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FeedBurner的日子

我发出了这样一篇只有一句话“TMDGFWGFWEDFEEDBURNER”的日志,不到五分钟,我删除了。因为叫骂我觉得意义不大,虽然我真得很想叫骂。

本人blog损失惨重。我这个blog每天访问IP不足100,但通过FeedBurner订阅我的用户有将近800之众(相比之下,FeedSky只有100个不到)。GFW用它的力量告诫了我这样一个精神:要爱国,东西要用国货!

于是,我妥协了,我置换了所有rss订阅路径:http://feed.feedsky.com/ittalks,并告诉一直帮我鼓吹为“有影响力的blogger”的jenny:我不再有影响力了。

吕欣欣大约偷偷地笑了。不,胖子,别害羞,笑是正常的。如果你跳出来大骂rss环境那么糟糕做一脸愤青状,就没得让我瞧不起你了。

我的确相当愤怒。没什么奇怪,我是既得利益者(我通过它有800个订户)而且我很珍惜这个既得利益。我甚至为我发过test日志而骚扰了我的订户道过歉。现在,有一种力量,在一夜之间毫无预兆地剥夺了我这个既得利益,我为什么不愤怒?

我的rss浏览器出现了大把的错误:太多的blog我已经丧失了和他们的联络。当然,我可以爬上去再寻找他们的种子来更新这份订阅列表。不过,对于我这样一天要阅读千把blogs的人来说,难得一份清静。

没有FeedBurner的日子,我似乎活得更好一些?

有一群人在那里说:人们啊,我是爱你们的!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们。

我说:滚一边去!我凭什么要和你“同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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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 评论(10)

公关:是宣传吗?

本文发表于同日的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

所有公关行业的业内人士都会这样回答这个问题:不!

然而,事实上,很多公关就是在做“宣传”。

宣传,propaganda,在英文中带有极大的贬义成分。拉斯韦尔(Lasswell)专门研究过这个问题,并得出了他的宣传理论。而研究这个问题的最初动因在于:为什么希特勒借助传媒的力量可以让整个德国纳粹化,并驱动几乎所有的德国人民义无反顾地走上战场。

在中文语境中,宣传则比较中性,另外一个词“炒作”则比较贬义一点。2005年曾经有个大学还专门开设过“新闻炒作学”课程,不过有鉴于舆论的普遍反对而匆匆作罢。记者后来采访到那位开课教师,他给出的有关新闻炒作学的定义是:

“在新闻发生和传播过程中,新闻提供者或新闻传播者有意识地介入其中,引导、强化部分新闻要素,以达到吸引受众注意、获取直接或间接商业利益的一种新闻运作手段。它的基本特点是预谋性、轰动性和商业化。”

姑且不论这种观点对于正统的新闻观有何影响,但这位老师的定义倒是相当精准的。商业组织利用传媒的力量,采用一些所谓新闻的手法,向它的目标客户们进行“宣传”。这种宣传的目的是尽可能地赞美组织的产品,或者,完美组织的形象。

最近,知名传播学学者陈力丹教授在他的Blog上写了这样一篇文章:《北京各报违法充斥新闻形式的收藏品广告》,可见商业组织利用媒体发布软文是何其常见。而似乎大多数人(不包括实际上是如此操作的业内人士)都认为,公关就是利用媒体进行商业文章写作。

本质是这种进行单向宣传(软文或者硬广)的公关的重要隐含预设就是:公关,是一种控制或者灌输的行为。品牌形象的公关推广是一种单向的灌输,软文的写作,也是一种单向灌输。而这种我称为洗脑的灌输,最佳途径是通过媒体。

然而,互联网风起云涌的今天,这个假设,已经不能再成立。因为借助BBS或者Blog,受众转身一变,就可以变成信息发布者(传者)。品牌辛辛苦苦数百万硬广费用和数百篇商业软文,极有可能因为一篇来自受众的文章而毁于一旦。通过广告费的部署,商业组织事实上有可能控制很多媒体,但它绝对不可能控制 BBS,更不可能控制今天将近三千万的中文Blog。

品牌,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产品和服务的集合。因为,事实上,产品的差异度已经越来越小。百度和谷歌,在大部分非专业人士眼里,毫无差别。品牌,已经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客户关系管理”。我认识的朋友中,有打死不用百度的,也有拒绝使用谷歌的。这一点,不是产品差异造成的,而是他们和产品之间的关系造成的。

