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实然和必然 《代码》第二版 中文译本

现存的途径是必然途径吗?

一个无视地域疆界的电子媒介产生了。它所创造的全新现象需要清晰的法律规则来调整。但现有的基于地域的主权,让它使得法律陷入混乱,完美规制无法得到实现。
――David Johnson及 David Post

在规制网络方面,有些东西从未变过。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它生来就具有抵抗任何形式规制的能力。
――Tom Steinert-Threlkeld

如果说对于在网络空间中交谈存在着规制的基因的话,那么这个基因便是:网络空间是一个无法规制的地方。所谓“无法被规制”,即它“天然”便是对抗规则的。这并非指网络空间无坚不摧,也不是指政府无法关闭它,而是指网络空间只要存在,正如第一代人所想象的,政府对那里行为的统治力量便相当有限。本质而言,网络空间是一个无控制的空间。

天然、本质、生性如此。这类辞藻在任何情境下都会带来一些困惑。在这里,犹然。如果任何一个天然就没有控制的地方存在的话,它就是网络空间。如果一个被架构的地方存在的话,它也是网络空间。“本质”这个修辞用语掩盖了它的人造之实。这种对我们直觉的误导是相当危险的。

这是关于“实然-必然”的谬误,谬误之处便是混淆了它本身如何与它必须如何。网络空间当然有其特定的形式。但网络空间究竟是怎样的并非是网络空间必须是怎样的。网络如何架构并非只有一个途径,也不是仅仅一个基础架构便可以决定网络的本质。那些可能被我们称之为“网络”的基础架构有很多。在这些不同的基础架构中,生活可以不同。

我们中的大多数人犯此谬误并不令人惊讶。我们中大多数人并没有找到网络如何运作的主线,因此也无法找到区分网络之间不同点的主线。我们假设我们所找到的途径便是它们所必然的途径。不同的技术能通过不同的方法达到同一的结局,关于这一点,我们没有去如此思考。不过技术专家则受过这种思考方式的训练。而我们中的大多数,并非技术专家。

本书所有论述不过是这样一个规范性请求:我们必须至少充分认识到技术的可塑性。它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事情。如果存在一个我们这些技术外行必须犯的错误,那么这个错误的根源在于把技术的可塑性想得太过,而非想得不足。我们需要期望――以及要求――它用于那些我们认为重要的任何一种价值观的影响上。必须对技术专家们施以压力,让他们明确展示给我们看为何这些要求无法完成。

我开头所提及的“实然-必然”观点认为网络空间无法被规制。但正如我后续所写的,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网络空间是否能被规制取决于它的基础架构。互联网最起初的基础架构使得规制变得极为困难。但这个基础架构是会变化的,正如所有证据都显示世界是会变化的一样。事实上,在基础架构上,我深信网络空间将是人类有史以来规制最强烈的空间。网络的“本质”或许是它的不可规制性,但这种“本质”,正在消失。

为看到这一消失,你必须首先进行两种截然不同的网络空间的对照。这两种空间代表着两种理想,事实上,其中之一已经在网络上不复存在。这一事实进一步明确了本部分所要提出的观点:我们正从互联网的一端迈向另一端,而这一我们所迈向的一端正是更为加剧的可规制性。

接下来的叙述并非技术性的。我并不想给它们关于网络类型或者控制类型的完整定义。我的目的在于说明――充分勾勒出一个更为普遍的观点。

两个网络空间:哈佛 vs. 芝加哥

在美国,互联网诞生于大学之中。第一批用户是一些研究者。但作为一种生活方式,它的诞生与大学生活紧密相联。它吸引学生们上网,使他们从现实生活中逃离。在90年代中期,网络是校园中众多麻醉剂中的一种,它的显著性在于谋杀时间。如New York Times前专栏作家J.C. Herz在他的第一本关于网络空间的书里写道:

