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酬

《血酬定律》,吴思先生的书,围绕着这样一个命题:以血的代价去换取报酬。关于这本书,我写过书评,可以点击此处去围观。

最近关于打黑车的事件是个说大不大(上不了头版头条)说小不小(网络江湖却是热议)的事件,基本上这个新闻可以认为事件将告一段落。我所关心的不是这起事件的处理公正性或者是否真相大白,我关心的是,为什么需要当事人断指(也有说本来想割腕,割到手指了)流血,才会引起有关部门这个国家最神秘的部门的关注?

换句话说,真相和正义,真得也需要依靠血酬么?

这种事情其实并非第一或第十起,作为一个市民的我,也早有耳闻。我都耳闻了,我就不信有关部门不晓得。我在9月份就写过这样一篇日志,当时我就听说了有这种事(我还是后知后觉的,因为是个宅基男)。

当一个社会频频发生血酬事件之时(早年把收容条例给废掉的也是个孙姓青年的血酬事件,所以新浪上有云,姓孙的不好惹,一直扯到孙玉国、孙中山乃至孙悟空身上去,其实这些孙,哪个不是做过血酬的主?),靠道德治国?那基本属于没操作性。

血酬将破坏这个社会基本的秩序。

其一,依靠血酬,让事件轰动起来,最后逼得有关部门出手,这倒没什么。有什么的是出手之后,媒体还要介入行使媒体审判,这就有问题了,这是面上的破坏秩序;

其二,血酬后告诉其他人,想要还你个公平么?只有血酬,不血酬有关部门将置若罔闻,这才是最根本的破坏秩序。

依靠并期盼站在道德制高点的青天父母官,是这个社会最深刻的悲哀之一。

关于作者
魏武挥,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教师
哥不做总好多年





以下无正文。友情提示:本日志仅代表我个人在当时当地的主观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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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个评论

  1. Tweets that mention 血酬 | It Talks--魏武挥的博客 -- Topsy.com 发表于 2009-10-28,12:07 上午

    [...] This post was mentioned on Twitter by 李立, 魏武挥. 魏武挥 said: New blog post: 血酬 http://weiwuhui.com/2729.html [...]

  2. 小池 发表于 2009-10-28,12:18 上午

    这篇批判“以德治国”;上面在鼓励大学的“精神教育”?

    P.S.我作证,博主这篇文章是一边专心谈话,一边专心码字出来的。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21 上午:

    精神教育是培养人仰望星空和自省内心,对于一个人而言,是需要的。但是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更重要的治理方法不是道德。微观的简单叠加绝对不等于宏观。

    我们期盼每个人都成为有道德的人,并不等于我们期盼这个社会依靠道德治理。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即使我在专心谈话,也能专心码出这些字的说

    haoyuenan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8:28 上午:

    精神教育是培养人仰望星空和自省内心,对于一个人而言,是需要的。但是对于一个社会而言,更重要的治理方法不是道德。
    ======================================
    强烈赞同这句话,我还是相信人性本恶的,只有完善的制度与法规才能使社会更健全。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8:39 上午:

    我相信人性本私,并无善恶

    zhaipx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10 下午:

    我觉得人身上利己和利他的倾向都有。利己当然是更基本的,也是更强烈的;但利他似乎也是人与生俱来的一种倾向,否则今天的世界也不可能建成。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47 下午:

    利他,说到底,还是利己,精神层面上的利己

  3. 金色葡萄 发表于 2009-10-28,12:21 上午

    这也是被逼无奈啊,如果不用血,谁不想走一个常规而有效的途径呢。血酬+媒体虽然不是程序上的正常与正义,却是目前唯一有效的方法。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26 上午:

    所以,是最深刻的悲哀之一。

  4. 金色葡萄 发表于 2009-10-28,12:30 上午

    媒体确实是个解决方案,可以为官场公平的提供素材。墙的控制权不在地方,因此捂和放也是一种信号和控制。
    不过像推这类的地方只提出了问题,揭开了伤疤,却不管治疗,虽然媒体没有义务去提供解决方案,但最好还能给出体制内的建议。像胡舒立那样,才能具有一定程度的话语权。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36 上午:

    媒体舆论监督是绝对没错的,而且是一种有效率的监督(市场化的监督)。但媒体审判是要不得的,国人皆曰可杀而杀之,是对秩序的很大侵害。

    媒体提供的是社会守望职能,当然,媒体审判不是媒体的错,是司法的错。政府希望息事宁人,通常就会压着司法按照媒体审判去审判。这并不是良招

  5. kurrunk 发表于 2009-10-28,9:34 上午

    一个又一个勇士的鲜血也不能换来一点社会制度的进化和实权人物的自省。可悲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45 下午:

    因为这个国家没有内在的互相牵制的机制

    日月山人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57 下午:

    有的,只是牵制是为了权力之争,而权力是靠武力,阴谋获得的,而不是美式的。竟然这样,比的就是,谁能最后赢下。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06 下午:

    嗯,我言语有误,是没有公开的牵制机制

  6. zhaipx 发表于 2009-10-28,12:06 下午

    套用slashdot的标签,这篇文章可以被标以“insightful”。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46 下午:

    客气客气

  7. 流浪鱼 发表于 2009-10-28,12:12 下午

    魏老师:最近看了你还有其他一些人的blog,感觉很有价值的一个东西。你能不能把您作为blogger的经历、经验、看法以及对这些刚刚起步的blogger有什么建议谈一下你的看法?写成博文什么的也好,我想这样也是对这些初入行的作者的帮助和对博客文化的传播?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2:47 下午:

    呵呵,没啥子经验。blog是很个人化的东西,自己想怎么来就怎么来,如果非要我说条经验的话。

  8. 日月山人 发表于 2009-10-28,12:55 下午

    看了魏哥推荐的《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慢慢有所了解中国社会,有所失望,悲哀,沮丧。

    最近在看了曾仕强的《易经的奥秘》,又见了少许光明!也许现阶段是变革前的必经阶段,既来之,则安之,做对得起自己的事,做有感悟的事、

    至于吴思先生的书,是看世界的另一面的大作,佩服。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28th, 2009 1:05 下午:

    没有必要太悲哀,自己活自己的呗

  9. old 发表于 2009-10-28,9:39 下午

    唉!

  10. jinhaoliu 发表于 2009-11-2,12:16 下午

    血酬定律吗???

    公关一下,血酬的对象就改变了!

    高高在上的永远是玩火不烧身。

    可怜( 血酬啊)可恨 (搞错对象了)的中国人!!!

    我最近看三个大学生救人溺水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