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 公寓 别墅:一个逆向的循环

周末,去松江转了一圈。我知道那里是有大把的别墅,但我的确没有想到,会有那么多的别墅。虽然,从严格意义上讲,所有的所谓“双拼”“四拼”“六拼”都不是别墅,只有独幢的房子才有资格被称呼为这两个字。但不管怎么说,一门一户的格局,在松江真可谓摩肩接踵。

小时候住在祖母家中。我深刻地记得,每逢家中包馄饨之时,左邻右舍都可以分到一碗。我祖母家的房门从来不关,经常会有一些小孩径直冲了进来,然后从后门出去,当成是一条捷径了。不光是邻居,整个弄堂都知道31号有一个极调皮的小孙子(不好意思,就是我了)。邻里的关系不能简单地用“融洽”来形容,倒是可以用“知根知底”这四个字的。

后来长大了,和父母一起住在所谓“新村”的房子中。整幢楼可以视为解放日报的宿舍,因为在当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格局下,单位还是有分房义务的。这种宿舍型的新村,楼上楼下都是一个单位的同事。虽然下馄饨已经是自家的事情,径直穿堂入室也成为昨日黄花,但互相之间,总还是认识的。楼道里遇见,总还是要点头露个笑脸的。

再后来,感谢邓小平,我们开始住公寓了。母亲是做记者的,天生喜欢且擅长和人打交道,她甚至和门口的保安都混得很熟。但我已经没这份兴趣了。我至今不知道我对门那家子是做什么的。有时候我会见到一个女人,但我从来没有见过他们家的男人。我这幢房子楼上楼下14户,但我可以断定,我认识的人不超过10%。有时候(这种有时候是概率极小的有时候),我会和同幢的人在一个电梯间里。但大家除了仰面漠然地看着电梯上方的面板,几乎不会进行交谈。

如果是别墅呢?即使概率很小,但公寓里总归会碰到一些人,虽然不互动。但别墅区里,这样的小概率都会变得更稀罕。是的,这里的确有更多的雅致,也有更多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但人际关系,显然越来越为生疏。

人类的文明就是这样的奇怪。一方面,整个社会都陷入无关系寸步难行的阶段,所有的人都在疯狂地建立着自己的关系(SNS),而另外一方面,所有的人也同时在疯狂地建立着禁锢自己的牢笼。只有当这个牢笼被自己辛辛苦苦地占有之后,别人才会说:嗯,这个家伙有社会地位。这已经成为一种逆向的循环:越有社会地位,就越需要独有的牢笼来显示,而这个牢笼越牢固,就越需要自己努力地拓展社会关系以不断维持和上升自己的社会地位。

我们生活在悖论之中,我们真正想要的东西,和我们表面努力追求的东西,似乎总是那么得风牛马不相及。

网站的运营

本文发表于07年5月号的《东方企业家》,标题为“我如何运营博客网站”

身为一个网站的运营者,怎样去运营似乎不是一个问题。将技术流程明确下来,将网站搭建起来,然后以用户为中心,其他一切便纷至沓来?那么,究竟什么叫以用户为中心?大多数网站,并不像搜索引擎那样面对所有的互联网用户。事实上,总归有那么一部分用户永远不会成为你的用户。究竟该如何取舍?这其实才是运营官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很多人是这样做网站的:嗯,这种功能很有趣,想必会有不少人用。于是,这个功能经过开发,一切上线后,运营者开始回过头来寻找广告商来支撑他/她的继续运营。有什么问题?问题就在于,他/她,一开始就忽略了客户。因为有可能的确有不少人在用你开发的功能(比如说,使用一种名为网摘的功能),但这些人,缺少共性,也就缺少了广告商的兴趣。在这个讲究细分市场的年代,仅仅用三高特性(高收入、高层次教育、年龄成熟)来吸引广告商,是远远不够的。

根本上,这样的运营逻辑,是先技术后市场。这种思路,未必是错误的。但一定要事先想清楚,产品,或者平台,究竟是什么?

