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8-23 1,591 个看客
老实交待,我的怪癖
以下是引用片段:本游戏是从台北的 Anais Lee 开始的,规则如下:
开始游戏的人出一个题目,在自己的blog上写下答案,然后把题目丢给另外五个人,在文末附上这五个人的连结,并且到这些人的留言版上留下:“哈哈!你被贴了。”这五个被tag到的人,在自己的blog注明(并附上连结)是从哪一个blogger那里传来的题目,然后写下答案,再去贴另外五个人。如此继续下去。
游戏的题目是:怪癖。写下五个自己的怪癖、奇怪的嗜好、异于常人的习惯。
被hapsky贴到了,遵守一下这个古怪游戏的规则:
1、我每天最主要的一顿进食一般是靠夜宵支持的。我不吃早饭,很少吃中饭,晚上吃得很少,主要靠宵夜。
2、一切能够利用机器的事情我统统交给机器完成。我经常半夜开车1-2分种去买烟而不是走着去。
3、我很懒惰,早上是我通常睡觉的时间,并且我认为这才是文明人做的事情,因为他晚起必晚睡,充分利用电这个伟大的发明。
4、我对白开水、茶叶、饮料不感兴趣,我喝咖啡,并且消耗量巨大。我的车上都是那些罐装咖啡而不是矿泉水。不过,我喝咖啡缺少品位,一度想烧咖啡喝,后来连瓶装的咖啡都懒得冲,我和袋装的;
5、除了三个五,我不买其它香烟,宁可没有烟抽也不会买其它牌子。但我不拒绝别人给我的任何牌子的香烟。
总体说来,我是个懒人,而且,我认为,人类五千年文明就是建立在懒惰以及好奇之上,无它。
下一棒:
就贴两,没问题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