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free to OR Be free from

这是一个关于积极自由和消极自由的问题。

对于一个传统出版社而言:be free to publish。我觉得你的书(文章)好或者不好,我可以有出版或者不出版的自由。

对于一个网络出版商(文绉绉了一点,其实就是ICP)而言——特别是UGC式的web2.0网站——,它有be free from deleteing的权利(注意:权利,不是权力)么?

舆情滔滔,痛骂网站们四处删贴,岂不知网站管理员们的苦楚?

有人说:公民有出版自由(包括各种形式的出版)

殊不知,把关人这个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当然,我是说:变化。把关人没有消失。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然而,煎一下总归是好的,至少,可以促进锅的进化。

BTW,新闻里都说:胡星斗“一怒之下”如何如何。

搞得我们胡教授好像很冲动地在干这档子事那样。我是死活不相信一个教授打官司是“一怒之下”的。

唉,新闻不是这样写滴!

关于作者
魏武挥, 上海交通大学媒体与设计学院, 教师
哥不做总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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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评论

  1. old 发表于 2009-05-23,5:04 下午

    手挥五弦,目送归鸿。
    新闻不一定非这样写,但是这样写也应该看得懂。

    魏武挥 reply on 五月 24th, 2009 1:23 下午:

    网民和网站之间的博弈…唉