产品,即生产用户

这个小标题有点奇怪,我需要解释一下。

任何一个网站,首先,是一个产品。运营网站的第一步,就是运营一个产品。从某种意义上讲,网站的运营官,非常类似其它行业里的产品经理(品牌经理)。他/她所要面对的,便是产品设计。

大多数人认为,产品是一种技术性的用代码写就的东西。比如,开发了一个功能,或者是增加了一个插件。但在我的概念里,这些都不是产品。真正的产品,是用户。技术代码而生成的那些所谓“产品”,不过是制造用户这一产品的工具罢了。

迄今为止,在中国,绝大多数网站的生存模式是广告。无论是粗放式的banner投放,还是精细式的品牌植入,本质上,都是将网站获得的注意力,即用户,打包卖给广告商。对于网站而言,用户不是客户,而是要销售给客户的产品。

基于这个理念,有些争论,在我看来,根本就不那么重要了。

举个例子来说。网上有不少人主张,一张网页的长度要有所限制。比如说,网页三次翻屏即到底。有些人认为,这是好的网页设计。问题的焦点根本不在于网页究竟该不该拉长,而是在于运营者想吸引哪种用户。如果这个网站的每张网页都很长,我认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事实上,新浪长长的网页,并没有成为它寻找广告商的障碍),只不过将会失去那些极其重视网页长度的用户的注意力罢了。假定这些用户对于A品牌都有着共同的癖好,那么,对不起,A品牌将几乎不可能成为你的广告商或者赞助者。换句话说,你说生产的“产品”(用户)的目标销售对象,将不可能是A品牌。

这个逻辑的推论就是:用户,是生产出来的!

这样看来,用户的意见似乎很重要,你需要去迎合用户的需求,才可以源源不断地制造出你想要的用户。但另外一个角度讲,用户的意见又不是那么重要。A用户的意见如果你置之不理的话(当然不能是粗暴的),你会失去这个A用户。但如果采纳,你则有可能失去其他用户。对于商业网站的运营者而言,比用户意见更重要的是,客户的意见。

在这个意义上,我不得不提到作为一个运营者,所必然会面临的阶段:平台。

平台面临的问题

在媒体经济学里,受众,即产品,是可以被反复出售的。你可以把这些注意力卖给A广告商,还是再卖给B广告商。而平台,则是产品的承载物。平台的特征决定了究竟是A广告商愿意投放,还是B广告商愿意掏腰包。

一个网站,在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必然会成为某种平台。或者说,网站即平台。平台和功能的区别在于,平台是多维互动式的。用户和网站之间,用户和广告之间,用户和用户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或者矛盾,形成了平台。

如果一个网站提供了各种各样功能的话,那么这些技术工具彼此之间也有可能发生争斗。工具的增多对于用户的增加未必是简单的正比关系,当然,也不是简单的反比关系。但无论如何,运营者需要面对的就复杂。

同样举个例子来说。假定某个网站获得了A广告商的广告投放,而B用户在论坛区(或者其它一切可以发布他/她看法的地方)发表了一通对A广告商产品质疑的言论。这对于运营者来说,成为一个难题。究竟是顺着A广告商的要求将这个有碍品牌形象的广告删除呢?还是顺着B用户的言论自由的要求将其保留?

再举一个例子。B广告商生产经营的是治疗牛皮癣的产品。现在它愿意以某种价格在贵站上投放广告。而网站的用户看上去并不喜欢这个,甚至运营者还会发现,过往的网友记录表明,他们痛恨这种广告。在这样一个情况下,运营者又该如何?

还有另外的例子。网站的运营者发现,这个网站对于用户的粘度并不高。很多用户在网站上匆忙停留了一分钟不到便离开。广告商对此很不满意。他们要求你保证用户的粘着时间以便于他们的广告更有效。这就需要你开发新的功能来实现这个目标。怎样开发呢?

最后一个例子是抄袭,或者说好听点,模仿。网页天然就是开源的。任何一个稍有成就的平台,会被大量的人模仿。这些模仿者有时候还会有一些有趣的创新,来和自己抢夺用户。面对这样一个状况,运营者该如何继续维持和扩大平台的商业价值?

这些例子都是运营者几乎每天都会碰到的常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本质的手段,就是树立你网站的文化。

文化的力量

网站,是一种媒体,无论你如何再赋予它新的定语。媒体天然就是一种传播手段,而传播,必然会形成文化。从产品到平台,最终,网站必然会生成某种文化。

很多人说:中国网民素质就那么低,所以必须要大量供给丰乳肥臀的图片,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我承认中国网民素质不高,但这个不高仅仅局限在一些技术使用上(比如摆弄RSS浏览器就不是很多人会),而不是指他们的品味不高。一亿中国网民应该是整个国人的前沿分子,如果他们仅且喜欢丰乳肥臀,那不就说明整个国人都是这样的?易中天的品三国、于丹的论语,充分说明这个结论是很可笑的。

那么,我们就不得不重新判断这个因果关系了。究竟是因为国人素质不高所以网络上才充斥着丰乳肥臀,还是因为网络上充斥着丰乳肥臀导致看上去国人素质不高?我以为,是后者。而市场的机遇,也恰恰在此。