一种关系的建立,是基于双向沟通之上的。人如是,品牌亦如是。品牌最应该做的事情是从各种媒体的身后走出来,直接面对它们的消费者。单向宣传导向性公关需要向双向互动导向性公关转变。

品牌们会认为,我们也一直在进行和客户的双向互动。比如,我们会搞产品试用会,会搞庆典式用户聚会。是的,这很能调整品牌和客户之间的关系,但这还不够。因为,这些会议或者活动,品牌最后还是想让媒体来独立完成这样一个垫底环节:宣传这个事件。事实上,这些事件应该由参与者自己来记录他们的体验,而最好的途径莫过于发动他们去网络上采用他们的方式(比如BBS发帖,比如Blog书写日志)来传播他们的声音。

传统媒体今天的影响力客观上已大不如前。对于很多潜在的购买者而言,通过搜索引擎来获得他人对该品牌的态度已经不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品牌们始终对于互联网有着一种本能的恐惧感:浩瀚的互联网络无法控制。于是,他们尽可能地远离网络,或者,津津乐道于一些依靠Flash或者以设计见长的mini-site (或者所谓的官方网站)的制作。这种鸵鸟式的作风其实于事无补。

捂紧自己的耳朵,并不意味着声音的不存在。影响声音的唯一办法就是:投入到声音的制作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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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传媒与传播, 媒体供稿, 新营销漫谈 | 评论(12)

说说几个blog聚合圈

使用页面浏览方式阅读我Blog(即非rss订阅用户)的网友们,会发现本blog最近侧边栏置放了一个新的栏目:Blogosphere推荐。这个栏目罗列了四个我眼中的blogosphere,当然,你也可以把它定义成blogmedia。

先说说blogbus的频道。BlogBus是一个标准的独立BSP,也是我供职的网站。这个频道汇聚了bus站点blogger们的日志(极少数是其它网站的),分为场记(电影评论)、人文(看上去有点思考性的东西)、色界(即摄影)、行者(即旅游)、五味(生活感悟)、知音(音乐评论)、汽车、玩物(小玩意儿)、风尚(与时髦相关))、美食、公益、万象(社会八卦类)诸个栏目。频道的内容来自于blog,但挑选却是由bus的编辑们完成的。当然,这里带有一些dig的影子,即“点亮”功能。浏览者点亮越多的日志,会在右侧越靠前显示。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内容portal。

再说说闾丘露薇的一五一十部落。大致分为时事观点、所见所闻、好书好电影、财经看点、科技新知几个版块。任何人都可以在部落里注册成为用户并发布文章。但发布完以后需要得到部落的内部成员(大多数时候是闾丘本人)的审核。审核通过,该文章才会显示出来。只有极少的一部分人可以获得免审的权利,这部分人被称为1510房客。一五一十有很强烈的使命气质和人文风格,我猜如果不是闾丘的特殊身份,这个部落的存活时间不会太久。

bus的频道、闾丘的一五一十,我更愿意将这两者视为blogmedia。因为在这两个站点中,内容制造者之间很少会交流。大体上它们的媒介性质强于SNS性质。我在闾丘那里有个窝,但我想,除了闾丘我久闻大名外,其他人我是一概不认识的。而下面两个站点,则更象是blogosphere。

blogosphere这个词,是由三个词组成的:blog、logos和sphere。特别要注意的是,第二个词logos,中译为逻各斯。即智慧的象征。生活感悟和风花雪月的事情,不太和智慧有关。所以,这两个站点的内容,基本上和blog主人的生活无关。

方军的思维的乐趣。方军是一个很资深的媒体人,主要工作领域是经济。所以思维的乐趣的logos集中在经济和商业领域。方军邀请了一些朋友(blogbus的ceo老横有幸名列其中)上站发布他们的文章。大多数站点内容发布者彼此是相识的(网下的SNS极强)。另外一个特点是,站点虽然是公开注册制的,但注册的唯一理由就在于你可以跟评论。想要成为思维的乐趣的内容贡献者,不是通过网上完成的。

如果没有搞错的话,OFBLOG是詹膑老师开的,内容贡献者就更少了:王正鹏、秦轩、李雪琴、沈伯韩、吴青松、郑治、徐立军,仅此数人而已。他们会不定期地在网下聚会,比如吃饭,比如喝茶。这个站点的聚焦点在于“传媒”,特别是新媒体。我想,这大抵和詹膑的背景有关系。同样的,想成为这个站点的内容贡献者,也不是通过网上能完成的。