当我抬头望去,已是凌晨4点30.“不可能的”。我的视线从钟移到我的表上。这是真的。我坐在屏幕前已经六个小时,但看上去似乎时间并不存在。我感到头晕和口渴,但却不疲倦。事实上,我乐在其中。我将一堆凌乱的课本、复印的文章、重要内容和笔记塞入了我的背包,象一个疯女人一样跑上混凝土台阶,经过保安,消失在黎明前的浓雾之中……

我在一条干燥一条潮湿的步行街交界中停了一秒钟…(我)开始思考这个整日整夜基于电话线风靡世界的东西。它就在我们的鼻子底下,但却无法看见。它有如纳尼亚传奇(Narnia)、Magritte或星际旅行(Star Trek),一个会令上帝讨厌的世界!除了它物理上并不存在以外,它是如此之多的人意识思想的组合。

这真得非常奇妙。

但并非所有的大学以同样的形式接入网络,或者说,它们提供的接入方式并不相同。规则不同,能允许的自由亦不同。这里有一个例子,来自于两个不同的但我都很熟悉的地方,当然,其它众多的例子同样也能说明问题。

在90年代中期,在芝加哥大学,如果你想接入互联网,你只需将你的机器和遍布大学的以太网接口相联即可。任何具备以太网接入功能的极其均可和这些接口相联。一旦相联后,你的机器便可完全接入互联网――接入,是完整的,匿名的,以及免费的。

这一自由来自于一位行政主管(教务长)的决定。Geoffrey Stone,是法律学院的前院长,也是一位著名的自由言论学者。在大学开始设计网络时,技术人员询问Stone是否允许匿名通讯。在引用了大学规制言论必须遵循第一修正案对自由言论的保护的准则后,Stone做出了是的回答:人们有权在大学进行匿名通讯,正如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着相对于政府的同样的权利那样。这一决策,决定了芝加哥大学网络的基础架构。

在哈佛,规则则完全不同。如果你在哈佛法学院将你的机器插入以太网接口,你不会连通网络。除非你的机器进行注册――即获得许可、同意和验证,你的机器将无法接入哈佛网络。只有大学社区成员才能注册他们的机器。一旦注册后,所有在网络上的交互行为将会被一台特别的机器监视,以及身份识别。为了加入这个网络,用户们需要“签署”一份用户协议。这份协议告知了此类渗透性监控。匿名通讯是不被允许的――它违反规则。基于鉴别你是谁,以及追踪你的互动行为,网络接入,得以控制。

这一设计同样由一名行政主管决策,他比较不那么注重第一修正案。控制是哈佛的目标,而接入是芝加哥的目标。哈佛选择了便于控制的技术,芝加哥则选择了便于接入的技术。

至少在这两个重要的路径上,两所大学的网络是不同的。很明显,首要的不同点在于,他们信奉的价值观不同。这个不同源于最初设计。在芝加哥大学,第一修正案的价值观决定了网络设计。而在哈佛的设计中,则是另外一种价值观。

在另外一个方面,他们也不尽相同。因为在哈佛,接入被控制以及身份被鉴别,网络行为得以被追根溯源。而在芝加哥,接入不受控制以及身份未知,追踪便不能实施。行为的监控和追踪,在芝加哥比在哈佛困难得多。哈佛大学网络的行为可控性�
��芝加哥大学的则高得多。

因此,这两个网络由于在对行为进行规制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这些不同不过是一串由存储于软件以及硬件中的代码造就,从而导致接入的不同。不同的代码导致了不同的网络规制。因此,可规制性不过是设计的结果之一罢了。

这两种网络是所有可能的网络设计的两个端点。在一个端点上,我们可以这样设计网络:由一组开放式协议构成,没有财产所有权,在接入和使用时无需个人身份认证。而在另外一个端点,则是保守的,封闭的,有财产所有权的,接入时必须得到明确授权。控制,是严格的。在这两个端点之间的设计,则混合了这些因素。这些混合的网络,在不受控制的互联网上增加了一个控制层,而这些控制元素,则位于协议顶端。

