说后面那个问题。

首先,我必须承认,我不是一个网络精英分子,也不是什么网络熟练玩家(事实上,也从无这个打算)。我在“It Talks,不是IT Talks”中说得非常清楚,连一个大旗网来自chinabbs都不清楚的人,不清楚technorati或者bloglines功能,毫不奇怪。所以,我一点都不惊叹原来“流氓会武术”。

其次,即使是很多网站(2网友其实只列了三个)都宣称有这个功能,也不能说明这个功能就是好。从某些网站具有一个功能,而推断这个功能成立是一个很荒唐的逻辑。大如雅虎中国,一样提供所谓流氓式插件,就说明这类插件是“合法的”吗?

再次,特别说明一下google。我在keso的悖论里已经说过,google就是想做上帝。

第四,豆瓣的这个功能事实上完全忽略了这样一个状况:多用户Blog。前面说我不是网络精英,所以我不知道有多少个BSP提供这样的服务。但我至少知道,Blogbus有这个服务。怎样辨别?

第五,在网络上确认一个站点的归属,本来就不是如豆瓣这样的网站做的事情。一个所有权的证明,如果是豆瓣想做的话,我便可以问道:您是某级国家政府吗?这不需要探讨,也无需发明专利。人类对于物权所有的问题,已经讨论太多了。即便如中国,也在酝酿并出台“物权法”了。

最后,我即使对豆瓣不满,也不会妨碍我继续使用豆瓣。就像我经常说说google的不是,但一样在那里使用google。端碗吃饭和站起来骂娘本来就是两回事。当然,我也必须声明,如果我能发现更好的替代品,我同样可能会选择离开。我是豆瓣的Heavy user,但不是Fa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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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18)

解读大众文化

解读大众文化,这六个非常普通也貌似比较“时髦”的字眼,其背后,却是一本非常深奥的纯学术书籍。

我曾经受法兰克福学派的影响很深,过去对大众文化充满着一种居高临下式的“敌意”。后来读了些英国大众文化研究学派的作品,开始转向。在死嗑了这本薄薄的小册子后,我彻底转型。

著名的文化研究学者Fiske让我认识到这样一个问题:在庸俗文化和精英文化之间,的确存在着一个中间层的文化,这就是大众文化的本来面貌。它并非是主导性质的,但也不是完全被主导的。虽然Fiske举的某些例子让我感觉有些牵强,但生活中,的确充斥着大众面对精英时的那种潜意识的反抗。

这本书比较难读的在开头部分的那个章节:海滨浴场(沙滩游泳场)的剖析。这个在我们中国是很不流行的玩意儿,缺乏了相关的背景知识,我几乎想要放弃。迈过了这个章节之后,就会发现,也不是那么得晦涩难懂。所以我建议后来的读者,可以放弃那个章节。

照理来说,很多学术书籍对具体工作帮助并不大。但我在阅读之后,我已经隐隐感觉到,这本大众文化的解读,对于web2.0,有着充分的意义所在。

所以我决定,继续研读它的姊妹篇:理解大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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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社会与文化, 读书 | 评论(4)

密码保护:BlogBus的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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