高雅当然是个小众市场,因为喜欢高雅甚至艺术的人,当然不会是大多数。但是,低俗其实也是个小众市场,因为愿意主动在低俗的平台上投放广告的广告商也是少数。缺少经济利益的支持,平台的崩溃是迟早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一个大众市场,应该是雅俗共赏的。

一个运营者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保持平台文化的雅俗共存――我个人的看法是,还可以再向雅偏一点。技术是可以抄袭的,数据是可以通过卑鄙的手段导入的,用户是可以借助某些工具虚幻地制造出来的,但是平台所形成的文化是无论如何都难�
��速成和拷贝的。

举个报纸的例子。《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和《申江服务导报》有何差别?都是纸和墨做成的东西。它们的模式也没有任何差别:制造注意力,然后卖给广告商。但,为什么会吸引不同的广告商呢?它们的差别,便在于文化。这两家报纸有着各自绝然不同的底蕴和气质,这才是它们的差别。

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如果有人问我Blogbus这个BSP系统和其它BSP有何差别?我都笑而不答。他们问题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是:你们的商业模式有何不同之处?在我看来,在当前的状态下,几乎所有的网站的商业模式都没有什么特别新奇的地方。唯一有差别的,便是运营者一手打造的平台文化。而不同的文化,才会导致不同的用户聚集在不同的地方,形成对于广告商而言不同的产品,当然,还有不同的产品售价。

对于一个网站运营者而言,网站最后所能吸引到的客户,在平时的运营中便已经决定了。如果仅仅是贪图短期的注意力而大干快上充满诱惑的图片的话,最后只能刊登牛皮癣广告也是理所当然的。正因为用户就是运营者一手打造出来的,那么,你想树立怎样的一种文化,也是你自己完全能够把控的。一切,取决于你自己。

你能想象在一个充满肉体诱惑的网站上,出现通用君越的广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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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媒体供稿, 经营管理 | 评论(9)

鸡犬升天:中国文化中的SNS

鸡犬升天,语出东汉朝王充的《论衡·道虚》:淮南王刘安坐反而死,天下并闻,当时并见,儒书尚有言其得道仙去,鸡犬升天者。

中国文化中的这个成语,是很有些贬义的味道的。所谓一人得道,便鸡犬升天,着眼点在于这个得道者对其所有SNS的关照。而这种关照,从传统文化角度讲,是颇为“不耻”的。

我总觉得中国文化是向内的,也就是反求诸己的。子曰: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而这种内省式的文化,和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有关。种地嘛,最大的sns是人和天之间的关系,倒不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所以老子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正因为如此,一些有关“悟道”的书,都是讲个人悟道的。比如《列子》。

列子这本书,对于生死问题有很多解释。比如说,他认为,生就是一种行动,死就是一种休息。又认为,生死两界,谁都无法证明死亡之后有多可怕,所以根本无须担心死的问题。且不论这种说法唯心还是唯物,但前提是很显然的:看破生死,那是个人的事情。

其实,事实上,不是那么回事。

一个人的死亡,恐怕有很大一块事情他是放不下的:他的父母、他的妻儿、他的故交、他的事业,等等等等。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英雄涕泪横流,不是哭诸葛亮,而是哭诸葛亮的事业耳:也就是诸葛亮和魏蜀吴的SNS。

刘安真得得道了,那也没什么。虽然有人眼红,但毕竟是刘安自己的事情。但是,如果刘安把他的SNS都带着一起得道了,那可是要狠狠批判一下的。然而,生死两茫茫,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把自己的sns带过去,又有何不妥呢?

马克思所谓“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以为,大抵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根子,是相抵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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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2)

×SP:这年头,真的所有服务都可以上升到××托管

web2.0貌似已经有点冷却了,这是从资本青睐角度而言。但web2.0旗号下各种稀奇古怪的服务却在继续前行着。

wiki是web2.0下重要的组成部分。现在网络上有一项服务,是专门为你建立一个wiki来服务的。我把它称为WSP,即wiki的托管服务:wetpaint.com

在这个网站上,你只需要注册一个用户名,便可以获得一个类似weiwuhui.wetpaint.com的网页。这就是你的wiki站点。你可以通过权限设置,来使得不同的人加入到你的wiki中,帮助你完善词条。

很有趣,不是吗?