因此,在90年代中期,由于互联网接入的规范,这类原始网络(在过去几年中它们发生了变化)――芝加哥大学网络关闭了。让我们称之为Net95。而另一端,封闭的网络――比互联网还要早的网络――今天依然存在。例如,ATM网络。这个网络可以让你在凌晨两点在Tblisi从你的California银行账户上提取现金。居于中间的,则是哈佛类型的网络,它在一系列协议的顶端加置了控制层,这就是“互联网”,这些被加置控制层的协议称为“TCP/IP”。我会在第四章更详细地描述它。但哈佛型网络的重要特征在于:这批协议属于补充型。只有你通过了控制层,你才能得以进入互联网。

这三种通讯网络的设计都是“象”互联网。但他们的不同点带来这样一个显然的问题:当人们说互联网“不可控制”,他们究竟在指什么网络?如果他们谈论的是不受控制的网络,那么它为什么不受控制?是什么样的设计特征导致它不受控制?这些特征有什么不同吗?

考虑一下Net95设计的三个方面,它们使得规制者难以控制网络行为。从喜欢匿名的用户角度而言,这些都是Net95的“优点”:它们使得网络变得更有价值。但从规制者角度而言,这些特点则是“程序缺陷”:它们限制了网络数据的采集,这些数据或者和用户有关,或者和用户使用的内容有关。
第一个不完善是关于用户的信息,无法得知使用互联网的用户究竟是谁。根据著名的New Yorker一幅画着两条坐在计算机前的狗的卡通所描述的,“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没人知道,是因为你在使用互联网之前,互联网协议并未要求你提供你是谁的信息。重复一遍,互联网协议不需要这些信用信息。你的接入位置,例如哈佛网络要求的,也许是需要的。不过,即使是这样,这一联接着个人和网络通讯的信息是应接入提供商要求的。这并非互联网通讯的一部分。

第二个不完善是关于地理的信息,无法得知使用互联网的用户在哪里。我在第四章会做更多的描述。尽管互联网是根据地址架构起来的,但这些地址起初仅仅是逻辑地址。它们不能象在现实世界中那样画出一幅地图来明确方位。也就是说,通过互联网,当我收到一个你发来的数据包,我可以获知你的互联网地址,但我不能知道这个地址对应的物理地址为何。

最后一个缺陷是关于信息使用的,通过网络传输的信息是什么?它们有何用处?互联网并不要求传输中的数据加载特定的标记信息。再一次――在随后我们能看到更详细――那里的确有一些规范,但对于数据分发而言,没有什么规制。在文本和意义中,没有其它什么东西被植入,即使有植入,机器也不能用到。Net95不需要数据被标记。由于需要包含地址,数据“包”被标记了。但除了地址以外,数据包本身并不加载任何特殊的标记。

这三个“瑕疵”被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没有什么简易的方法可以得知谁在使用网络,他们来自何方,以及他们做些什么,那么就没有什么简易的方法可以用来进行网络行为的规制。如果你不能知道是谁以及在哪里,你便无法轻易地置放规则,例如“不可以做这个,至少,在那里不可以”。换而言之,你所不知道的决定了你可以控制的程度。

举个例子来让这个观点更明确一些。假设Pennsylvania州要求孩童不得接触色情文学。也就是说,必须通过一条规则:“Pennsylvania州的孩童不得接触色情文学”。为了得以实施这条规则,Pennsylvania州必须知道:1)这个人是否是孩童;2)他们从何而来(Pennsylvania州还是Maine州;3)他们在找什么(色情文学还是杏仁蛋白奶糖)。但Net95却无法给州政府实施这条规则提供什么帮助。人们如果使用Net95来接触内容,便无需告知他们是谁和他们从何而来。Net95的设计也无需站点告知他们加载着什么内容。这些数据上的空隙使得规制变得困难。所以,从规制者角度而言,这些是网络原生设计的重要缺陷。

但哈佛网络却能弥补这些缺陷。网络能够知道使用者的信用信息(身份鉴别和地理位置)以及传输数据究竟是什么。这一功能能够在不破坏功能的前提下植入互联网中。这一选择,也可以这么说,并非是要么互联网要么非互联网,也不是要么互联网要么封闭的专属的网络。哈佛提供了中间路线。控制的架构可以置放于网络之上以寻求“校正”消除“缺陷”。这些架构,从某种意义上说,推动了控制。