这四个站点都有着一个极强的共同特征:内容把关(先审后发制)。前两者直接对内容进行审核,不能通过的,将无法展示出来。bus频道的特殊性在于,它并不干涉内容在blog自身的呈现;而一五一十的特殊性在于它有一小部分的1510房客和后两者的内容贡献者类似。而后两者则通过对把关人的把关进行实质上的审核。任何一个内容发布者,都必须得到站点主人某种意义上的认可。

从商业角度看,前两者有做得更大一些的可能,后两者基本上属于小圈子自娱自乐。但从人文角度看,后两者则更有一些意义,精英倾向也更强。你可以看看OFBLOG的作者简介即可感受到那种极重的精英沙龙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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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TMT乱弹, 传媒与传播 | 评论(3)

我们将来也要做总裁

David C. Korten在《当公司统治世界》里说:“公司现在开始积极控制第二个主要的文化传承制度,那就是学校”。从第193页到第197页,在列举了数个公司向学校渗透的例子之后,他小结道:

“公司有可能为了盈利而把教室变成公司销售、形象塑造和思想形成的、大众传媒的新销售市场,这是令人吃惊的–也是令人后怕的。”(p.197)

上海的东方早报则于8月23日于第A13版从某个角度呼应了这种说法:一群孩子跑到金光集团去参观,并在象征着金光集团10年的长达3652米长的纸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我至今不太明白这群孩子为何要签写他们的姓名–最后,在副总经理先生说完金光理应履行企业对社会的责任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后,

“一些孩子也纷纷表示:我们也要成为大企业的总裁。”

向社会履行责任,是每一个公民的天然义务,这并不需要他/她成为大企业的总裁。也许,总裁可以拿出20万来做一些公益事业,而一般的人只能拿出2块钱。但这丝毫不会成为这个人的良善之心的标准。比较精准的标准是,当一个人只有200块而拿出了20块,显然应该比一个人有2个亿而只拿出了20万,来得境界高一些。

这个社会充斥着成功的教育。似乎即使是帮助人这么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需要自己首先是成功的。更进一步的是,成功与否的定义,已经量化到你有多少钱,有多少社会地位的程度。而且,这种教育,从小孩子,就开始了。

谭山山最近在《新周刊》上说(8.13):现代社会有三粒毒药:消费主义、性自由和成功学。

成功学以速成为噱头,以名利为药效,误导急于走捷径成为人上人的年轻人投身其中,投机成瘾…当全民成功变为狂热风潮,成功上升为绝对真理般的、人人趋之若骛的主流价值观时,成功学就是一粒毒药,而信奉成功学的人就沦为牺牲品。

当一群稚嫩的孩童们说:我们将来也要做总裁,你就知道,他所言不虚。

公关先行

在市场推广(大致可以分成销售sales、市场marketing、公关PR三大版块)这个领域里,存在着两个普遍的认识。在过去,这两个认识对于不同阶段不同规模的公司而言,也谈不上对错。但厘清这两种认识,相信在今天这个时代,可以更好地去体会标题的这句话:公关先行。

第一个认识是,市场和公关关系没有太大的区别。或者,如果有,那么,小公司无需公关。

事实上,按照教科书的定义:市场营销聚焦于顾客的交换关系;公关则涉及范围广泛的关系和目标以及各类公众――雇员、投资者、邻居、特殊利益集团、政府,等等(《公关关系教程》,P.8)。这个定义很好地区分了marketing和PR之间的关系,但同样似乎给出了一个重大的言外之意:小公司不需要公关。

因为公司非常小,于是它没有那么多需要处理的关系,比如说大部分公司其实和政府没什么交道可打。如果它的产品不够知名,那么即使产品本身都是瑕疵,媒体也懒得报道一下。规模太小,即便天天在那里排污,恐怕社区居民也不会说什么。

早期,公关的主要目标是树立一种拟人化的形象。比如,一说起某某牌子,受众立刻会浮现出某种形象:专业的?古典的?亲民的?前卫的?这种形象对于之后的市场行为会很有好处。建立起广泛的专业的形象后,市场人员就可以轻松地以专业作为特色推广公司的产品而事半功倍。公关是为建立品牌形象服务的,而品牌是差异化的产品或服务集合。