但这项服务存在一个巨大的缺陷,就是tag关联。

每个识字的人都用过辞典。纸质辞典最大的不便在于不具关联性,或者说,关联性做得很差。比如在罗贯中这个词条里你可以发现他写了一本巨著:三国演义。但如果你想查询三国演义,就得再去索引(目录)里翻一遍。这是纸质辞典用起来很不方便的地方。

wiki解决了这个问题。通过定义一些tag,使得本来的纯文本成为含有超链接的富文本。在上面那个例子中,你只需要点击罗贯中词条释义中的“三国演义”,即可轻松进入三国演义这个词条。如果三国演义这个词条写得很充分的话,你还可以进入“刘备”这个词条,再往下走,还有可能是“桃园三结义”、“关羽”、“武圣”、“财神”、“香港警方”等等等等,诸如此类。

让一个词条录入者,去手工布置超链接,一来太累,二来由于多人共同进行,谁也不会清楚地知道,哪个纯文本可以指向一个词条。这就需要“自动链接”的帮助。一个录入“罗贯中”的词条编辑者,他/她根本不需要知道“三国演义”也是一个词条。系统会自动为三国演义加上超链接。

这段话说起来很简单,但要求极高。试想如果这个wiki中含有100万个词条(即100万个tags),每新增一个词条释义,就需要系统来扫描一遍这个文本和100万个tags的匹配。这显然太恐怖了,寻常的做法是会拖垮服务器的。

wetpaint显然躲开了这个会使得服务器宕机的做法:它不支持自动链接(至少我没发现)。录入的释义文本,需要手工去部署超链接。这已经失缺了wiki的真义。如果它事实上真得不支持自动链接(也就是把每个tag都视为一个自动链接)的话,这个wiki的托管服务,说白了,便是一个玩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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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3)

第四章 控制的基础架构 《代码》第二版 中文译本

一个隐形人并不惧怕政府。他知道他的这个特质使得他超越了管制(除非他变笨了,当然,他总是那么笨)。在这个人尽皆知的道理中有一个关键:如果你不知道他是谁,不知道他在哪里,或者他在干什么,你就不能规制他。他可以为所欲为。政府并没有多少力量来改变这个状态。

对于原始的互联网也是这样:每个人都是隐形的。正如赛博空间一开始所架构的,并没有什么简易的方法来知道他是谁,他在哪里,或者他在干什么。互联网一开始也是如此架构的,那么,就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来规制那里的行为。

上一章的目的是,在那些流行的看法中加入这样一个小小的但很重要的观点:无论赛博空间过去是怎么样的,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证明赛博空间必须保持成那样。互联网的“本质”并非是上帝的旨意。它的本质不过是如何设计它的结果,而那些设计是可以不同的。网络可以被设计成显示某人是谁,他在哪里以及他在干什么。而如果它一旦被设计成那样,网络就可以变成――正如我自始自终在说明的那样――它将变成有史以来最可规制的空间。

在本章,我将描述这一正在进行中的变化:将网络从过去的不可规制推向完美的可规制。这些变化并非由政府架构,而是由用户要求及商业力量部署的。它们并非来自于那种类似1984有预谋的授意,而是由那些注重实效的商业力量推动的结果。

显然,这并不能说明变化是好的还是坏的。我的目的不是规范性的,而是解释性的。在我们询问我们将往何处去以及我们将会变成怎样之前,我们应该知道那个“何处”究竟是哪里,以及为何是那里。互联网的未来,其实已经是一份历史,早在1995年1月的德国便发生了。德国法律对色情文学有所规制。在Bavaria尤甚。CompuServe(译者注:美国最大的在线信息服务机构之一)通过USENET向它的用户传输了大量的色情文学,它的用户同样包括Bavaria的居民。Bavaria知会CompuServe必须从服务器上删除这些内容,不然它的行为将会受到惩罚。

一开始,CompuServe以它无能为力为理由――它的服务器遍布世界,而色情文学遍布每个服务器――予以拒绝。但这并没有困扰德国人多久,反而是给CompuServe带来了麻烦。因此,在1995年1月,CompuServe宣布了一项技术修正:比禁止Bavarian人接入USENET新闻组更甚,CompuServe基于国对国地理技术发明了一项内容过滤技术。

为了达到上述修正,CompuServe必须开始通过计算来了解用户是谁,他们在做什么,已经他们在何处做这些事情。技术会给予他们相应的接入权。通过这个开关,未来已经被设定。一个关于规制性问题的简易回应方案即将开始复制自身。

当然,CompuServe不是互联网。但它的回应方案给出了互联网未来的范式。在本章,我将描绘出互联网是如何类似CompuServe那样有效运作的(至少,在这个方面)。

谁,在哪里,干了什么?