在本章前几部分,提及了渐渐出现的控制。这也正是我要说的第一个也是很小的观点:控制架构是可能的。我们早已知道它们可以被植入到互联网。如果它们被植入,网络的特性会被极大改变。这些架构是否要被植入取决于我们想要使用怎样一个网络。

之所以称其为很小的观点――但它很重要――是因为这个观点被视为显而易见的,更进一步的,被视为平淡无奇的。即使它原来并非如此。我们在很多情境中见过类似的情况。举个例子,邮局。在我小时候,邮局是匿名交谈的避风港。邮局的职责不过传输那些包裹。正如Net95,邮局不关心信件从何而来,或者在信封或包裹中是什么东西。在寄出一封信件前,你没有被要求去注册。也没有要求说必须有回邮地址以及这个地址必须正确。如果你对指纹很小心处理的话,你可以利用这个政府资助的工具传输一次完美的匿名信息。

显然,邮局可以采用另外一种方式架构。例如,这个服务可以要求一个回邮地址。它也可以要求验证回邮地址是正确的(例如,在接受你的信件之前检查你的身份证件)。它甚至可以要求在它传输特定信件或包裹之前进行检查。邮政上这些程序的变化,使得信件便于监控和追踪。政府决定着邮局该如何设计。如果监控很重要,那么政府将变更整个系统使监控得以实施。如果不重要,他们可以任由其发展。但如果政府为了便于监控而的确改变了系统,那么,整个网络设计背后的价值观也将被修改。

本书的观点是,有足够的利益驱动着Net95从默认匿名转向默认身份鉴别。不过我还并没有说如何转变。从不可控制的自由主义式的网络转向高度控制的网络,我们能得到什么?

这是第一部分剩余内容要讨论的问题。我分为两个部分。在第四章,我的观点是,即使没有政府的帮助,我们也会看到网络走向一个可控制的基础架构。在第五章,我描绘了政府是如何插手帮助的。这个趋势预示了一个高度可规制的网络:不是自由主�
�者的乌托邦,不是你父辈(或者你儿女辈)所知的网络,而是一个具有控制本质的网络。

换而言之,这是一个已经远离了互联网初衷的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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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翻译 | 评论关闭

如果域名也有感情的话……

如果域名是一个人,他/她也有七情六欲,那么,最郁闷的域名大抵便是:renren.com了。

这个域名曾经指向一个很牛的门户网站。当年这家网站的广告铺天盖地,一直到这个网站关门大吉,在马路上依然能看到它尚未执行完毕的广告。我注意到这个网站的起因非常有趣:看到某个青春偶像剧里,角色们使用的网站都是它,我这才知道除了三大门户之外,还有renren.com。

网络泡沫破灭之后,这个网站偃旗息鼓。虽然站点依然能够打开,但只是一个“留守”页面。renren.com苦苦等待着,终于等到了web2.0到来的那一天,也等到了当年它的竞争对手陈一舟的那一天。

renren.com重新上路,向着地方社区的黄金大道上进发。陈氏豪气万千,要集重金打造,集重兵突破。“地方社区市场有巨大的需求和持久的价值,也有门槛,我们现在有了足够的钱和经验,可以把这件事情做到底。”

碰到这种誓言要做到底的主人,renren.com热泪盈眶,感激涕零。怎能不让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它被千橡内部列为年度三大重点项目之一——重点项目的意思是,投资将超过1000万美元。

然而,掌声尚余音绕梁之际,誓言犹在耳边回响之时,renren.com再次变脸,这次是:中国移动飞信积分抽奖站点!