从这样一种传统的认识出发,的确,小公司无需公关。或者说,其实进行公关,也是市场营销的一种工具罢了。这种工具的具体体现,就是下述的第二点认识:

第二个认识是,公关就是写商业宣传稿(俗称软文)

我有理由相信,不写软文的企业是少数。最近,知名学者陈力丹教授在他的blog上写了这样一篇文章:《北京各报违法充斥新闻形式的收藏品广告》,可见软文之遍地开花。我这里并不想讨论商业软文对于新闻专业主义的侵蚀,我只是用这个事实告诉各位,的确,很多企业把公关和写软文划上了等号。

有专门的新闻业务代理机构来从事这项买卖。一个获得海外VC投资的企业,就会得到一些号称自己可以在多少多少海外网站发布新闻的代理机构的拜访,通常这些以美元计价的费用不菲。发布这些新闻的目的倒并不一定是为了给用户(客户)看的,因为事实上这些公司的用户(客户)都是中国人。重要的是,潜在的投资者可能会看到,而吸引到更大更多的VC介入。

这个认识,站在企业的立场,也谈不上错误。写点软文对公司或许是有帮助的,即使没有帮助,相对整个市场投入而言,这点费用也不算什么事。不管怎么说,品牌总归是曝光了,总有那么一些人看到了这些软文,或许,有那么一、二个,也的确受到了某种形式的影响:嗯,该品牌有点意思。

然而,这两种认识,显然不够与时俱进了。

众所周知的事实是,广告市场份额里,互联网这个媒体是占据很少比例的,远远小于电视和报刊。对于一个时间不过二、三十年的媒体形式而言,这没什么奇怪。但很多广告商的心态却很奇怪,他们之所以迟迟不敢进军互联网的原因便在于:互联网不是他们能控制的地方。

有一个很大众的品牌,打算建一个minisite(产品宣传网站),但它非常害怕这个站点过于聚焦于自己的产品之后,会引发别人的攻击,于是它删去了这个站点的讨论区。我没有说什么,但我心里却在想,你这里没有讨论区,要发表不满的人,在互联网上到处都可以找到发牢骚的地方。更何况,这里的讨论区无论如何你还能控制,百度的贴吧,你怎么控制?

前述的两个观点的重要隐含预设就是:公关,是一种控制或者灌输的行为。品牌形象的公关推广是一种单向的灌输,软文的写作,也是一种单向灌输。在缺乏互动的单向大众传播年代,这种我称之为洗脑的行为,的确对于很多企业而言,并不见得需要。然而,在互联网已经如此渗透的今天,市场营销,需要公关先行。我甚至可以如此大胆地说,需要建立以公关为核心的市场拓展行为。

品牌,已经不再是产品和服务的集合。因为,事实上,产品的差异度已经越来越小。百度和谷歌,在大部分非专业人士眼里,毫无差别。品牌,已经成为某种意义上的“客户关系管理”。我认识的朋友中,有打死不用百度的,也有拒绝使用谷歌的。这一点,不是产品差异造成的,而是他们和产品之间的关系造成的。

一种关系的建立,是基于双向沟通之上的。人如是,品牌亦如是。公关的战略目标是,建立企业和目标客户群体(或者客户群体)之间的良好的沟通渠道,并完成大部分的沟通。从这个角度出发,写软文的意义已经越来越小。受众今天已经敏感到任何一篇颂扬某产品的文章(即使是发自内心的),都会本能地反应如斯:又是枪稿!公关如果不能先行,任何marketing行为都会遭到极大的阻力和消费者在被广告狂轰滥炸之后发自内心的抵抗。

品牌的形象是不断地与受众互动沟通中逐步建立起来的,而不是仅仅依靠单向的宣传。其实,这个道理,在很久以前业内人士是明白的,有谁见过搞政府公共关系的,是靠所谓的“新闻稿”打开政府的大门的?还不是亲自拜访,逐一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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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传媒与传播, 新营销漫谈 | 评论关闭

一个互联网公司的市场营销的碎片式心得

首先,市场和营销,绝对是两回事,totally、abosolutely、definitely是两回事。

先说营销。

营销就是销售(sales),销售就是公司的现金奶牛,销售的目的很清晰很简单:赚取利润,as much as possible。

销售的核心是策略(strategy),所谓策略,就是如何满足客户的需求,如何做一个满足它需求的策划(campaign)。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就需要进行客户需求分析。因为,事实上,客户并不知道他们的需求的操作性定义(operation definition)。

