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30 1,625 个看客
新媒体与伪民主
这篇日志的写作冲动来源于kirr的日志:精英推荐模式和民主型网络。那篇文章的主旨不是讨论民主问题,但是,那篇日志关于民主的部分,引起了我的一些思考。
很多人认为,新媒体的到来,就意味着用户(受众)掌握了阅读这个不阅读那个的权利。大众不再是由“被某些力量操控的”媒体喂养的了,大众本身,也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了。于是乎,大众获得了解放,民主,被大大促进。
在讨论新媒体是否能促进民主之前,我们必须审慎地来分析究竟什么是民主。当然,你我都有平等的说话权利,是不可或缺的一个要件。但是,还有一点特别重要:大众,应该具有一些共识。没有共识的社会,是分崩离析的社会,根本谈不上民主。
大众如何达成共识?是躲在电脑前面用rss进行blog的阅读吗?不是。大众对于社会的体验,“偶遇”的因素是不能忽略的。比如说,我在看一张报纸,我的兴趣是阅读IT信息,但我“偶遇”了一条讲述重庆钉子户的信息(对不起,一开始我并不知道。在起初,没有任何一个人会主动想知道重庆钉子户的信息)。于是我介入了进去,参与了讨论。这就是“偶遇”的力量。如果我对重庆钉子户毫不感兴趣,我可以离开。康德对自由的定义并非是我想做什么。而是如果我不想做什么,我就可以不做什么。
当阅读什么的权利完全交到受众的手中时(也就是排除偶遇),那么,将形成小团队思维。道理很简单:单个受众会拒绝他不认同的信息。小团队思维是非常危险的,这不是通向民主的桥梁,而是通向原教旨主义的必经之路。Miller在《组织传播学》中提到小团队思维的缺陷,具体在第160页,这里不再展开。小团队思维会导致群体极化,即团队成员(不一定是有组织的团队)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互动中,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便是激进的原教旨主义。
一旦形成各个小团队思维,那么言论市场将被割裂。割裂的结果就是:大众社会的共识被破坏。当这个要件被去除后,民主,便是伪民主。台湾,是最好的例子。
新媒体会促进民主这个观点另外一个错误是,它将民主(政治主权)和消费(消费者主权)弄混了。选票就是选票,金钱不是选票。一家广受欢迎的报纸未必是民主的有力支持者。我前面说过,民主的一大要件是:你我平等的说话。换句话说:以理服人。而消费者主权不是以理服人的。消费者主权是一种彻头彻脑的权利,我可以不花这个钱。而政治主权,某种意义上,它更是一种义务。当公民放弃这个权利,或者说,不履行这种义务时,社会也不再是民主社会。比如,我从来不认为,美国是什么民主社会。
新媒体的确是有作用的,但高调地赞美它,或者激烈地抨击它,都为时过早。它有它的弱点。至少,一味鼓吹“受众掌握了阅读什么的权利”对于意识形态上的积极作用,没有任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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