苦哉!renren.com;惜哉!renr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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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5)

自省

昨日和我的一个同事聊天,谈到了“自省”的问题。

在曾经的团队拓展训练活动中,最后,团队成员开始反思本队的一些失误或者说可以改进之处。每个人都剖析了自己的弱势,我则公然提出:少一点自省。当然,这种看法受到了更大的批判。

中国人是有自省美德的,曾子就说过吾日三省吾身的话。我以前的老板也很提倡这个,认为所有矛盾出现后,首先先想想自己有没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一度我信服这个观点,但今天,我已经转变为:少一点自省,更有利于工作。特别对于Leader(管理者)而言。

要求每个人都剖析自我的弱点,基于一个前提,也就是每个人都会那么干。理想中,每个人都分析了自己的弱点后,可以更好地配合起来工作。但这个前提显然仅仅是理想。一个人,要求他/她在任何一个时间,都首先自省,除非,他是曾子式的圣人。现实中,工作出现矛盾,不可能每个人都自省。而作为团队的leader,自省,更会把自己推到一个无所适从的境界。

管理是不能一碗水端平的,适当的时候,还要玩一点小小的心机。一个团队里,什么人都有。会有很主动很会自省也很会配合工作的部下(这叫心腹),也会有被动的拨一拨动一动不过还是很有才的部下(大多数人会这样),更有一些所谓的刺头(甚至是老板拐弯抹角有亲属关系的“太子党”)。我的老祖宗信陵君门客三千,不乏鸡鸣狗盗之徒,如果他只有一招:遇事自省,早就死在秦国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行的自省的方法,其实是一种小我式的自省:反思自己的过失。但身为一个团队的leader,他/她需要一种大我式的自省:反思整个团队的工作。刘再复在《传统与中国人》中,对于小我式的自省(用另外一个词代替比较好:自责)做了很深刻的批判。五四之前,国人的确如此。这种小我式的自省就是泛道德主义,缺少规则和制度地要求每个人都“外王而内圣”。

这,现实吗?

一个人过于喜欢自省,眼光通常是向内的。但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老看着自己,最多就是知己,却无法达到知彼。leader的责任是调动每一个人做事,只会自省,显然过于理想化,也过于简单了。

虽然我对我以前的老板就自省问题不再信服,但对于他另外一个理论:任何一个成功的人,都具备把看似矛盾的事情统一起来的能力,依然深信不疑。不自省,不是说不要,而是要适度。“他”省,不是说老是看别人的缺点,同样也要适度。

中庸,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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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社会与文化 | 评论关闭

Anothr

Anothr(哪咤),是我很久以前就关注的一个网站,当时它还只是一个英文版,以至于一度我以为是老外的网站。

这是一个利用IM工具将Blog以某种形式捆绑的IM机器人。最初,它利用skype作为切入点。而我,因为很少用skype,因此一直不太使用。最近,它的切入点蔓延到了MSN和Gtalk,并且有发力公关推广的意思,网络上开始有很多人知道这个网站了。

有趣的是,创办这个网站的人,居然在第一轮网络泡沫中是同行:都是搞财经网站的。我们见过几次面,谈得甚为投机。但,私交归私交,我还是要给这个网站泼点冷水:我不看好它。

Anothr必须附着在blog的侧边栏,就像feedburner或者抓虾那样,给个图标按钮。抓虾是很强势的,阅读blog的人如果想以rss订阅的话,抓虾(或者其它什么rss浏览器)会把anothr不少潜在用户给过滤掉。在本来rss就不是那么普及的情况下,这点目标用户的损失,不可忽视。

好,即使是还有很多用户越过了抓虾的诱惑,把anothr加入到自己的msn列表中,也会碰到一个巨大的问题:骚扰。

用骚扰两个词委实有点过了,但我一时想不出有什么太好的词语。假设我订阅了张三的blog,一旦张三更新,我的这个msn机器人就会自动跳出来告诉我:张三更新了什么。

抓虾不是那么干的。但我在浏览器里敲入抓虾的地址后,我个人会有一个前提:我估计自己接下来有时间可以看一会儿blog。而anothr并不了解用户的这个判断,自作主张地跳出来告诉我有blog更新。如果我订阅的blog达到数百个,这个自作主张会让我很恼火。因为,有可能我正在忙碌于某个事情之中。