为了达到规制,政府必须知道“谁,在哪里,干了什么?”。为了明白网络是如何向政府揭示“谁”的,我们必须首先审慎地思考一下“身份”在通常情况下是如何运作的,以及它在互联网上又是如何运作的。

身份与验证:现实空间

为了让我们使用的技术能够鉴别某人是谁,我们需要先考虑这三个有点雷同的概念之间的关系:1)身份;2)验证;以及3)信用证明。

论及“身份”,我并不是仅仅指你是谁,而是指你所有的“属性”,或者更宽泛地说,指有关你的(或者一个公司的,或者某个事物的)所有真实的事实。在这个意义上,你的身份证明,包括你的名字、性别、住所、教育程度、驾驶证号码、社会保障号码、你在Amazon上的购买记录、你是否是一个律师,等等。

他人可以通过和你交流来得知这些属性。在现实空间中,有些是自动获知的:大多数情况下,性别、肤色、身高、年龄范围以及你是否拥有自然的微笑。有些属性,不经你或者其他什么人告知,则不易为他人知晓:你高中时代的成绩、你喜爱的颜色、你的社会保障号码、你上一次在Amazon的购物、以及你是否通过了律师业资格考试。

不过,一些属性即使被断言存在,也不意味着这些属性可以被信服。(你通过律师业资格考试了吗?)此类信任时常建立在某种“验证”之上。一般说来,我们对于某些声称的事实较表面证据需要更多的验证信息。“我结婚了”,你说。“给我看看你的婚戒”。她说。第一句话是你在声称你的某种属性。第二句话则是谋求某种验证。我们还可以继续想象(至少带有某种喜剧色彩)这类需要。“哦,那可不是婚戒。给我看看你的结婚证书。”在某些时候,这类需要到此结束。无论是否获得了足够的证据,或者是这种要求实在太过不可思议。

有时候,验证是自动完成的。你说你是个女人,当我看见你时我可以相信。你说你具有演讲天赋,当我和你交谈时我也可以相信。当然,同样我有可能是被愚弄了。如果对我生活至关重要,我绝对会去寻找其它清晰的证据。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对于大多数这类属性,我们会根据自我的判断来评估。

有些属性,验证不能自动完成。你说你有飞行执照,我必须瞧上一瞧。你说你是California律师公会会员,我得看看你的证书。你说你能对我父亲做一个心脏手术,我得看看你有否具备足够的东西证明这一点。再一次,这些验证的“东西”可能是伪造的,我也可能误判。但对于这种层次的信任,我会非常小心地收集验证材料。我的行为极其理性。我们中的大多数,无需经过一个极复杂的程序,即可获得这些验证材料。

有时候,验证程序中一个重要的工具就是信用证明。我所谓的“信用证明”,是一个标准化的验证材料。这个意义上,驾驶执照是一种信用证明。它的目的是验证驾驶者的资质。我们通常会采信这类执照证书。通过这些我们有能力识别有效与否的信用证明,会让我们确信别人的身份。这个意义上,护照也是一种信用证明。它的目的是验证持有人的公民身份。再一次,由于我们熟悉这种信用证明的外表形式,这使得护照持有人的身份声明具有高可信度。

显然,有些信用证明更好,有些信用证明更具效力,有些信用证明更容易传递信用信息。不过,我们打算采信何种信用证明,取决于我们究竟需要多可靠的信用信息。

有一个简单的例子可以说明这些观点:想象一下你是银行服务人员。一位女士走到你面前声称自己是账号654-543231的拥有者。她现在需要将这个账号里的所有现金全部提走。

正如我所描述的,这位女士(让我们称她为X女士)在主张她的某种身份:她是账号654-543231的拥有者。你的工作是验证她的这个主张。你打开了计算机查询了一下账号信息,你发现里面有一大笔钱。现在你得考虑考虑你该采用何种更具效力的验证方式了。你询问了X女士的全名。这个姓名和账号里的姓名是一样的。于是你增强了一点信任。你又要求X女士提供了两种身份证明,看来都是X女士的,你更相信了。你要求X女士签写了一个提款单,签名看上去很一致。你已经很相信了。最后,你给这个账号当初的建立者――你的经理――写了
一张便条,你问她是否认识X女士。她确信站在你面前的X女士就是X女士。现在,你完全放心于将钱交给她了。

请注意这个过程,你不断地使用技术来帮助你验证X女士的属性是真实的。你的计算机连接着一个账号名字。驾照或者护照上粘帖着一个包含姓名的照片。计算机保留着一份签名样式。这些,都是技术在帮助增加信任度。