所以,策略的核心是客户需求分析。需要使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将客户那句“帮助我提高品牌知名度罢”这类不知所云的话变成需求列表,即如何如何如何,才能满足那句话。而这个如何如何如何所对应的解决方法,是需要可操作的(operational),可量化的(quantitative),当然,可验证的(testified),这就是策划。

也就是如此一个逻辑:销售是,契合的需求分析所产生的策略加上优秀富创意的策划所共同组成的。

再说市场。

与营销不同的是,市场是主动式的。营销是围绕客户的需要而需要的,市场则是围绕自己的需要而需要的。

某种意义上说,市场是营销的逆操作。营销面对的客户,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而市场面对的公司内部人员,需要知道自己exactly需要什么。

市场首先需要进行定位。也就是说,营销面对的是什么人,市场就要解决在这些人面前我们是怎样的一个公司(或者一个人)。

为了让定位不仅自己认可也让别人认可,就需要做推广。一次推广是不解决问题的,所以需要屡次推广,所以就需要排期。

完成市场工作,当然可以包括拉赞助。毕竟,自己全部去投银子不太划算。但是,拉赞助是拉赞助,营销则是营销。事实上,营销中也需要市场,比如为客户需要而建的mini site,就需要市场。

排期中的每次执行可能都会有效果偏差。通常情况下不是超乎想像得完美,而是超乎想像得不够完美。所以,排期需要经常去修正。比如,每个月修正一次。

营销的工作效果是客户来check,市场的工作效果是自己来check。前者如果没有check,那是你运气好;后者如果没有check,那是你傻冒。

营销人员可以获得提成,市场人员,理论上,也可以设计提成。用虚拟利润中心的方法,化成本为收入。

市场和营销两种工作,都有可能成为甲方,即拉动别的媒体来一同搞项目。营销需要别的媒体一起帮助来达到客户的需要,市场需要别的媒体一起帮助来达到自己的需要。前者,是一种合作;后者,是一种买卖。

于是,市场的目的同样变得清晰和简单:它不是赚钱,它是花钱去完成定位问题的,形象问题的,产品市场知名度问题的。

最后顺便说说公关。

公关的实质,是市场的工具。好的公关,可以让市场的成本变得更低。因此,公关和市场,不是平行的。但政府关系公关、危机处理公关例外。

当然,为了某些实际上的需要(比如管理层级和人员成本),你可以把营销和市场放在一起叫市场,并冠以大市场的美名。但是,忽悠别人是可以的,别把自己给忽悠进去了:

市场,营销,totally、abosolutely、definitely是两回事。

我的碎片式断想,如有不妥,请方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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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新营销漫谈 | 评论(9)

收费英超:一个奠基人的图谋

关于天盛和收费英超,我给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写了一篇东西,但后来做了很大的修改。也许21世纪觉得前一篇更好,我个人倒是以为修改后更佳。所以,我这里给出的是修改后的:

最近,体坛上一个招人口水的事件大抵是天盛传媒冒天下之大不韪胆敢推行用户直接付费的商业模式。这家公司一气拿下了长达三年的英超内地独家转播权,并很“吝啬”地“坚决不把版权与央视或各地方电视台分享”。根据天盛的价格策略,球迷如果想一睹英超盛事,必须向其支付年四到七百不等的收看费用。

广东人向来会做一些所谓“出格”或者叫“开风气之先”的事情。我个人是蛮佩服天盛的勇气的。毕竟,中国球迷已经享受了十二年的免费午餐,旦夕之间,要改变数千万球迷的习惯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更何况,是把手直接伸到了别人的口袋里。网络上,痛骂之声不绝于耳。有人甚至这样衷心地希望:“天盛的投资迅速烧光倒闭……所有全中国的英超球迷们一起来抵制天盛付费电视,让天盛的投资血本无归。”

球迷的抱怨其实无足轻重。因为从商业角度看,如果一个产品的质量本身没有太大的问题的话,最终买单者事实上是排在最后一位考虑的。如果有足够的合作者且他们有足够的利益驱动,最终买单者将源源不断。英超赛事显然就是这种质量没有问题的产品。天盛手握这样一个产品,它想干什么呢?