这是anothr的致命弱点。当然,它有几种方法可以适度地缓解一下,但只是适度,不是根本解决:

其一,使用者可以定义,在哪个时间段允许机器人跳出来通知我一下。比如每天9点到10点。但现代人通常会很忙碌,谁都不能预知每天9点到10点一定是自己的blog阅读时间。

其二,当msn处于忙碌状态时,机器人不许冒出来。但我个人使用msn的习惯是:永远忙碌。因为如果不定义忙碌状态的话,每个msn好友登录都会冒出来一个小窗口,这让我很烦。所以,如果我使用anothr,我将永远不会得到更新的通知。

anothr有点类似msn小黄星的意思,但本质上绝对不同。因为msn的小黄星只是告诉你此人有更新,它不会蹦出来告诉你,它的告知是非常安静的。anothr果然具有哪吒的风范,生龙活虎,上窜下跳,个人而言,我的确相当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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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10)

长尾理论 一场意淫

(本文刊于同日21世纪经济报道,报载文章有删节,以下是全文)

2007年4月17日,飞扬新锐(杨雷)在他的Blog上宣布:贝壳网(buykee.com)停止运营,即将关闭。这是一家聚焦于IT装备的网站,通过这个网站,用户可以发现一些好玩的或者有用的IT装备。贝壳的目标是成为一个客观、真实、可信赖的数码体验分享社区,我琢磨着如果可能的话,它会向数码产品电子商务进军,但遗憾的是,这家网站前后生存时间满打满算不过五个月。

我不得不联想到去年上半年就已经开始在互联网上讨论起来的长尾理论,这本书的中文版也在去年12月由中信出版社出版,并成为大热门。我无意对贝壳的遗憾幸灾乐祸,但不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当我想寻觅一个NOKIA早期的滑板手机(96-97年间产品)的同好时,我为什么要上贝壳?或者再赤裸裸一点:我怎么会知道贝壳的?第三个问题便是:即使我知道贝壳且上了贝壳,我有多大可能找到这样一个同好?(这个问题其实是:他怎么知道贝壳的?他为什么要上贝壳?)

虽然没有证据可以说飞扬新锐是受了长尾理论的启发来运作这样一个网站,但贝壳给我们的教训却是实实在在的:长尾理论,一场彻头彻脑的意淫。

长尾理论(姑且称之为理论罢,其实从纯学术的观点看,不如说它是一种假设hypothesis),应该属于一种经济学理论。经济学上的东西,不能不忽略商业价值的部分。是的,所有东西都是有价值的,存在即合理嘛,但如何将其转变为商业价值,这个惊险的一跃,不是长尾理论本身能回答的。

豆瓣的CEO杨勃是极其推崇长尾理论的,以至于他声称他在豆瓣网上给自己起的第一个用户名是郎太乐(Long Tailer)。通过豆瓣网,一本不那么流行的书,很有可能重新获得其商业价值的再发现,这一点,我丝毫不怀疑。但我的问题是,为什么一本不那么流行的书,在豆瓣上能够重生,而在鄙人小小的Blog上却不能呢?(假设我把这本书放在我的blog上,予以置顶,予以加精,予以标粗,予以套红……)

我想道理很简单:我的blog一天的流量不过数百个IP,豆瓣网则在alexa全球排名高达1500左右。前者,还是一个“长尾”,后者,则是正宗的“大热门”。

长尾理论的幻象便在这里:如果你想挖掘长尾的价值,那么,首先,你自己必须是个大热门。请仔细翻阅《长尾理论》这本书,Anderson所提及的网站,从亚马逊到Google,哪个不是热门中的热门?

在这个炒作得已经有点滥的理论中,我赫然就发现了这两个字:渠道。卖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渠道的力量是否足够强悍。一个很强有力的渠道(或者叫平台),卖大热门也好,卖利基产品(Niche)也好,都不是重点。

我们可以做一个假设。一个恪守长尾主义的卖书网站,它决定上架的书籍统统是印数在3000本以下的偏门书籍(不幸,这种书籍以纯理论居多),这个网站有否前途?这是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但我的答案是:死路一条。因为它太小众了,小众到无法形成庞大且集中的注意力,因此也就无法有效地成为某种产业价值链中的一个环节。

逻辑演绎到这一步,问题就很清晰:如何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渠道?