我们还可以想出更好的技术来增加信任度。例如信用卡,只要拥有它时即表明你可以使用它。这种设计诱使偷窃信用卡的发生。ATM卡则不同,不仅需要拥有它,还需要知道密码。这种设计使得偷窃的价值降低了。但有些人会把密码写在ATM卡上,或者和他们的钱包放在一起。这就意味着被偷的风险没有降低。但通过其它验证技术,可以进一步降低这种风险。比如,一些包括指纹验证或眼球扫描的生统遗传学技术,可以帮助验证卡的持有者即合法使用者。(尽管这些技术本身也是有风险的:在一个会议上,我听某位销售商提及一种验证掌纹的技术。一位会议参加者问到一只断手能否让验证无效时,这位销售商的脸色有点苍白。过了一会儿,他答道:我猜不能。)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断地在进行这类验证。更好的技术和更好的信用证明可以完成更远距离的验证。在一个很安静的小镇中,信用证明未必是必需的。人们都认识你的脸,而这张脸已经包含着你所有的特性(在这个社区中,这个长相为众人知晓)。但如果生活流动性加强,社会上的各种机构组织在一些重要的身份证明环节中需要一些技术来帮助完成验证。为了保证这一点,信用材料变成不可或缺的工具。

很显然,只有验证技术变得更好,我们才能获得更多的好处。如果我们能更方便地进行验证,我们会变得更有好处。商业也一样,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差的技术会导致欺诈,欺诈则为商业带来巨大的成本。如果技术能够消灭这种成本,那么产品售价会更低而利润会更多。

最后,政府也能从好的验证技术中获利。如果能很方便地验证你的年龄,那么关于一些年龄限制方面的法规可以得到更容易的实行(比如饮酒最低年龄,或者售烟限制等)。如果能更方便地验证你是谁,那么政府就更易追踪获知谁干了什么。

本质上说,现实生活中的规制建立在特定的验证架构上。证人可以指认罪犯,因为他知道是谁。即使他不过是知道“他是个白人,六英尺高”诸如此类的属性信息,也能帮助政府对犯罪做更好的规制。如果罪犯是隐形的,或者证人丧失记忆,那么罪案会增加。指纹是不会改变的,因此指纹被用来存储罪犯信息,增加了抓获累犯的可能性。如果依靠那些会变化的生理特征,警方抓获累犯的可能性会降低。每辆车都有牌照,且为车主登记注册。因此抓获交通事故逃逸者的可能性增加了。如果没有牌照,没有车主注册信息,追踪交通犯罪会变得极为困难。在所有这些情境中,且在更多的情境中,验证技术让现实生活更容易被规制。

这三种不同的重点指向了大众利益。这不是说每种验证技术都会与大众利益有关,也不是说所有利益都需要更有效的验证技术。但的确,利益推动着我们。更好的验证技术可以让每个人获利。

身份与验证:赛博空间

身份与验证,在赛博空间和在现实空间中理论上是相同的,但在实际操作中则截然不同。为了观察这些不同,我们必须更多地去了解构筑网络的技术究竟是如何的。

正如我说过的,互联网建立在一个集合的协议组之上:TCP/IP协议组。作为其内核,TCP/IP包括了进行两台“在线”机器间的数据包交换的一组协议。如果进行一下粗野的简单解释,即系统采集了一串数据(比如一个文件),将其重整塞入数据包中,敲上一个该数据包要去的地址以及一个来源地址。这些地址被称为互联网协议地址,它们看上去是这样的:128.34.35.204。标上地址后,这些数据包就可以传输到它们的目的地。传输路径上的机器(即路由器)会检查这些数据包,根据一个极其复杂的运算法则,来决定哪个路由器会是这些数据包下一个前往的地方。从起点到终点,一个数据包会经过多次这种“跳跃”。但由于网络变得越来越快和耐用,这些跳跃近乎于即时。

根据我前面所描述的,网络上的任何数据包都包含着许多属性特征。例如,这个数据包是Al Gore所写的一封电子邮件。这就意味着这封电子邮件是由前美国副总统写的,是由一个了解全球变暖问题的人写的,是由一个五十岁的男人写的,是由一个高个子写的,是由一个美国公民写的,是由一个前美国参议员写的,等等等等。我们更可以把这个例子往下延展,Al Gore写这封邮件时在德国,,内容是关于气候控制的谈判信息。这个数据包的身份即上述所有的属性特征的总集合。

但是,电子邮件本身并不能验证出这些信息。电子邮件会告诉你它是由Al Gore写的,但TCP/IP协议却无法让我们确信这一点。也许这是Gore在德国的时候写的,但他有可能利用华盛顿的一台服务器来发送。当然,系统最终能够指出这个数据包是电子邮件的一部分,但基于TCP/IP传输的信息本身不包括任何内容。因此,协议并不能验证谁发送了数据包,从哪里发送出来以及数据包里是什么。它所有能声明的东西就是那个将发往何处的IP地址,以及它从哪里来的IP地址。从网络角度来看,其它信息都不需要了。就像一个正在白日发梦的邮递员,网络仅仅是在移动数据,至于它们该被如何解释或使用,那是两个发收端点的应用程序的事情。

