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搜狐打官司

消息说,优酷已经正式起诉搜狐,说后者盗它的版。而搜狐也宣称要通过起诉广告商来打击前者。口水战升级为公堂见,互联网行业最新的一个重大趋势。

这起官司最后大概率的结果是和解,从法律角度讲,波澜不惊的小官司。但对行业来说,有几个信号显露出来:

其一、视频网站,包括门户的视频频道,已经由“捍卫版权”这个角度正式宣布他们走的都是HULU的道路,而不是youtube的分享道路。法理上讲网络电视台是不严谨的,但制作流程也好收益方式也好,是极其标准的电视台模式。

借口为网友上传这块遮羞布已经被彻底扯掉。潜规则变成了明规则,这就一定会引起冲突。在指责对方的同时,没有一家敢公开说:我的网友上传是正宗的网友上传。更多的则是,控诉对手不劳而获,轻轻松松地就把自己“制”的东西拿去“播”了。

其实HULU的道路不好走,视频不像一篇文章,制作的专业性要求和资金投入要求远比写文章高。是故制作人不像作者,会轻易放过别人盗自己的版(这里的盗版并不是未经许可便播放,还包括播放要讲究地方和观看者。你看看任何一部影碟前的版权声明就明白了)。这不搞的HULU都只好高挂免战牌:非美国IP不得看。

其二、版权官司的背后一定是利益,不是什么正义。事情激化到这一步,可见背后的利益争夺已经到了白热化的地步。视频网站历来是风口浪尖的舆论中心,无论是优酷还是搜狐,已经不需要靠一场口水战来获取知名度了。这是纯粹的利益之争:广告。

网上有篇文章对这个广告争夺的分析颇有些入木三分,可以点击这里去围观。

网络江湖的有趣之处便在于它能够充分反映出中国人的“狡黠”的特质。道理有三:1、利益极大,有足够的动力发挥各种聪明才智;2、还算透明,所以我们都能知道;3、进出门槛低,是个人就能拉起三四个人七八条枪自封CEO大人。

最后一个道理大约是,象我这样喜欢一旁评头论足的人,大概还不少。

顺大便要说的是,商业官司就是商业利益,两边其实都无可厚非。想评论两边都不是好鸟的,免了。

大家都不容易。

关于作者
魏武挥,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教师
哥不做总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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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评论

  1. 张筱雨人体艺术摄影 发表于 2009-09-19,8:05 下午

    确实不错。

  2. 导弹狼 发表于 2009-09-21,4:18 下午

    很奇怪,新浪还没有动作

    魏武挥 reply on 九月 22nd, 2009 8:30 上午:

    很正常,因为新浪不是人治的公司。企业领袖对公司个人把控力强的,就很容易做口水战的事。

  3. tn requin 发表于 2009-09-25,10:20 上午

    版权问题越来越多了,不过也是好现象,以后会正规起来的。
    Google的正版音乐目前很少人搜,不过以后应该会是一个趋势。

    魏武挥 reply on 九月 26th, 2009 11:52 下午:

    不是正规不正规的问题,而是我觉着,版权要变,要适应

  4. 刘锦浩 发表于 2009-10-3,6:30 下午

    版权官司的背后一定是利益,不是什么正义!
    这句话放到那里都是可以的
    XX的背后一定是利益,不是什么正义!

    魏武挥 reply on 十月 3rd, 2009 11:13 下午:

    那可不一定。试举一例,你的评论背后大概不是利益

  5. HEMAmedia » 也说两句DropBox:为啥要用DropBox 发表于 2010-06-15,3:43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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