方法之一:用大热门将自己变得热门。比如说,我这个网站出售易中天亲笔签名过的且折扣高达50%的《品三国》。出售魏武挥亲笔签名过的且折扣高达50%的《家庭投资百论》是没有意义的。连这个理论的创立者Anderson也不得不承认:“没有头只有尾巴,在吸引消费者时就会显得杂乱和无序;人们需要一个亲切的开端,然后通过信任的推荐,去浏览不熟悉的地方。”

方法之二:整合。将大热门和利基有效整合。最近在web2.0诸网站中,整合这一概念暗潮涌动。在web2.0世界中,太多的注意力其实是一堆碎片。一个每天获得1万独立IP访问的传统内容网站,和一个拥有1000个Blog且每个Blog每天获得10个独立IP访问的新型BSP网站,两者的注意力量是相同的,质却很不相同。Web2.0浪潮给用户以“写”互联网的机会,同样也给诸多网站带来需要重新整合的课题。因为所有人都在那里写,每个人获得的注意力就是碎片。没有一个有力的渠道进行整合,商业价值为0。

杨雷这样总结他的教训:经过一年多的创业经历,才发现“有些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付出未必等于回报,努力未必会有结果……理念、团队、技术、营销、资金、资源几乎是缺一不可,今天再看,我们还欠缺很多”。这些所谓的缺一不可不是针对发现长尾的(用户稀奇古怪的各种需求永远存在),而是针对打造渠道的。

不用再去幻想重生某些长尾的商业价值了。整合强有力的渠道,大热门也好,利基也好,一切将纷至沓来。Anderson与其说发明了长尾理论,不如说,他发现的是,有力渠道所必然会带来的价值。这个严格意义上说不是理论的理论,对于商业操作,没有丝毫的作用。

(作者声明:我对贝壳网没有任何恶意,如果言语中冒犯了飞扬新锐,我表示万分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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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媒体供稿, 经营管理 | 评论(10)

内容型网站的核心竞争力

(本文刊于同日21世纪经济报道)

我不是在说内容网站(ICP),而是说内容型网站,有太多的网站,其实本质上属于内容型网站。而很多本来是纯功能型网站的(比如在线RSS浏览器,比如网摘),由于功能无法直接收费,也走向了内容型网站的道路:输出内容,获取注意,出售广告。

大约是由于很多web2.0功能型网站本来就是以功能起家的缘故,到了今天,在不得不面对收入这一冷酷话题而改向广告模式之时,他们依然念念不忘技术的力量。Donews的刘韧于05年7月以“活网站与死网站”为题写下日志:“活网站通常人很少。程序员和设计师主导;死网站一堆编辑,总编主导。”,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他恰恰忘记了身边的洪波,这个IT圈里最优秀的总编辑。

一个网站,当然可以视为是一种工具,但它本质上还是一种媒体。这种天然的属性,是任何一个人都无法抹杀的。既然是媒体,企图让“用户会产生内容,内容会吸引用户,更多的用户会产生更多的内容。如此循环”(同样出自刘韧的活网站那篇日志)未免过于理想。Web2.0热潮从05年兴起,06年狂热,到了今天,我们不得不坐下来重新审视:原来,本质上一切都没有变:用注意力换取广告。

在内容型网站中,编辑的力量几乎可以视为决定网站胜负的关键。我不是不相信群智的力量,但完全依靠用户,让“每个人都成为编辑”(博客中国曾经推出的网摘式服务的广告语),结果恰恰是这项服务的无疾而终。优秀的编辑们懂得,如何策划一个话题,如何吸引更多的眼球(当然不是乱改一篇文章的标题),简而言之,他们知道受众的口味。而这一点,我无论如何不相信,在今天,技术会懂得。