天盛拿下转播权之后,它有两种选择:其一、直接收费;其二、免费+广告。

有数据表明,当前中国付费数字用户不超过1000万。在这些用户中,排除了对足球没有兴趣的,对英超没有兴趣的,数字将会更小。足球赛事的观看是一种群众性的项目,球迷历来就有聚众看球的传统。在一台比较好的电视机面前,三五好友,叫上一些啤酒和零食,一起大呼小叫,一起激动亢奋,比起一个人躲在家里看电视更有吸引力。聚众看电视使得直接收费会形成成倍的缩水(这不违背版权条约)。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1000元/年的收费标准,这个所谓的商业模式也是不具想像力的(收入也许不小,但有上限)。

而第二种方式,广告商(这是另外一种形式的最终买单者)并不在乎是独观还是群观。甚至,它更希望是一堆人一起看它的广告片,因为人是会互相影响的。对于这种娱乐产品而言,相信会有大把的广告商在后面排队等待付钱。广告商的投入是没有上限的,更何况很多国际性品牌历来有在知名体育赛事上一掷千金的习惯。也就是说,和更多的电视台合作搞广告贴片的模式,也许操作上很复杂,但模式本身,商业收入极具想像力。

但鉴定天盛收费这条路是否更胜于走广告道路,这是一种观察取向。我更有兴趣的地方在于,为什么天盛要走这条路?

湖南卫视和它的超女盛事,应该是答案之一。

中国电视行业里,向来有央视老大的说法。湖南卫视凭借超女,撼动了央视的地位。这家电视台已经和“快乐”、“娱乐”做了很好的连接。通过天娱公司,超女不仅成了一场广告盛宴,也成为它很好的资源再挖掘对象:充当超女们的经纪人。天娱、超女、快乐中国、湖南卫视,已经成为一个众人皆知的有影响力的品牌。

完全有理由相信,每一个地方电视台都很艳羡湖南卫视的呼风唤雨,特别对于省级电视台,挑战央视不仅仅是一种荣誉,而且更是一种很实在的商业行为。据相关数据表明,天盛的排名前两大股东Southem Media和Palmer都是被广东电视台百分百控股的,从而使得该电视台事实上持有60%天盛的股份。从某种意义上讲,天盛+广东电视台,是天娱+湖南卫视的另外一种翻版。

英超不是超女,天盛不可能去做英超球星们的经纪人而进行资源再挖掘。但天盛和广东电视台图谋的应该是另外一种东西:中国数字付费模式的实际奠基人和将来的老大。而根据索福瑞的研究表明,在2010年(届时天盛还有一年的转播权),中国数字付费用户将达到1.28亿。在这样一个规模中,天盛如果打下了它的品牌力量,利益可期。而英超的号召力,在天盛看来,是一个极好的切入点。

正因为它的图谋在于付费电视的“央视”地位,所以它拒绝了和其它电视台的合作。这种合作方式短期看来能够得到利益,但长远而言,会弱化它的品牌。更重要的是,以目前天盛和广东电视台的力量,尚不足以和其它省级电视台、央视进行附带品牌传播条件的谈判。

天盛的理想显然很宏大,但最后决定走收费道路的天盛还需要解决很多问题。虽然它有鉴于未来的考虑而投入巨资很“豪迈”地拿下了英超三年的内地独家转播权,但就整个市场而言,它还是一个非常小的角色。如果要收回它的巨额投资,它需要撬动更多的力量来帮助它。消费渠道(即如何将节目送达观众面前),收费渠道,它都需要努力去建设。吃独食的做派,很多腕级事实上比它大的商业组织,岂能心甘?

谁都知道吃独食是利润率最高的做法。吃独食有两种做法。一种是标准意义上的吃独食,拒绝一切人进来瓜分它的蛋糕。另一种则更狡猾一些。它号召很多人来分它的蛋糕,但条件是这些人必须帮助它把蛋糕做大,且,它居于价值链的上游,能够完全控制这块蛋糕的切割方式。天盛看到了未来的辉煌,所以选择了前一种,但以它目前的实力,值得做这样的发问:理想是美好的,但能不能活着走到那一天?它目前既得罪观众又得罪各地电视台的操作手法,会不会落入这样的陷阱: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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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 发布于 媒体供稿, 社会与文化 | 评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