互联网如此最小化的设计思路并非是一场意外。它反应了一种如何在大范围里最优化完成极多种不同功能的网络设计决策。相较于网络对于任何一个简单的应用程序都需要一套极复杂的功能的思路而言,这种网络哲学使得网络的边界是复杂的――应用程序如何运行在网络上,而非网络核心。核心越简单越好。因此如果使用网络,验证是必须的话,这个功能应该由联接网络的应用程序完成,而非网络自身。或者,如果内容必须被加密,这个功能应该由联接网络的应用程序完成,而非网络自身。

这种设计准则由网络架构师Jerome Saltzer、David Clark和David Reed命名为端对端准则。这是互联网基础架构里的核心准则,而且,以我的观点来看,是互联网能孕育出如此之多的创新和成长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就身份和验证的目的而言,仅仅靠这个互联网协议是极其困难的。这就像你在一所狂欢的屋子里,灯光暗淡,嘈杂的声音围绕着你,但你却不知道声音来自什么人,而且你也不知道身处何方。系统知道哪些东西在互动,但究竟是什么东西,它却很无知。在现实空间中――这点很重要――匿名是需要努力创造的,但在赛博空间中,匿名与生俱来。

身份与验证:可规制性

现实空间和赛博空间中各自行为的可规制性由于其架构差别而迥然不同。赛博空间中,由于验证信息的缺位,使得规制某种行为变得极为困难。如果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都是“隐形人”,那么结果也是一样的。我们无法成为隐形人(至少非常困难)这一事实使得现实中的规制得以实施。

因此,例如政府想控制孩童接入“�
��亵”内容,原始的网络架构将不起作用。政府可以告诉网站,“不要让孩童看到色情文学”,但网站运营者却无法知道――至少从TCP/IP协议提供的数据中――接触到那个网页的人究竟是孩童还是成人。现实生活中,再一次,是不同的。即使一个孩童带着假胡须,踩着高跷进入一家色情文学店,他的这种易容术也是极易失败的。属性特征“一个孩童”在现实生活中显而易见,即使尽力去隐藏它。但在赛博空间,没有什么需要隐藏,因为你所隐藏的关于身份的事实(例如,你是一个孩童)在网络上根本无法去宣扬。

至少在基本的网络架构里,这一点是事实。但在过去的十年中,这些不再是事实了。在那些缺乏有效验证技术来规制个人行为的区域里,一些新的架构被置放在TCP/IP协议之上,从而创造了有效的验证。我们离互联网的过去很远了,我们可以发现那些技术是怎样的,我们也能看到这种验证的趋势是不可停止的。我们现在只有一个问题,那便是我们植入系统中的技术是否能给保护那些需要存在的隐私和匿名。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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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翻译 | 评论(2)

SNS:工具?还是产品?

sns是一个很热的东西,特别在Second Life为国内知晓后,sns成为一个极大的互联网热点。几乎无人不在谈sns。不过,我虽然知道“关系是第一生产力”,但始终不是很能看透sns究竟是什么样的。这个东西很有价值,但怎么体现呢?

bbs其实就是一种sns。人们通过上bbs看贴发贴,从而会认识一些朋友。很多bbs都是有主题的,比如证券,比如军事,比如汽车。这些主题bbs使得人们可以通过内容来认识同好,交流心得。很显然,在bbs中,sns的具体承载介质就是:内容(帖子)。

不过,bbs事实上在给IM打工。人们通过bbs互相认识后,会交换他们的IM工具。从IM角度看,bbs是增加用户以及增加用户对本IM粘着度的好地方。

但无论怎么样,bbs的确是一种sns,虽然在bbs盛行时,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一个名词。一个做bbs的人会宣称自己是做论坛的,恐怕不太会说自己是做sns的。在这个情境中,sns是做bbs的一种工具,当然,后者并没有太过强化这个职能,通常只有聊天室和留言箱进行简单地配给和支撑。结果便是:bbs给IM打工。

sns的另外一个做法是:直接上升到产品,或者说,平台。于是,就有一大帮人跑出来告诉你:我是做sns的,顺便再给你一张片子。我比较熟悉wealink,所以就来说说wealink。

wealink当然是做sns的,不过,它有一个切入点:职场人脉。这是一个非常功利的切入点。通过这个平台,你有可能,请注意,是有可能(不过很关键),找到一份新工作,一个新客户,或者,一个新的合作机会。wealink的公告转发功能也给用户发广告带来一些便利。我在wealink上有将近200个链接,这就意味着我的一条小广告能够覆盖200双眼睛(理论上)。如果这200个链接中,还有20个人愿意帮我一把,再发给他们的各自200个链接(有可能更多)的话,我这条小广告的效应不比报纸上的广告来得差。

wealink的sns就是for business。简单明了,虽然它的门槛高了点,一个游客猛一上来很难知道自己能干些什么。不过,深入进去之后,还是挺好玩的,也就是说,还能帮到我一些目的。