这是很多Geek们无条件要反对的论点。很正常,因为Geek们不是商人。无论是什么样技术所构建的商业网站,它的确是一门生意,一门网络运营者、受众、广告商三方不断博弈的生意。广告商是不愿意相信“所有人都可以成为我的用户”的网站的。在这个讲究细分的年代,广告商更愿意看到的是:我的用户都是×××产品的爱好者。

如何将这些受众聚合起来,这就是编辑的职责。然而,新浪的海量模式将网络编辑变成这样一个符号:copy & paste的电脑民工。似乎只要略懂一些互联网技术的中专生即可胜任网络编辑的工作。而庞大的采编部也仅仅是为了海量信息的需要而存在着。敬请冷静地看一下那些部分网络从业者所认为必然消亡的传统媒体,特别是在杂志中,编辑是这样的吗?

我之所以要提到杂志的原因在于,杂志是传统线下诸媒体形式中公认的对细分市场最有把握度的一种媒体。在网络到来之前,分类广告几乎是杂志的口中食。事实上,网络对于杂志的冲击应该非常大,因为网络的互动性使得网站更容易在细分上做文章。然而,结果却不是这样的。太多的网站,变成一份有着N版的报纸。难以想象,在一大群成天只知道copy & paste的新媒体民工们的手下,会做出怎样的精品网站来。

在很多网络企业中,某个编辑的离职的伤害度,远远小于某个技术人员的。即使所谓的总编辑离职了,也不如技术总监的来得让人震撼。但是,我有时候会假象,如果《财经》离开了胡舒立,《财经》会是怎样的?

更有人会问我,某某网站和你的网站有何区别?我笑而不答。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天底下所有的报纸都是一样的:纸墨造就,注意力换广告。它们之间,又有何区别?

1947年,卢因在《群体生活的渠道》中说:“信息传播网络中布满了把关人”。即使是web3.0,或是4.0,我都不认为,这个理论不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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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媒体供稿, 经营管理 | 评论关闭

产品经理

这个日志来源于我和某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网友的对话。

这位网友先是问我:如何确定“产品经理”在组织中的位置?(大意如此,原话忘却)

我知道很多网络企业都设有“产品经理”的职位,包括BlogBus以前也有。不过,我再三琢磨,大多数网络企业,其实根本没有产品经理。

事实上,很多企业都将用户和客户两个概念混淆了。以为聚集大量用户后,客户便纷至沓来。

我们来看QQ。

这是一家曾经保有大量用户但不知道客户在哪里的公司。当年的QQ,也没有打算将用户作为广告筹码转售给客户的企图,或者说,有这个企图,但不成功。如何将免费的用户转化成收费的客户,QQ着实困惑了一阵子。最后,它甚至用声讯电话申请QQ(这是要钱的)来试图转化,但显然并不特别成功。

不过,短信,出现了。在我看来,短信是一个将免费用户转化为收费客户的杀手级工具。QQ迅速找到了转化的方法,成功地跨越了一个障碍。

但是,QQ的先例,却没有丝毫可以模仿的地方。因为,今天看来,貌似未来并没有这样一种杀手级工具。更何况,这种“等待杀手级工具出现”的方法,未免始终让人觉得有点不够靠谱。作为风险投资的VC,是可以等的,失败了九个只要成一个即可。但作为一个企业,这个赌注实在有点大了。

在面向如何积累用户的时候,产品经理是不存在的。产品经理重要的职责是将产品卖出去,实现所谓的商品的“惊险一跃”。当没有客户会进入的时候,我不知道产品经理能负责什么。至于分析用户需求以及规划功能设计的事情,那不是产品经理的事情。

从层级上说,那是产品经理的下属:功能需求分析师的事情。后者站在用户的角度提交他/她的设想。产品经理转而去看看有多少人会为之买单,以及买单了之后是否还有什么新的需求(包括和用户需求矛盾的需求)。

这样看来,产品经理在组织中的位置相当清晰了。在大多数网络企业中,产品经理就是CEO阁下。

因为很遗憾,大多数网络企业只有一个产品:广告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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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经营管理 | 评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