相对而言,linkist这方面就比较差一点。所以,即使wealink是后起之秀,也能迅速地至少上升到和linkist一个等级的份上。究其原因,便在于wealink的目的性极强,也极功利。

回过头来看看那个在网上被人骂得要死的某sns。这个网站实在太过卑鄙,我连超链接和名字都不想公布。这个网站曾经涉嫌盗用用户的msn来传播它的sns,吸引用户上来注册。手段的问题我不想太多涉及。我想说的是,作为一个用户,我实在不明白,我上来干吗?

我曾经也被“骗”过注册过一个用户名,转了几下(我觉得我还算有耐心转几下的用户),我都不清楚我来干吗?来结交朋友吗?拜托,生活中已经有一大堆sns需要我打理,虚拟世界中的sns实在太杂,我没有兴趣。

于是这个把sns当产品的网站,至今没有什么突破点,也很少听到它的正面信息。

另外一个现在看来还算成功的把sns当产品做的,便是second life了。它的切入点是:游戏。

在我看来,与其说是sl是个sns,不如说它是个游戏。虽然它的sns诉求很强烈,但我一直把它视为一个游戏(我有sl的帐号)。道理我明白。sl和网络游戏的最大区别在于你可以制定你的规则。sl是个混沌世界,所有的规则都是用户们制定的。但这个道理对于玩家来说,显然太深奥。玩家所要知道的是:这里,可以满足我的虚荣心。

sl的sns就是for psychology。也很简单明了,满足你虚荣心的。

小结一下:sns当产品做的,得有明确切入点,for business?还是for psychology?某种意义上讲,bolaa都可以被视为某种sns,for content。当然,更确切地说,for content的sns是麦田蚂蚁社区。因为这个社区显然就是用content作为一个切入点来运作sns这个产品的,而bolaa则不尽然。

不过,既然是做一个产品,客户是谁和客户为何要为此买单就非常重要了。不过,已经超出本篇日志的话题,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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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2)

麦克卢汉与虚拟实在

必须承认的是,我读书有点崇洋媚外的倾向。我喜欢读洋人的学术书籍。不过,无论是社会学还是传播学,源头和兴旺地都在洋人处。前者是法国,后者是美国。

不过,洋人的书也不是字字经典,句句精辟的。比如手头这本。有很多重复的话(但并非废话)。同样一句句子,章节开头处当破题,章节内容处又出现。我估计如果精简一下,得去掉1/4的内容。这本书就不成其为书了--太薄耳!

麦克卢汉是名闻遐迩的大家,但不是很多人都能真正理解这位跳跃式写作的加拿大人。麦克卢汉的名言“媒介即讯息”(后来他还半玩笑式半认真地说过媒介即按摩,media is the massage),广为传播,但的确,传播者自己都未必知道传播的究竟是“虚拟”,还是“实在”。

本书的精华,从第69页始--理解虚拟实在:麦克卢汉与新媒体叙事的链接。我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哲学,因此这类用词很玄颇有点不可言说的禅意文字,读起来相当吃力。在翻阅了这薄薄的十几页数次后,大致有点感悟,聊记于此。

第一,关于新媒体究竟是“统一”还是“独立”,学术界争论很多。麦克卢汉倾向的是前者。他认为电子媒介能够实现部落式的“集体主义”:即地球村。电子媒介可以使得视觉、触觉、听觉“全部一次化”。在这一点上,我以为他是现代派的,而非后现代派的。当然,作为一名著名的学者,他也不会傻到炮制一个“全称命题”的程度。他同样也警告过,地球村造成了最大分歧并创造了不可避免的对话。

第二,关于虚拟和实在的关系。1)虚拟逼近实在,或不够完美地复制实在;2)虚拟是实在的解决方法,就像用眼镜来解决视力问题;3)虚拟彻底解决实在,让人们得以逃离。这个观点总让我不自禁地想起matrix(黑客帝国);4)虚拟和实在没有区别。这是后现代的看法。而麦克卢汉正持有这个观点。他的实在是社会心理的实在,但却是由技术来实现。他如此表述:新媒介不仅是人和自然间的桥梁,它们就是自然。虚拟是一种回归,而不是从实在中逃脱。这个观点非常重要,和今天的虚拟社会(或者化身)有着本质的区别。

表征,并非以我们的经验为中介,而是直接变成了经验。

诚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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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传媒与传播, 读书 | 评论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